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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财务与会计 | 陈劭:国有上市公司ESG业务涉税管理探析

作者: 陈劭
来源:《财务与会计》2025年第17期 2025/09/05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陈劭.国有上市公司ESG业务涉税管理探析[J].财务与会计,2025,(17):40-43.



摘要:本文从实务案例分析入手,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三个维度对国有上市公司ESG管理中的主要涉税因素进行分析,厘清助力ESG建设的涉税管理重点,包括筑牢涉税管理体系的根基、事前强化ESG业务规划、事中把控实施环节的涉税处理质量、事后检视涉税预算执行情况、全程适应税收政策调整,并进一步从深化业税融合机制、重视税务信息披露、提升信息化管控能力三个层面提出优化ESG业务涉税管理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国有上市公司;ESG管理;涉税因素;涉税管理;业税融合




涉税管理是贯穿国有上市公司企业经营活动各环节的重要专业模块之一。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三大方面均涉及税务因素,涉税因素对国有上市公司ESG业务的战略规划、合规性、涉税成本、过程管理、执行效果等方面均产生重要影响,优化相关涉税管理对促进环保投入、社会贡献和合规治理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不少上市公司已将税务管理议题或涉税指标列为ESG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结合资本市场案例,从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对国有上市公司ESG管理中的主要涉税因素及涉税管理要点进行分析,以期为通过优化相关涉税管理提升国有上市公司ESG治理水平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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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情况

S公司是一家能源供应行业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20亿元,入选2023年度国有企业上市公司ESG先锋100指数,万得ESG评级为A级(截至2024年9月底)。2023年,S公司纳税总额约26亿元,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S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显示,S公司将贯彻税收政策、按时缴纳税款作为对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回应,将企业纳税额作为公司重要社会责任绩效,将税收透明度作为公司合规运营的重要议题。S公司2024年半年报显示,S公司为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应税污染物主要为大气污染物),目前多项经营业务涉及享受公共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节能设备采购、资源综合利用等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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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ESG管理中的主要涉税因素分析

(一)环境层面

1.环境保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的企业为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应依照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本案例中,S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烟尘、二氧化硫等,属于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应税污染物。S公司及其下属相关排污企业为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023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和排污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合计缴纳环境保护税约882万元,2024年上半年合计缴纳环境保护税约426万元。

2.环保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以下简称71号文)相关要求,企业购置并使用目录规定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可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有关规定,符合规定和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项目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规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以规定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产品(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均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案例中,2023年S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加大环保能源项目开发力度,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享受上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购置并使用环保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约3 329万元,约60户成员企业(包括电力供应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项目主体)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8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12户风力发电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社会层面

1.纳税贡献。贯彻国家税收政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国有上市企业展现社会责任担当的重要体现。本案例中,S公司2023年将企业纳税额列为公司重要社会责任绩效,年度纳税总额约26亿元,纳税总额连续2年超过25亿元,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之一。

2.税收透明度。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公司的合规信息披露(包括涉税信息)是资本市场正常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4号)第四节规定,上市公司披露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税种分项说明报告期执行的税率,披露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本案例中, S公司在2023年度报告中详细地披露了报告期内企业的主要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附加税费、海外税项等)、税率以及集团内各主体适用的各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在2023年度ESG报告中,S公司还将税收透明度作为公司重要议题之一,对纳税遵从度、纳税金额、主要适用税种等情况进行介绍。

3.捐赠涉税因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相关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税前扣除,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本案例中,S公司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列入非经常性支出的营业外支出中包含约981万元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若该项目支出符合上述税法规定条件,且取得真实、合规的捐赠票据,相关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计算扣除或据实扣除。

4.上市公司扣缴义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相关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缴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分红派息企业)为扣缴义务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上市公司应在收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划付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本案例中,S公司于2024年6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约6.66亿元,S公司作为支付人应依法履行现金红利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代扣代缴义务。

(三)治理层面

企业税务管理涉及业务管理的各方面,作为现代企业治理的重要管理模块,搭建税务管理体系对于形成企业税务管理闭环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国有上市公司提升纳税遵从度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税务管理被列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本案例中,S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披露,为推进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升级,S公司制定了《合规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将税务管理议题列入合规运营模块的主要议题之一,体现了S公司对税务合规管理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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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助力ESG建设的涉税管理重点

(一)基础:筑牢涉税管理体系的根基

构建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是企业涉税管理的重要根基,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ESG管理的重要基础。要筑牢涉税管理体系的根基,需要从税务合规管理、环保涉税事项、履行社会责任相关涉税处理及信息披露等层面加强专业支持。

(二)事前:强化ESG业务规划

前置ESG相关业务涉税分析对国有上市公司评估税负、享受税收优惠、依法合规列支、降低直接税负至关重要。例如,在环保业务方面,环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阶段应充分考虑税收优惠政策因素(如判断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条件、购置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是否属于抵免企业所得税目录范围、能否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等)和环保投入对环境保护税影响,合理合法地规划环保项目的实施内容、投入金额、进度等。在公益捐赠支出管理方面,国有上市公司应提前识别捐赠途径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影响(如是否通过符合规定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等进行捐赠)、捐赠投入是否超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捐赠资金用途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接受捐赠的组织或机构是否具备开具合规捐赠票据的资格等因素。

