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内容推荐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福建:财政赋能“向海图强” 着力建强“海上粮仓”

作者: 福建省财政厅 史若昀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19期 2025/10/30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建海洋资源禀赋优越,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广阔,“十四五”以来,福建财政围绕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战略目标,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力建设“海上粮仓”。2024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924.7万吨,渔业产值1761.2亿元,水产品出口额、人均水产品占有量等多项指标居全国第一。

强化财政支持保障力度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十四五”以来,省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有效发力,共筹集省级以上财政资金92.56亿元,加强重点聚焦,将财力集中支持渔业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产业链融合发展、生产设施更新等,有力推动构建资源养护和产业结构调整相互协调、保障民生和促进发展同向发力的现代化渔业产业体系。

二是加强支持方式优化组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海上福建”建设的工作要求,省财政聚焦渔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一系列补助措施,重点支持现代渔业装备设施建设、海洋渔业产业转型升级、鼓励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等多个方面,兼顾经营主体、行业领域、生产特性等多种维度,以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经营主体优化养殖方式、着力降本增效、强化资源养护,实现财政政策提能增效,以财政政策效能激活渔业产业发展潜力。

三是加强财政金融深度融合。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宁德市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率先设立海洋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首期认缴规模40亿元,已实缴出资2.64亿元。该基金下设4只子基金,子基金合计规模14.1亿元,累计完成17笔项目投资,有力有效推动海洋经济领域项目发展。创新金融产品,推动全省9家金融机构提供意向性融资额度3500亿元,推出开渔贷、冻品仓贷等融资贷款产品,支持从事捕捞、水产品加工、贸易的市场主体良好运营。

推动水产养殖空间拓展

一是发展陆基设施养殖。促进形成集约、高效的渔业生产模式,对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基地和稻(莲)田综合种养等陆基养殖设施分3大类5个档次予以补助,最高单位补助上限可达2500元,有效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全省累计改造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27万亩,规模5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基本实现标准化改造;建成工厂化养殖水体2100万立方米,规模居全国第一。

二是发展深远海养殖。支持拓展深远海养殖范围,推动深水网箱、大型智能化养殖装备等深海养殖设施设备建设,并结合成本效益分析,创新设计深远海养殖设施套组模式,分21档对达到相应养殖规模的经营主体予以补助,最高可补助2600万元。五年来,已累计建设桁架类深远海养殖平台24个,深水抗风浪网箱5568口,规模居全国第一。

三是发展远洋渔业。对回运自捕水产品每吨最高奖补800元,对开拓的每个新渔场一次性奖补500万元。推动开拓阿曼和安哥拉2个新渔场,实现运回自捕水产品超40万吨,丰富国内水产品市场供应。支持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母港建设,投入1.79亿元打造远洋渔业产业集聚区和支撑保障平台,推动形成母港码头、交易中心、冷库、加工厂等产业链集聚效应,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推动渔业产业全链打造

一是聚焦种业振兴。持续保障实施水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对水产种质资源保种设施、原良种场升级改造、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等六大方向予以支持,单项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截至目前,福建省已培育国审水产新品种20个,建成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40多家,现有苗种繁育场超2600家,年均繁育鱼、虾、贝、藻等苗种接近2万亿单位,稳居全国海水种业规模第一。

二是聚焦精深加工。不断提高水产品加工设施设备水平,对初级和精深加工生产线、冷库、冷藏保鲜设备等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达500万元,推动水产加工业逐步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细加工转变,由单系列、少品种向多系列、多品种加工转变。福建省现拥有水产品加工企业1214家,产值亿元以上企业100多家。水产加工品总产量417.5万吨、产值1079亿元。拥有冷库897座,日冻结能力12.9万吨。大黄鱼、鲍鱼、鳗鲡等品种全产业链产值均突破200亿元。

三是聚焦品牌培育。支持培育渔业特色品牌、水产龙头企业,对获评国家或省级认定的渔业品牌、龙头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奖励80万元。支持培育“渔家电商”产业,扩大品牌影响力,按照企业年销售额分3档予以补助,最高可获得50万元。已推动形成宁德大黄鱼、连江鲍鱼、漳州牡蛎、霞浦海带、晋江紫菜、霞浦海参、福清对虾、福州烤鳗等30大福建渔业品牌,拥有福州市中国鱼丸之都、福清中国鳗鲡之都、漳州中国石斑鱼之都等特色水产品之乡称号。

推动渔业生产生态协同

一是推动绿色转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实施2个县级全域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现养殖区域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支持发展以贝藻类为主导的海水养殖业,显著地延缓海水富营养化进程。支持开展海洋渔业碳汇技术研究等,开展海洋渔业碳汇核算交易试点。目前福建省已完成全国首宗海洋渔业(海带)碳汇交易、首例双壳贝类碳汇交易、发放全国首张海洋渔业碳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二是推动设施升级。支持全省范围内实施海上养殖转型升级,带动总投入近百亿元,全面改造传统木质网箱、泡沫浮球,累计建设塑胶渔排100万口、贝藻类筏式养殖70万亩。改造后养殖区域的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养殖设施安全性、稳定性以及养殖水产品质量显著提升。该整治成果得到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的肯定,2022年全国渔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上,福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经验获全国推广。

三是推动保护修复。支持养护渔业资源,推动建设3个国家级海洋牧场,总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所在海域渔业资源量恢复趋势明显。支持增殖渔业,放流水生生物超过260亿单位,大黄鱼、花鲈等主要放流品种野外种群数量显著提高。持续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控制,引导渔民减船转产,遵守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远洋渔业国际公约。

四是推动食品安全。支持水产品全程追溯监管,推动建立水产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追溯凭证管理对象已超4000多个。支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快速检测等方式,抽检批次由2019年的3000批次增加到2025年的超1.5万批次,实现重点品种、养殖基地全覆盖。2019年以来,福建省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99.7%以上。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