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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旭红:税收政策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

作者: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李旭红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23期 2025/12/18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正式封关运作,这是我国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制度性安排。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以来,按照“零税率、简税制、低税负、强法治”的原则,各项税制改革及税收优惠政策对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之后,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预期将会进一步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的相关背景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封关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关键一跃”,不仅意味着海南自贸港制度体系整体成型,进入全面成熟运行阶段,也是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以制度型开放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战略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就“十五五”时期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系列部署,明确提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海南自贸港作为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战略高地,是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其封关运作正是落实全会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实践。

在封关准备工作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于11月6日在三亚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指明方向,他强调,“党中央决定,今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这是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标志性举措。各级各有关方面要精心准备,确保平稳有序。”

总体来看,海南封关运作的启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和“十五五”规划总体要求的重大制度实践。封关将进一步提升海南的制度吸引力与营商环境竞争力,为其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形成面向全球的开放枢纽奠定坚实基础。

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制度安排

取得的积极成效

(一)“便利贸易”,零关税政策积极促进自贸港贸易往来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的核心制度创新之一,便是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为架构、负面清单管理为路径的零关税政策体系,“零关税”政策为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另外,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这为海南发展“两头在外”的加工制造、提升产业链价值提供了关键政策支点。这些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在设备采购和生产环节的负担,并特别惠及跨境电商企业。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而言,“零关税”不仅降低了前端投入,还提高了仓储和分拨的灵活性,使企业更容易实现多市场布局。

“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负面清单”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重构了海南的进口贸易生态,实现了贸易自由化与监管有效性的有机统一。根据封关运作配套政策,“一线”层面除依法检验检疫或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外,海关对进口“零关税”货物、保税货物等实施径予放行,将一般进口报关单105项申报数据简化至33项,极大提升了通关效率。“二线”层面则通过设置海关监管通道和非海关监管通道,对“零关税”货物、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等实行分类管理,并创新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在管住风险的同时保障了岛内与内地的贸易畅通。尤为关键的是,封关后零关税管理从正面清单转向负面清单,除明确列出的征税商品外,近74%的进口商品可享受零关税待遇,覆盖税目从1900个扩至约6600个,享惠主体也扩展至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彻底打破了此前的政策局限,直接转化为贸易增长动能。政策突破传统关税监管模式,通过精准平衡“放活”与“管住”的关系,大幅降低贸易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构建起多元驱动的贸易增长格局,为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注入核心动力。

离岛免税政策是年满18周岁的离岛(含离境)旅客,年度10万元额度内不限次数购买47类免税品(含部分国货);岛内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可不限次数“即购即提”指定商品,免征相关税费。该政策作为零关税政策在消费领域的直接体现,已成为拉动海南进口贸易、吸引境外消费回流的核心引擎。封关前离岛免税政策的持续优化已展现显著成效,2018—2024年累计免税购物总额达2176.9亿元,较此前7年增长338.7%,有效激活了消费市场。封关后,随着零关税政策对进口消费品覆盖范围的扩大和通关效率的提升,离岛免税的品类丰富度和价格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不仅吸引更多游客赴岛消费,更推动海南成为全国重要的消费品进口枢纽。数据显示,7年来海南累计进口消费品2224.4亿元,增长647.7%,拉动同期全国消费品进口增长2.6个百分点,已跻身全国第九大消费品进口省份和第二大香化品进口省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的连续举办,更依托零关税政策优势搭建起国内外消费精品交易平台,实现了展览与贸易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放大了离岛免税对贸易往来的带动效应。

(二)“五向图强”,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海南产业发展

近年来,海南省紧紧围绕温度、深度、纬度、绿色“三度一色”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在种业、深海、航天、数字、绿色五大领域齐头并进,奋力“向种图强”、“向海图强”、“向天图强”、“向绿图强”、“向数图强”,在政策驱动与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海南重点产业集群加速成形,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呈现出产业聚链成势、生态协同共进的良好态势。

税收优惠作为制度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优化要素配置、降低制度性成本、强化政策预期,为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与竞争力塑造提供了关键支撑。总体来看,海南税制安排从“优惠叠加”向“结构性激励”转变,突出精准扶持与竞争优势导向,引导资本、技术向自贸港集聚,构建具有全球吸引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首先,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海南产业政策体系中最具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制度安排。相比国内普遍适用的25%法定税率,该税率显著降低企业综合税负,有力增强投资回报预期,吸引众多优质企业入驻,并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减免政策,通过鼓励类产业目录引导资源向种业、深海、航天、数字、绿色五大方向集中,增强创新资源的整合与转化能力,缓解外部技术约束压力,全面提升我国产业链的稳定性与核心竞争力。

其次,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该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与全球布局,进一步强化了政策的外溢效应与对外开放功能,推动海南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优势。通过鼓励企业开展跨境投资与全球资源配置,自贸港可更好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参与全球服务贸易产业链与价值链的构建。该政策与五大方向高度契合,为海南建立立足国内、联通国际的产业体系提供制度支撑。

此外,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该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支持高投入、高技术行业发展的关键性税收安排,以降低项目初始税负、缩短投资回收期、提升资本更新效率为目标,与五大重点产业方向具有高度契合性,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的重要制度抓手。

三类税收优惠围绕五大产业方向精准配置,实现政策工具与产业布局的深度匹配。通过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提升产业吸引力,通过境外投资免征企业所得税构建全球链接,通过资产扣除与加速折旧强化创新投入激励,海南正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供给体系。这些政策共同支撑海南在封关运作后的新阶段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质量效益,为构建新质生产力与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制度基础。