(三)事中:把控实施环节的涉税处理质量

把控ESG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涉税细节是促进ESG业务平稳推进的关键环节。例如,在环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国有上市公司应重点把控税务管理细节(如项目合同、台账、发票等备案或备查材料的准备),关注税务核算细节(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规定,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在抵免企业所得税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应包含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监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变化(如48号文规定,已享受税收优惠的环保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或出租,需补缴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与主管税务机关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税收优惠备案材料符合办税实务要求。在实施现金分红的过程中,国有上市公司应及时做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所、股东、主管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等多方协调工作,畅通申请、预付款、公告、资金划付、代扣代缴申报等各环节,确保及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支付公益捐赠款环节,国有上市公司应注意及时获取加盖受赠方印章的捐赠票据并严格查验,以确保捐赠款依法列支。

(四)事后:检视涉税预算执行情况

事后分阶段跟踪评估税务管理影响是持续优化税务因素对ESG业务影响的重要举措,对下一阶段ESG业务涉税管理十分重要。环保税税负变化、相关税收优惠享受执行情况、税前列支合规性、代扣代缴税费完成率、税务备案(或备查)资料完整性等都是事后检视的重要内容,对比分析执行偏差有利于促进国有上市公司优化下一阶段的税务管控。

(五)全程:适应税收政策调整

查新税法、更新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法规库对推进ESG业务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2024年7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明确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列入71号文范围的环保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因此,对于已享受环保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企业可提前做好下阶段(设备改造阶段)涉税规划的准备,对存量专业设备的概况进行摸查,及早了解环保专用设备改造抵免的前置条件(如投入比例的限制、改造技术合同是否需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改造项目是否需要工信部门或科技部门鉴定、是否利用财政拨款资金进行改造等),初筛符合条件的项目,规范不同专用设备的账务处理,为后续环保治理与环保投入工作提供更准确的税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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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ESG业务涉税管理优化建议

(一)深化业税融合机制

深度参与ESG相关业务决策是国有上市公司税务管理团队发挥税务专业支持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促进企业税务合规和税收效益的关键。因此国有上市公司应完善跨专业部门的团队合作机制,对于利益相关方较关注的项目,税务部门应向项目团队派驻税务专业人员或专业涉税中介机构,促进专业的税务理念贯穿于企业ESG业务决策和实施的全过程,制定与企业经营战略相匹配的税务规划方案,提高税务治理的渗透性,从而助力ESG治理水平提升。 

以排污量分析跨部门合作为例,由于应税排污量的大小直接影响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企业税务管理团队可通过深入分析不同类型污染物应税排放量变化对环保税税负的影响,加强排污监测数据的统计复核,并定期向企业环保部门反馈分析情况,为环保部门推进污染物的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的涉税参考依据,促进环保部门更关注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与统计,切实加强污染物治理,提升企业环保管理质效。

另以国有上市公司投资并购业务为例,无论是横向并购还是纵向并购,税务合规性调查都是判断投资并购业务可行性的重要程序和依据之一。根据2024年2月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投资并购财务尽职调查实务指引》相关规定,税务尽职调查能够帮助各利益相关者评估目标企业在涉税事项上的风险以及可操作的筹划方案,从而提升交易价值。因此,国有上市公司税务管理部门人员或专业涉税中介机构应深度介入投资并购业务的尽职调查及后续各环节,通过获取标的涉税资料(如财务报表、重要合同、纳税申报表、纳税鉴定、税务检查资料等)、了解标的企业税项情况(如税种、税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重大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情况等)、管理层访谈(特别是财税负责人访谈)等,提前识别各类税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两套账”风险、错用税收优惠政策风险、长挂涉税欠款风险、转移定价风险等专项税务风险和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等常规税务风险)、评估交易税务成本、规划最优的涉税交易方案、研究税务整合细节等,为管理风险和识别投资价值提供全程的专业税务支持,助力企业ESG战略的平稳实施。

(二)重视税务信息披露

虽然《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尚未全面实施,但关联可持续信息与财务信息,评估与披露可持续发展的财务影响(包括涉税因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已是后续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主要趋势之一。截至目前,多家知名评级机构(如眀晟、标普、富时罗素、华证、万得等)已将上市公司披露的税务管理情况纳入其ESG评价体系。国有上市公司逐步重视税务信息披露,提炼ESG指标涉税披露指标(如纳税额、纳税信用等级、合规率等),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提升税收透明度和纳税遵从度,持续优化整体税务治理体系,获取利益相关方(如投资者、税务机关)的信任与支持,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

(三)提升信息化管控能力

《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应完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努力实现税务管理工作流程、政策解读、计税规则等事项的统一,提高自动化处理水平,挖掘税务数据价值。实务中,随着税务管控意识的逐步增强,不少国有上市公司已逐步从传统的财税管理模式向多维度税务管理体系模式转型,税务管理系统涵盖政策研究管理(如税务知识体系模块)、业财税融合管理、涉税风险与稽核管理(如税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匹配性校验、涉税监督指标等)、涉税预算管理、发票管理(如增值税进项发票管理)等多个管理子模块。通过梳理不同涉税业务清单特别是ESG各相关业务清单,不断促进税务管理体系与全面预算管理系统或财务共享平台系统的融合,保障税务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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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文献

[1]陈劭.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方涉税问题探析[J].财务与会计,2025,(3):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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