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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专访海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蔡强:财政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 助力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作者: 《中国财政》记者 雷艳 特约通讯员 胡瑾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23期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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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之滨,一场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格局的重大变革正拉开帷幕。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这标志着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全新阶段,也是我国推进制度型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一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这场历史变革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既要为封关运作提供制度保障,又要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中国财政》通过专访海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蔡强,全面展现海南财政在支持自贸港建设中的创新实践与系统谋划。

《中国财政》:海南全岛封关在即,这不仅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里程碑,更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关键一步。您如何理解“封关”的战略意义,以及对海南、对全国的作用和影响?

蔡强: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6次亲临海南,    4次对海南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岛封关运作是自贸港建设的标志性、基础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11月6日在海南听取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时强调,各级各有关方面务必精心准备,确保平稳有序、万无一失、首战必胜。作为一名财税工作者,我认为,封关运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是推动构建开放型制度体系,彰显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封关不是封岛,而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已成为我国制度型开放新前沿。所谓“制度型开放”,就是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对标RCEP、CPTPP、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借鉴新加坡等国际成熟自贸港的经验,为未来我国在相关领域的开放进行试验探索。中国加入WTO后,我们是世界贸易规则的跟随者和获益者,随着经济体量跃升和国际地位提升,正逐步向规则的推动者乃至引领者转变。在这过程中,海南自贸港承担着为更高水平开放积累经验、创造条件的重要使命。特别是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并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开放型制度体系,有利于增强国内外市场主体对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预期和信任。

二是加快吸引全球优质要素集聚,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海南背靠内地统一大市场,联通中国与东盟市场,具有独特的地理区位及资源禀赋优势。特殊的税制安排是海南自贸港制度体系的基本保障,封关运作后“零关税”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至74%,高于RCEP的起步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双15%”所得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低税率”政策已明确延续。“零关税”畅通贸易、“低税率”撬动增长,有利于海南持续发挥“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点”作用,充分利用东盟市场向外辐射,内接外联、双向开放,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在此基础上,海南还将依托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红利,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着力打造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45432”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是积极探索适应高水平开放的治理经验,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开路。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改革是海南与生俱来的基因,开放是海南自贸港的生命线。海南实行“省直管县”的行政管理体制,区域面积小、治理层级少,改革推进落实相对较快,便于开展风险可控的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一直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都将制度集成创新作为推进高水平开放、推动改革落地的重要抓手,先后培育形成21批173项创新案例,其中多项成果得到国家层面认可并向全国推广,充分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全岛封关运作后,随着海南自贸港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传统财政预算管理模式面临新挑战,我们将以高水平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在制度设计、管理体制、法治保障、监管模式等方面深化制度创新和模式探索,争取推出更多具有全国示范力、影响力和自贸港辨识度的制度集成创新成果。

《中国财政》:“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构成了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的核心引擎,请问财政部门如何系统推进这三项政策的落地与衔接?

蔡强:“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是国际成熟自贸港的特征,也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特征。全岛封关运作前,财政部门出台实施了18项政策,包括3张“零关税”清单、加工增值免关税、“双15%”所得税、离岛免税等14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的早期收获政策,以及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等4项结合自贸港产业发展需要出台的增量政策。

今年7月23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后,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委又出台了进口征税商品目录、货物流通税收政策、加工增值免关税等3项税收领域封关政策,明确封关前后税制衔接问题。封关后,以正面清单管理为主的3项“零关税”政策不再执行,转为负面清单管理,实施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和货物流通税收政策;封关后的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代替封关前的试点政策,自贸港税收政策体系由此前的“14+4”项,整合为“13+4”项。

为推动自贸港税收政策落地见效,我们紧紧围绕支持自贸港如期封关运作要求,从制度保障、政策宣介、组织测试等方面统筹谋划、持续发力,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一是在配套制度上“立柱架梁”,强化核心保障力。研究出台“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享惠主体认定的原则、部门、条件、流程等内容。修订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清单管理办法,通过优化居住时间核算方法、拓展紧缺行业范围,有效扩大政策享惠面。同时,建立自贸港政策制定、落实、评估、完善的闭环工作机制,推动自贸港政策落地生效并持续优化完善。

二是在政策宣介上“精准滴灌”,提升服务实效性。面向全球投资者,在上海、深圳、北京、香港等地举办多场自贸港财税政策高峰论坛与专题推介,累计吸引近千家企业参与,通过“精准解读+案例分享+双向答疑”的模式,深度解读政策并回应企业关切,有效增强市场信心。同时,面向市县园区、市场主体等开展货物税收政策和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宣传培训,并开通海南自贸港财税政策咨询服务热线,推动政策“广知晓、能听懂、易操作”,实现从“政策传声”到“服务赋能”的转变。

