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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峰:集聚资金资源 优化政策供给 系统构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财税政策体系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集聚资金资源,优化政策供给,大力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财政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推出27个方面、110项政策举措,构建起科学精准高效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2025—2027年,省级财政将统筹安排资金1000亿元,为全省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有力支持。

聚焦科技和产业“双促双强”
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保障
筑牢新质生产力发展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山东不断强化财政资源配置和财政保障机制,着力将创新势能转化为产业动能。
一是优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战略性投入给予重点保障,省级财政科技资金连续7年保持高强度投入水平,2025年达到145亿元,是2018年的4.5倍。强化财政资金精准投放,重点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构建“1313”四级实验室体系,集聚资源开展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4年以来支持实施124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推动具有先进科技水平、较强引领示范作用的攻关项目落地实施,力促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2024年全省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9.4%,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
二是健全新兴产业培育机制。瞄准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强化政策前瞻布局与引导,创新推出“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数据集”等一批新政策,2025年安排资金10亿元,构建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全链条支持体系。实施未来产业加速园财政激励,采取“资金扶持+基金注入”模式,引导优质未来产业项目园区集聚式发展。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引领带动作用,组建绿色新能源、工业高质量发展等多只百亿级基金,2024年以来推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新增投资项目251个、投资额25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444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省“四新”经济投资增长6.4%,占比58.8%。
三是创建数字经济引导机制。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效应,推动烟台、淄博等6市获评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累计获得中央奖补资金4.93亿元。2025年省级安排资金支持创建5个省级数字化转型引导区,每个最高奖补1000万元,激发区域数字化转型活力。发挥工业互联网赋能效应,统筹实施5G基站、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等系列奖补政策,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截至2024年底,全省数字经济规模占比提升至49%。
聚焦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深化财政精准引导
优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山东财政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有效发挥引导和“嫁接”作用,促进创新要素高效流动、精准对接、相互赋能。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利收费减免等税费支持政策,切实降低企业创新成本。2024年以来省级统筹资金25.4亿元,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小升高”、“创新券”等激励政策,不断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和创新竞技行动,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截至2024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5万家,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88.5%,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积极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领性孵化器培育建设。强化科技财金联动,建立“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鲁科投”、“鲁科融”系列品牌,2024年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银行为4600家企业发放贷款262.4亿元,推动创新成果向产业转移。加大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力度,2024年以来对930个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给予贴息补助,支持实施专利导航项目80项,促进创新技术成果落地和产品应用。
三是构建人才引育发展体系。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将人才资金作为战略性投入优先保障,2024年安排省级人才建设资金20.96亿元,较上年增长15.7%。聚焦重点领域和区域发展需求,支持省重点扶持县级区域人才等项目实施。加大高端人才培育,推动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和国家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培养。强化企业人才引育主体作用,对人才引领型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吸引和培育更多人才落地山东、创业齐鲁。截至2024年底,全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761人、齐鲁首席技师2248人、高技能人才447万人。
聚焦产业与生态“绿富共赢”
优化财政支持方式
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底色
立足山东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实际,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双重功能,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夯实新质生产力的生态根基。
一是支持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优化政策供给方式,通过“先奖后补”、“据实结算”等模式,加快支持实施新一轮高耗能产业调整,支持推进退出(转移)钢铁产能1720万吨、焦化产能60万吨。每年安排省级资金6亿元,统筹运用贷款贴息、设备奖补、股权投资等政策“组合拳”,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立财政奖补与“双碳”成效挂钩机制,推动绿色工厂、工业园区和供应链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健全绿色制造全链条支持体系。“十四五”以来,全省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9.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1.8%。
二是优化能源转型支持领域。将新能源开发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对生物质发电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等新能源项目给予财政奖补。加大充换电设施补短板力度,将11个县纳入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加快提升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建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15亿千瓦,占比历史性超过煤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是创新绿色转型支持工具。打造山东版“碳减排政策工具”,对绿色贷款项目给予25BP贴息,惠及4761户市场主体,节约融资成本2.7亿元。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试点,实现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全省全覆盖,累计实施试点项目181个,采购绿色建材78.56亿元。健全财政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用好用活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等多税共治体系,财政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措施更加有力有效。
聚焦体制机制创新
提升财政调控效能
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紧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一是健全经营主体激励机制。优化国有资本预算支出结构,2024年以来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47.96亿元,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资本金注入,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2024年省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24902.5亿元,增长5.9%。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围绕研发创新、产业升级、人才引进等重点领域,2025年制定落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三年内统筹财政资金直接投入360亿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二是完善市场要素流动机制。加强标准体系引领,实施标准能力提升奖励,2024年以来支持主导制修订高水平标准27项,实施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16个。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选定5个省级部门、8个市先行先试,构建涵盖数据汇聚治理、确权登记、评估定价和开发利用“全流程”管理机制。支持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推动上合经贸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等平台赋能升级,促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
三是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在人才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类等科研项目中逐步推行经费“包干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推进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改革,对重大产业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创新创业等项目,采取股权直投、先投后股、拨投结合等方式进行支持。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2024年以来8户省属骨干金融企业在全省新增股权、债权投资725亿元、新增贷款2141亿元、新增政策性担保2300亿元,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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