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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云南: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助力云南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
云南省委谋划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提出奋力实现三年上台阶、八年大发展、十五年大跨越,一步步把习近平总书记为云南擘画的美好蓝图变成幸福实景。这是扭住要害补短板、纲举目张提信心的关键之举和战略考量,是与国家战略同步同向谋在长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感恩奋进谋在实处、干在实处的“任务书”和“动员令”。近年来,全省财政部门锚定目标,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建设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提供了有力财政支撑。
回顾“十四五” 云南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新突破
“十四五”时期,全省财政部门紧扣“三年上台阶”目标,在五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以重点领域突破带动整体发展跃升,全力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在厚实家底上下功夫,综合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分别达到1.1万亿元、3.4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分别增长9.4%、11.1%,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二是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有效。支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等加快建设,全力保障云南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筹措安排资金,全力保障“三个定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三是在改善民生上下功夫,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全省民生领域支出达到2.5万亿元,每年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保持在74%左右。四是在防范风险上下功夫,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基层财政安全运行。按期足额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有效维护政府信誉。五是在财税改革上下功夫,财政治理效能充分释放。在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上,更加突出优化配置和提升效益。在优化税制结构上,更加突出聚焦效率和公平。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上,更加突出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
奋进“十五五” 全力推动云南财政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时期,云南处在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的决胜期。全省财政部门将以“五个坚持”为统领,深化“五个财政”建设,以高质量财政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财政政治方向。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把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云南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到财政政策制定、财政改革创新、财政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彰显财政民生温度。科学制定民生政策,对政策提标扩面进行提级评估,对存量政策相应进行调整完善。增强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清晰界定基本民生支出分担比例并做好分级保障。三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完善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机制,推动沿边产业园区和协作园区建设,探索建立产值、税收等利益共享机制。推动财政资金向公共领域聚焦,向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的方面倾斜。四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财政风险隐患。标本兼治防范债务风险。有效解决基层财政困难,建立财力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五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让财政资金精准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点和紧要处。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和共享税分享比例。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承接落实好国家税制改革。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制度,推动各项支出政策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性的基础上。
跑好接力赛中的“关键一棒” 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26年是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省财政部门要把握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六个聚焦、六个着力”推动实现“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聚焦财政政策作用发挥,着力赋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用好用足各类政府债券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着力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和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优化“两新”政策实施,用好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双贴息”政策,大力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优化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管理,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效应,集中财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放大政策效能,持续完善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二)聚焦财政资源统筹优化,着力提升大事要事保障能力
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持续培育财源、税源,保持财政收入合理增幅。坚持管好资产与用好资产相结合,推动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加大国有资金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做好确认、确权、确值工作,采取优化调整、集中运营、整合利用等多种盘活方式,拓宽国有资产价值转化新路径,深挖国有资源资产潜力,推动“沉睡资产”转化为“发展资本”。建立健全增收节支机制,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将财税支持政策向重点领域倾斜,财政资金向关键环节汇聚,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完善“财政+产业基金”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深化“省级引导基金+重点产业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体系建设,变“财政单打”为“财金联动”,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同向发力支持产业发展。
(三)聚焦财政支出民生导向,着力推进各族人民共同富裕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民生,促进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实现有效对接与良性循环。保持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一体推进民生资金精准投入、高效使用和日常监督,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发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作用,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统筹用好税费减免、就业创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重点群体和新业态劳动者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建立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教育经费分配新机制,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健康云南建设,促进医疗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协调发展。
(四)聚焦财政风险防范化解,着力守住财政安全发展底线
时刻警惕可能冲击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性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预防在先、防患未然。持续做好政府债务监测预警,督促各地按时足额兑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着力解决基层财政困难,严格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五)聚焦财税体制改革重点,着力提升财政科学管理质效
坚持财税改革不停步,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全面清理规范财政存量支出政策,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把更多资金用在提振消费、投资于人、民生保障等方面。有序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厘清“事谁干、钱谁出”的关系,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按照“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的改革思路,健全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持续提升收入规模和质量。
(六)聚焦财会监督重点领域,着力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推动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元一体”监督格局,进一步打通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聚焦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存在的问题,综合运用检查核查、监测监控等方式,统筹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始终坚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避免寅吃卯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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