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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孙志: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持续加力支持宁夏民生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自治区财政厅把民生保障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坚决落实民生财政职责,坚持将70%以上的财力用于民生事业发展,推动政策向民生聚焦、财力向民生倾斜、服务向民生覆盖,确保民生投入只增不减,以财政投入力度提升民生保障温度。2025年,全区保基本民生支出执行进度位列全国首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健全民生保障机制 持续加大投入力度
践行理财为公、聚财为民的发展理念,坚持开源节流并举,锚定“抓收入、排支出、强投入”三个切口,不断优化完善措施,强化民生保障机制,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财源建设工程推动收入增长。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工程,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动态监测预警、对接服务保障、引导激励约束“四项机制”,持续支持做大做优做强重点税源企业。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保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2025年1—11月,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3亿元,增长5%,高于全国2.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8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3.9亿元,增长7%,高于全国4.5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3位。税收占比72.6%,高于全国1.7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10位。
零基预算改革提升支出效率。在自治区本级17个试点部门和3个试点市县推行零基预算改革,打破项目支出固化基数,充分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编制预算。2025年,各部门共清理整合低效、无效及政策到期项目38个,压减经常性、延续性项目预算110个,压减资金46亿元。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探索建立项目动态评估清理机制,加大资金盘活力度,收回结余结转资金近5亿元,优先用于民生等亟需领域。
民生保障机制强化支持力度。坚持将70%以上的财力用于民生事业发展,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25年1—11月,全区民生支出1211.9亿元,占比76.2%。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领域支出分别增长6.5%、9%、10.5%,统筹安排125亿元,支持自治区40件民生实事按节点推进、按任务落实、按目标达效,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受益。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精准支持重点领域
积极创新政策措施,聚焦就业、教育、健康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增量提质。
加力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成功申报中央财政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积极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基础上,会同人社部门创新出台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乡中小微企业就业政策。安排下达就业领域资金18.8亿元,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保障好“三支一扶”计划、“四大基层服务计划”等政策性就业,持续促进就业量质齐升。
强化教育强区建设资金保障。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统筹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资金83.48亿元,比2024年增长15.69%,着力构建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和资金测算,支持新改建校舍、寄宿及基本办学设备购置等,有力支持教育优化布局。预下达免保育教育费1.2亿元,积极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落实国家营养改善优化调整政策,扩大实施范围。
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94元提高到99元。支持为全区常住的适龄女孩免费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加快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统筹安排7.06亿元衔接落实好国家育儿补贴政策,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统筹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5.2亿元,全力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群体支出,支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年提高60元,城乡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提高30元,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上调2%,落实向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特殊老年群体发放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等政策,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增强政策集成效果 促进民生可持续发展
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工作,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民生需要,不断提升民生政策效益,实现财力可承受、群众可受益、政策可持续的民生保障目标。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链条融合,创新评价方式方法,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综合应用。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在对74个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和214个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开展63个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基础上,高质量推进10个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22个重点项目绩效监控,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综合采取反馈整改、调整政策和预算安排挂钩等措施,不断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民生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精准测算民生项目增支规模及各级财政分级承担情况,加强民生项目提标扩面的事前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民生保障水平既符合当前实际,又长期可持续实现民生保障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加大基层财力下沉力度。始终把增强基层保障能力作为提升民生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坚持财力下沉市县,资金向财力困难地区倾斜,有效提升市县财力保障基础,支持市县全面落实民生支出保障责任。2025年1—11月,自治区补助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14.2亿元,增长3.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79.2亿元,增长4.6%。
强化预算管理约束 提升民生资金效益
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全力保障民生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预算执行约束。依托项目库对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预算编审、支出监管和执行督导,实现财政资金支付规范、安全、高效、可控。研究制定《自治区本级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本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严从紧规范支出关口,强化预算管理约束力。压实部门单位预算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各项民生资金规范运行。
健全“三保”监测机制。制定加强基层“三保”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原则,对26项直接补贴到人的基本民生项目纳入“三保”动态监测范围。建立“日监测、周评估、月通报”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单位优先安排基本民生支出。根据财政部地方财政运行监测,2025年,宁夏保基本民生支出执行进度始终位列全国首位,各项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组织对社会保险、义务教育和学生资助等重点民生资金开展专项整治,紧盯民生资金拨付、分配、使用等关键环节,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管,通过强化预算执行督导、规范资金支出审核和落实支出保障责任等措施,规范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着力提升民生资金管理水平,充分释放各类惠民政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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