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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山东:绩效评价驱动宜居城市建设

作者: 山东省财政厅
来源:《中国财政》2026年第4期 2026/03/06

建设宜居城市是新时代城市发展的战略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作出了重要部署,为如何以绩效评价服务宜居城市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按照财政部、山东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山东省财政部门集合优势力量,围绕服务宜居城市建设,创新开展了一系列评价实践,努力让每一分财政资金在绩效标尺丈量下,转化为市民可感可及的美好生活。

发挥绩效评价的“手术刀”作用

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宜居目标,精准选定评价项目。结合宜居城市建设的主攻方向,建立健全评价项目筛选机制。一是紧扣城市发展战略选项目。主动对接中央和山东省关于宜居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在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等关键领域布局绩效评价。比如,组织开展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资金政策评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评价等,实现评价导向与城市战略深度契合。二是围绕市民急难愁盼选项目。重点将与市民公共服务、出行便利等相关的民生项目,纳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确保评价资源向市民感受最直接的领域倾斜。比如,针对“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济南市开展了公共停车设施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城市道路建设成本效益分析,助力财政资金精准投向“百姓家门口的便利”,曾经的“堵点”渐成“通途”,“一位难求”的停车难题逐步缓解。三是兼顾长效应用价值选项目。在立项阶段即考虑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优先选择处于政策优化期、资金调整窗口期的项目,确保评价结论能够有效服务于预算调整和政策完善,避免“评价即终点”的局限,让评价持续为城市建设添力赋能。

(二)紧扣宜居内涵,科学构建评价指标。立足宜居城市内涵丰富、维度交错的特点,构建科学、精准、可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突出指标的政策溯源性。严格依据宜居城市建设政策要求、项目规划、预算安排等要素设定评价指标,确保评价标尺与顶层设计同频共振。比如,在评价智慧城市项目时,通过设定“质量达标率”、“对社区服务的提升率”等指标,精准衡量是否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政策初衷。另一方面,突出指标的核心导向性。改变过去“大而全”、重点不突出的做法,立足“宜居”本质,提炼最能反映产出效益的核心指标。比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时,不仅关注“治理河段长度”等工程指标,还突出“水质监测达标率”“区域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权重,确保指标体系能直指“水清岸绿、百姓安心”的宜居实效。

(三)突出宜居导向,严格管控评价过程。聚焦过程规范、数据真实,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评价质量控制体系。一是健全机制用对“人”。 全面实施绩效评价主评人负责制,组建“以我为主、第三方为辅”的评价团队,吸纳城市规划、生态环保等领域专家,凝聚评价合力。比如,在开展济南市名泉保护绩效评价时,邀请了水文专家研判泉水涌量稳定性,广泛收集市民反馈意见,确保评价过程既有专业深度,又有民生温度。二是规范流程管住“事”。针对宜居城市建设中不同类型项目的特性,在城市风貌、生态环保等领域,分类制定了相关评价操作指南和评分细则,最大限度减少主观评价偏差,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三是多源比对找准“数”。坚持“眼见为实”,对被评价部门报送的材料,不仅全面审核其“账面数”,更注重通过实地勘察、设备监测等方式,深入核验“现场数”和“实景数”,确保评价结论经得起检验。比如,在进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绩效评价时,通过内窥影像资料,逐段比对管道内部实景,有效防范了数据失真。

(四)立足宜居实效,深度提炼评价报告。拒绝“模板化”、“流水账”,着力打造“决策有价值、整改有方向、管理有提升”的高质量报告。一是穿透分析找根源。跳出“罗列问题、就事论事”的浅层分析,致力于由表及里、由果溯因,让评价不止“点问题”更能“挖病根”。比如,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评价中,不仅指出“分类投放意识不强”等表象,更追溯至“监督奖惩措施不到位”等深层原因,为后续政策优化提供了方向。二是量体裁衣提对策。杜绝“大而化之”的空话套话,增强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一份报告解决一类问题”。比如,公共停车设施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出了“制定分区差异化奖补标准”的建议,推动改变财政资金“撒胡椒面式”的粗放分配模式。三是凝聚共识再提升。创新实施内部审查机制,组织中心各部、行业专家等对评价报告进行集中会审、反复打磨,确保报告内容事实准确、逻辑严密、客观公正。

(五)服务宜居建设,高效运用评价结果。建立“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机制,推动评价结果真正撬动宜居城市发展脉搏。一是服务财政资源配置。通过等级挂钩、末位淘汰等机制,强化评价结果约束,对绩效优良的项目优先保障,切实体现“奖优罚劣”。比如,通过开展“绿城、花城”三年行动绩效评价,推动财政资金向成效显著的区域倾斜,“推窗见绿、出门见景、清水绕岸”的美好愿景逐步变为现实。二是助力政策迭代升级。将评价结论融入城市规划修订与政策完善,持续反哺宜居城市建设全过程。比如,名泉保护管理项目评价催生了《济南市泉水保护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泉城书房建设项目评价促成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济南市泉城书房建设的实施方案》,使泉水更润城、书房更暖心。三是推动问题整改解决。锚定民生难点堵点问题“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兑现财政为民承诺。比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覆盖426个小区、5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有力推动了管道更新、适老化改造等问题逐项销号,曾经的“老破小”变为“美好家园”,财政资金释放出更多的“民生善意”。

更好赋能宜居城市建设的思考

一是坚守“以人为本”的评价初心,锚定宜居建设的核心方向。宜居城市的本质是“为人而建”,评价中要特别注意市民的真实反馈,避免陷入“重数据轻感受、重工程轻民生”的误区,推动绩效评价真正成为守护市民幸福感的“价值标尺”。

二是树立“系统协同”的评价理念,破解宜居建设的复杂难题。宜居城市建设涉及人口、产业、城镇、交通等多个维度,是各要素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更需要立足整体构建“多维度联动、全链条贯通”的评价指标体系。比如,开展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项目评价时,如果孤立评价管网改造的“硬件标准”,而忽视与防汛指挥系统的“软件协同”,就可能留下“局部达标、整体脆弱”的隐患,因此,必须坚持全局视野和系统思维,推动实现“1+1>2”的综合评价效果。

三是践行“闭环赋能”的评价逻辑,释放评价服务实践的持久价值。绩效评价的生命力不在于“完成评价”,而在于“推动改变”。让评价从“纸上建议”变为“实际行动”,从“一次性评价”变为“持续性改进”,才能真正发挥其在宜居城市建设中的撬动作用,更好助力人民城市发展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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