(三)“投资于人”,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海南形成人才高地

人才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核心引擎,而税收政策作为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正以“真金白银”的优惠、精准化的支持,构建起“引才、育才、留才”的全链条保障体系。近年来,海南聚焦人才流动的核心痛点与发展需求,出台一系列靶向性税收政策,让“投资于人”的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制度红利,为人才高地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吸引人才落地,需破解收入待遇等核心障碍。海南以全国最优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为突破口,大幅降低人才来琼门槛。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来源于海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及认定的补贴性所得,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这一政策覆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核心收入类型,且明确了减免税额的计算方式,吸引力显著。同时,政策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了“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等享惠条件,且对航空航天、航运等特定行业人员放宽居住天数要求,既避免政策“泛化”,又保障关键领域人才需求,一系列具体可落地的税收政策推动海南人才高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四)“提质增效”,现代化税收管理助力海南优化营商环境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不仅依托于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为核心的税收政策安排,更有赖于一套与之适配、高效协同的强法治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作为基础性支撑和运行保障。随着12月18日全岛封关运作这一标志性时点的临近,海南正经历从“税制探索期”向“制度成型期”的历史性跨越,为塑造一个更具竞争力、更可信赖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关键动力。

一是促进服务与监管流程的数字化改革。这是应对封关后新格局的基础前提,为适应“一线放开”后“径予放行”成为常态的通关环境,海南已构建起贯通“一线、二线、岛内”的智慧监管平台,功能完备、运行顺畅,满足封关运作海关监管需要。在“二线”,针对加工增值免关税等货物创新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允许企业先实货出岛,后集中办理报关手续,有效平衡了监管与便利。这些并非简单的流程简化,而是基于数据自动比对、风险智能研判的监管流程重构,在确保“管得住”的前提下实现“通得快”。

二是建立数据驱动的风险防控体系。这是保障封关后税收安全的核心关键,封关运作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对风险精准识别与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海关等部门已聚焦封关后业务场景,细化制定数百项风险防控措施,并运用新技术构建风险预警大模型,旨在实现从货物进境到岛内流通、最终出岛的全链条智能防控。同时,通过整合多元信用数据建立企业信用画像,对“二线口岸”通行企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这意味着高信用企业将享受更低的通关干预和更高的便利化措施,而监管资源将更精准地投向高风险目标,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有价”的良性循环。

三是推进跨部门、关地协同的共管机制。封关运作涉及税务、海关、财政、商务等多个部门,任何环节的割裂都将产生监管漏洞或效率损失。目前,海南已构建对“零关税”、加工增值货物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如海关与地方营商环境部门联合建立“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制度,这便是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与执法互助的典型。这种协同共治确保了从进口享惠主体认定、岛内电子账册管理到出岛退税核销的整个流程无缝衔接,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一致、连贯的监管体验。同时,建立税务机关、行业协会、纳税人三方常态化沟通机制,动态收集和响应市场诉求,确保政策制度能够根据实际执行效果进行优化调整。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后

下一步税制改革的建议

在全岛封关运作的历史性关口,按照分步骤、分阶段构建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的总体部署,下一步还有以下几点改革建议:

一是继续落实好零关税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并提升制度灵活性。封关后,“零关税”仍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型开放的核心优势。下一步应围绕贸易便利化和产业发展需求,继续稳步扩大“零关税”覆盖范围,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方式,重点向高端制造核心零部件、现代服务业、数字技术产业等领域倾斜,增强零关税政策对服务贸易与数字经济的支持能力。在执行层面,应持续优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智慧监管模式,通过完善数字化申报、智能核验和风险分类管理,提高通关便利度,使“零关税”真正成为吸引全球要素集聚的重要制度驱动力。

二是继续优化离岛免税制度,提升政策便利性与综合拉动效应。离岛免税政策已成为海南消费回流与旅游经济发展的关键制度工具。封关后,应在保持政策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将更多具有竞争力的国货精品、智能科技产品等纳入免税范围;强化“即购即提”等便利措施,提高消费者的体验感与获得感;推动离岛免税与旅游、会展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联动效应。

三是继续落实好所得税优惠制度,稳住高端人才和重点产业的预期。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是海南构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制度安排。封关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应确保鼓励类产业15%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制度延续性,并根据海南产业结构的战略定位,动态优化鼓励目录、细化产业边界,使优惠更加精准支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使政策更贴近海南产业发展方向。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在现有优惠框架下,进一步完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标准、补贴性所得范围及资格审核机制,增强政策可操作性与可预期性。同时,随着封关后税制结构的演进,个人所得税制度未来可能呈现更加规范、更具梯度的结构,但在具体安排上仍需坚持审慎原则,确保与海南发展阶段相适应并与国际惯例接轨。

四是积极探索销售税改革,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简税制体系。销售税仅在最终环节征收,具有链条短、遵从成本低、制度结构简明的特点,尤其适应海南未来以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推进销售税改革必须坚持稳慎原则,重点解决销售税与内地增值税制度的衔接问题,确保岛内外之间货物流转、税负分配和供应链管理的制度协调。同时,应依托海南已构建的智慧税收治理体系,通过交易数据追踪、智能申报与分类征管,保障销售税制度的有效落地,使“简税制”真正成为提升营商环境的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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