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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内蒙古:一体推进学查改 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16期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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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聚焦主题、把握关键,坚持一体推进学查改,研究制定学习教育方案,建立厅党组、机关党委、支部、党员干部四级责任体系,确保学习教育环环相扣、层层传导,有效有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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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推进“学”

确保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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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学”开头、以“学”为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学习研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学。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河南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禁止违规吃喝相关规定等列入学习范围,先后组织中心组成员及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开展专题研讨5次。厅党组书记讲授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支部跟进互动学。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全面覆盖系统学习重点内容,各支部组织党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截至7月底,厅属各级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00余次。

青年干部创新学。举办青年干部集中学习研讨会,组织分享收获感悟,有效提升学习质效。同时,通过党员深入自主学、专家辅导集中学、网络渠道灵活学等方式,抓好日常学习,将“学”贯彻始终。

强化警示教育学。印发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例通报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筑牢锤炼作风、守牢底线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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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率下“查”

确保精准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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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厅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示范,践行“严、细、深、实、快”的要求,聚焦重点整治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坚持“三个摆进去”查摆问题。主动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将问题查摆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年度财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并动态更新整改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推动整改整治。

坚持开门教育。推行靠前服务、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厅党组成员带队主动深入到预算部门对接沟通,建立常态化联系走访代表委员机制,通过座谈交流、调研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预算单位、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摸清找准、推动解决基层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坚持边检视边整改。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系统治理。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调研目标、调研纪律、调研实效等要求,推动各处室、单位紧扣财政工作重点,在调查研究中找问题、找路径、找动力,以调研成果转化为抓手,推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研究印发《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在严格公文管理、强化会议管理、统筹督查考核和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方面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切实为基层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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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融合“改”

确保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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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把学习教育与财政管理工作融为一体,在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使学习教育的每一项措施成为促进财政中心工作的常态长效举措。

厉行勤俭节约,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为基础,构建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执行、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监督和预算绩效七个方面的“1+N”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为落实好过紧日子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累计出台及先行试用预算支出标准已达40余项,有力推动财政资金高效节约使用。制定印发自治区本级过紧日子评价办法,科学评价党政机关节约使用财政资金情况,推动各部门、单位自觉养成过紧日子的习惯。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及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截至2025年上半年,已开展自治区本级部门36个重点项目预算评审工作,节省财政资金7712万元。

狠刹违规吃喝歪风,形成整改整治高压态势。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制定印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大明察暗访、抽查检查力度,做到动真格、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梳理关于严禁违规吃喝的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定,健全完善防范和纠治违规吃喝长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财会监督职能,聚焦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购买烟酒和以办公用品、会议或培训费用等名义报销餐费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履行财政职能职责,强化专项资金动态跟踪,有效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隐匿转嫁支出、铺张浪费、突击花钱等行为。围绕地方政府债务、基层“三保”、乡村振兴等方面研究制定了年度检查计划,持续强化财会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充分借助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严格督促整改,严肃财经纪律。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鲜明导向,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建立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问题反馈和“双轨”整改工作机制,引导各部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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