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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河南省商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 河南省商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涛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15期 2025/08/27

近年来,河南省商丘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锚定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目标,立足财政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打好“资金+项目+政策”组合拳,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助力商丘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

拿出“真金白银”

呵护碧水蓝天

加快推动构建稳定持续、保障到位、渠道多元的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一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在市、县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生态环境事业的支持力度。2022—2024年,累计筹措市、县资金6.12亿元,支持生态环境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工资,推进实施大气、水、土壤监测运维和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紧盯中央、省政策导向及财政资金投向,主动会同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等部门联合谋划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库和项目实施台账,积极申请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及农村环境整治、林业改革发展等领域的中央、省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022—2024年,累计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21.65亿元,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整治和林业发展项目,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商丘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抢抓国家加力扩围实施“两新、两重”政策的良好机遇,加强政策研究,谋划实施了一批重大生态环境领域投资项目。2022—2024年,累计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6.26亿元,支持实施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工业企业环保技术改造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是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生态环境项目资金来源。积极探索采用EOD、特许经营等形式,引导社会资金、资本、资源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谋划重大项目

落实重要决策

商丘市财政局坚持以项目为抓手,资金跟着项目走,统筹各类资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落地,推进各项决策落实。

一是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充分研究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资政策,牵头统筹协调,与有关部门团结协作,积极推动申报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试点城市。2022年,商丘市获批为第五批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试点城市,总投资40.3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亿元),用于热源清洁改造2715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600万平方米。全市各类型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36.79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0.87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357.99吨/年,减少粉尘排放3678.99吨/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943.2吨/年,将极大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大气环境,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

二是实施引江济淮配套工程和黄河故道水生态治理工程,引领带动“四水同治”,支持打好“碧水保卫战”。引江济淮配套工程(商丘段)是引江济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总投资39.72亿元,建设内容为路河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永城市、柘城县、夏邑县3个县(市)配套工程,工程完工后,年分配水量近期为2.95亿立方米,远期可达到3.6亿立方米,对商丘市解决水资源短缺、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生态环境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意义。黄河故道水生态治理工程总投资16.7亿元,建设内容为对任庄、林七和吴屯三座水库进行清淤疏浚。工程完工后,每年引黄河水2.6亿立方米,可满足商丘市生活和工业用水需求,还可以为13.53万公顷耕地提供灌溉用水。

三是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打好“净土保卫战”。商丘市财政局积极谋划申报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支持加快黑臭水体治理。2024年,商丘市获批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项目总投资2.1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体底泥清淤、水生态修复等,涵盖永城市、夏邑县、虞城县,项目完成后,将消除农村黑臭水体73条,消除黑臭水体面积数为61.884万平方米,极大改善项目实施地农村环境。

四是积极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落实“双碳”战略。多渠道筹措资金,相继支持实施了工业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深度治理、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水泥超低排放改造、工业污染(炉窑)治理等项目,稳步推进减污降碳,持续推动工业振兴。

完善体制机制

激发内在动力

商丘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财政资环政策体系,为推进商丘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县级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的改革部署,商丘市县级生态环境机构于2023年10月全部上划市级管理,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全力做好改革经费保障工作。

二是不断深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商丘市相继印发了《商丘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商丘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等文件,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市财政局按考核情况进行扣款和奖励。扣款和奖励资金清算后,剩余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三是探索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认真执行《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完善商丘市生态损害赔偿制度,鼓励各县(市、区)继续探索创新多元化、市场化补偿方式,推动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是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不断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宣传与指导,推动采购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绿色采购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通过明确政府绿色采购责任主体、实行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制度、强化政府绿色采购监督管理等方式,不断提升绿色产品的采购比例,加强政府绿色采购监督检查,确保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监督管理

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发催办函、电话督促、现场督办等形式,督促项目单位加快生态环境项目进度和支出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如期开工,早日完工投入使用。

三是严格资金监督检查。依托一体化预算执行系统,建立数字化动态监控体系,不定期开展生态环境资金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不断提高生态环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是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积极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强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做好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调整预算的重要依据。

如今绿色已经成为商丘大地的浓郁底色:民权林场申甘林带犹如一道绿色屏障,被誉为“河南塞罕坝”;“鸟中熊猫”震旦雅雀在黄河故道的芦苇丛中繁衍生息、啾鸣翻飞;商丘日月湖、睢县北湖、柘城容湖等大小湖泊碧波澄澈、鸟飞鱼跃;广袤的田野间青苗碧绿、空气清新……到处呈现出一片生机盎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象。相关统计显示,污染攻坚战开始以来,商丘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18年的204天提高至2024年的241天,优良天数比例从55.9%增加至65.8%,增长近10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从2018年的10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4年的73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达29.1%;PM2.5平均浓度从2018年的62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4年的49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达21%;地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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