三是在压力测试上“实战练兵”,打磨系统成熟度。联合省商务、海关等部门,组织开展多轮“零关税”政策测试,覆盖资质备案、账册设立、一线进口、二线内销、岛内流通等8类典型场景,累计测试企业超40家,充分验证系统稳定性。同时,配合开展封关运作合成演练和7×24小时热运行,推动持续开展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实战化压力测试。

《中国财政》:封关运作后,在自贸港税制改革方面,财政部门将如何推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

蔡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锚定“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战略目标不动摇,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分步骤、分阶段构建与高水平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并明确封关后的四项重点工作,其中包括“两个开放”,即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以及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十五五”时期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领航掌舵、把脉定向。我们必须朝着既定战略目标扎实迈进,按照《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部署,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大制度型开放和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力度。聚焦难点和堵点,采取先易后难的策略,在统筹全局的前提下小步快跑,加快完善自贸港税制体系,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零关税方面,深化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争取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缩减,持续提升“零关税”水平,进一步促进贸易自由便利。低税率方面,逐步扩大15%企业所得税享惠鼓励类产业范围,最终实现享惠产业负面清单管理;推动建立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力争将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转变为长期性的制度安排。简税制方面,按照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简化税制改革研究工作,根据自贸港建设发展进程适时开展测试实施。

《中国财政》:在自贸港封关运作关键期,为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封关运作平稳有序,财政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蔡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始终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持续推动财政支持政策优化升级,为封关运作平稳有序、万无一失、首战必胜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及重点任务落实。“十四五”时期海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超过1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30%以上,集中财力办成许多大事要事。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四五”时期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维持在七成以上,支持解决了一批民生欠账和短板。

二是加大有效投资力度。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围绕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加大力度,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两重”建设。“十四五”时期海南省财政累计安排基建资金约占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一,全力保障省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增长、促投资作用,今年1—11月,全省当年新增专项债券实际支出进度79%,位于全国前列;安排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约占用于项目建设额度的27%,比去年大幅提升约16个百分点。

三是传递提振消费温度。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多措并举激发消费活力。持续擦亮离岛免税购物“金字招牌”。在财政部等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今年11月起实施离岛免税新一轮优化调整政策,首月销售金额23.8亿元,同比增长27.1%,政策拉动消费作用持续显现,有力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大幅提高地方配套国家政策的资金比例,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实施,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出台并优化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措施。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支持举办大型知名演唱会、音乐节及体育赛事,发放购物、餐饮等各类消费券,进一步带动消费。

四是提升财金联动效度。由省财政出资,分别设立自贸港建设基金和自贸港创新基金两只母基金,其中自贸港建设基金规模为100亿元,主要支持自贸港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自贸港创新基金规模为10亿元,主要投向符合自贸港产业定位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目前合计在管30只子基金,实现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近2.6倍。

《中国财政》:财政部门如何在提升自贸港高度开放背景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蔡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扩大开放,越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作为财政部门,我们始终树牢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完善防范风险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应对风险挑战能力,以财政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一是盘活资源配置“蓄水池”。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资源统筹力度,把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非财政拨款收入等各类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保障部门需求,腾出更多资金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坚持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加快推动自贸港政策落地实施和优化升级,不断释放政策红利,着力扩大内需,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培育扩大财源税源,为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奠定坚实基础。坚持“国家所需”与“海南所能”相结合谋划项目。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面提升项目谋划质量,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支持;赴境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二是注入资金效能“催化剂”。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通过全面清理整合项目、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加快财政支出标准建设等改革举措,打破传统预算的“路径依赖”和“惯性增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强化全流程科学管理。在预算编制环节精准发力,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在预算执行中强化约束,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加强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协同,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筑牢基层三保“防火墙”。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始终将基层“三保”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构建“三保”管理制度闭环,全面实施预算事前审核和资金专账管理,动态监测预警各县区“三保”库款保障水平,在库款调度时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重要时点的资金需要,对触碰“三保”资金占比、库款保障水平、暂付款比例等风险阈值的市县实行提级管理,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

四是拧紧债务风险“安全阀”。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严格落实不新增隐性债务的铁律,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和收入归集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全面动态监测地方债务情况,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封关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随着自贸港财税政策体系的深化完善,海南自贸港将在更高水平开放中展现更强活力,为我国推进制度型开放贡献更多“海南样本”。展望未来,财政改革将继续勇立潮头、破浪前行,助力海南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书写浓墨重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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