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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以财政改革攻坚破解发展难题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其体制机制的健全与效能直接关乎国家战略部署的落地和区域发展的质量。对于地处边疆,肩负着维护国家统一、巩固边疆神圣使命的西藏自治区而言,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具有尤为突出的战略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精神,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在多个关键领域启动并深化具有西藏特色的财税体制改革。从区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扁平化探索,到教育、生态领域事权划分的全面重构,再到以零基预算为核心的预算管理革命性重塑,一系列改革举措环环相扣、协同推进,旨在破解发展瓶颈,强化治理根基,为有效落实“四件大事”、服务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和制度支撑。
中央财政对西藏自治区的大力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确定了包含特殊财税优惠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惠及西藏各族人民群众的特殊优惠政策。2012—2024年,中央对西藏补助累计22336.37亿元,年均增长10.1%,较中央对地方补助平均增幅高2.9个百分点,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特殊支持政策方面,中央财政在边境建设、生态补偿、民生补助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21—2024年,中央对西藏补助9739.64亿元,年均增长6.1%。其中边境、生态、教育等重点转移支付增幅位居全国前列,支持拉萨市成功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林芝雪崩、日喀则地震灾害救灾特殊补助,将供暖供氧项目运维纳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因素并给予支持。 西藏财政发展的新篇章 一是收支规模方面。一方面,收入规模持续扩大。2024年,西藏财政收入达到2945.6亿元,收入增速连续8个月位居全国第一。自治区财政实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关心下,地方财政收入于2014年、2018年分别突破100亿元、200亿元大关。另一方面,支出规模有力增长。2024年,财政支出增速连续7个月位居全国第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工作入选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62项典型经验做法并受到通报表扬。全区财政支出于2013年、2019年分别突破1000亿元、2000亿元大关。 二是财政管理方面。自治区财政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零基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深度融合的“2+1”财政管理改革,三项改革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从制度、业务、技术等方面共同发力,有关改革做法得到财政部的多次表扬。推进区直管县财政改革,在10个县(市)开展改革试点。深化教育经费体制改革,完善“明确财政事权、划分支出责任、财政分级承担”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出台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方案。建立健全财政激励机制,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完善财政奖补机制,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 三是重点支出方面。全力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努力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坚持8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民生。比如,2024年围绕“21项民生实事”落实资金129亿元,提高教育“三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13项标准,推进基层供暖、高海拔供氧等8项工作。2025年1—7月,全区各级财政落实资金157亿元,完成17项提标类和扶持类民生政策,全力支持实施抗震救灾、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28项民生实事。在年初28项民生实事基础上,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继续出台新生儿免费参保、育儿补贴、小学生“一口好牙”、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特殊贡献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十项民生实事。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率先在民族省份中开展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大对基层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市县支出占比提高至78.3%,达到历年最高水平。面对基层财政资金规模逐年增加与财政管理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的矛盾局面,为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快速有力推进,在运用全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克服管理半径大等困难的基础上,2024年启动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综合考虑改革基础好且财力相对薄弱、边境管理事务繁重、生态功能定位高、矿产资源丰富以及撤县设市等因素,将林周县、岗巴县等10县(市)纳入区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范围,由自治区财政全面保障和规范管理,提高基层落实“四件大事”战略部署保障能力。改革从财政收入关系、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转移支付管理、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入手,建立自治区直接管理试点县的扁平化财政管理体制。目前,扁平化管理的改革成效初步显现,资金下达、使用和监管等效益明显提高。 全面深化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西藏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重大,师生人数接近全区人口的三分之一,但教育经费保障体制长期未变,已经滞后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2024年,印发《深化西藏自治区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全面深化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省级统筹、预算到校”的传统管理体制调整为“明确财政事权、划分支出责任、财政分级承担”的新体制,有力推动各级政府更好落实教育服务提供责任、提高教育服务供给效率。 深化财政支持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西藏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生态面积大、类型复杂,推进生态领域相关改革对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2024年,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起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与地(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全面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 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加强预算项目支出管理。一是实行项目分级管理。对预算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其中,一级项目按照部门主要职责设立,数量严格控制,项目内容在年度间保持相对稳定;二级项目按照部门履职的具体工作任务设立,在清理现行预算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二是加强项目清理。对常年安排形成固化、无依据、依据不充分、到期未实施的项目,一律进行重新论证;对于支出方向相同、内容相似的项目进行规整,减少冗余项目;对实施效果不明显、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不安排或少安排次年预算,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从根本上改变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 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急用先行、先易后难的原则,选取较成熟的、操作性强、普遍急需的领域,建立共性的、可量化的、经常性的项目支出标准,印发《西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费用预算支出标准》,切实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全面加快支出标准建设,研究制定40项支出标准,逐步建立起支出标准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约束机制。 理顺预算安排机制。建立“一二三四五”预算编制工作机制,做实分年度预算安排,预算安排与执行、绩效挂钩,对于多年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批复项目总额的同时,分年度安排预算。规范项目评审和审批程序,规定时限没有完成评审审批的不再安排预算。调整差额单位预算安排体制,取消“基数+增长”模式或固定保障比例,按照单位发展实际需要和单位资金收入情况,确定财政保障额度。 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按照“一个资金一个办法”要求,全面制定修订各类资金管理办法100余项,分配方式由此前的项目法为主调整为因素法为主,努力实现转移支付分配“既符合中央规定、更满足西藏需要”。以提前试算为抓手,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准备转移支付项目和因素,及时形成分配方案,实现上级资金一到位即可依据分配意见按程序报批下达。优化持续时间较长的试点政策,对长期“试而不决”“试而无效”的试点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增强内外合力。聚焦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政策、重点资金和项目,积极主动会同区审计厅推行绩效管理联动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突破。二是完善绩效目标审核指标管理。按照“明确政策总目标——分解政策子目标——提出明确绩效目标——形成具体绩效指标”的脉络拆解有关规定,提炼36项绩效目标审核指标,有效指导部门严格落实绩效目标管理。三是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有机衔接,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整改不及时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