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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四川省泸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昌海: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全面开创泸州财政机关党建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部门机关党的建设,既是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事业的内在需要。近年来,四川省泸州市财政局坚持把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作为机关党建的根本任务,把党建工作放到财政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坚持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把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起到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一)把准政治机关定位,凝聚思想共识。一是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着力引导党员、干部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正确认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辩证统一关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共识,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持续优化党建工作思路方法。结合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广泛开展集中座谈、谈心谈话,听取干部职工对加强党的建设、推动财政工作发展的意见建议,多角度审视党建工作的引领、约束和保障作用是否有效发挥。三是持续增强融合发展综合成效。紧紧抓住贯彻落实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工作契机,进一步推动全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二)紧抓学懂弄通做实,推进学用结合。一是全局层面注重搭框架、建机制。每年制定理论学习规划,完整构建“学经典、悟原理;学思想、用方法”的理论学习框架。依托市内党校资源,每年开展党员集中培训,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通起来,帮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系统提升理论素养和政治能力。二是局党组层面注重强领学、做示范。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和第一议题,把研究解决问题作为中心组学习的着力点,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头雁”示范作用。三是支部层面注重抓结合、能转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为党员干部潜心学习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强化学习的内生动力。 (三)完善党建工作闭环,强化融合保障。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落实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促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要求,实行重大工作党组成员带队,注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将党的领导体现在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完善管党治党制度,强化制度保障。集中梳理各项党建制度办法,按照业务规程、内部控制、党风廉政“三合一”的总体思路,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三是构建党建工作闭环,强化机制保障。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是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强化人力保障。加大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之间的交流,有意识地将业务骨干安排在党务岗位历练,鼓励党务人员多方面参与业务工作,提升解决问题、围绕中心促业务的能力。 (四)找准切入重点发力,实现同向聚合。一是建立党员攻坚队,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任务,针对新质生产力、“两新”、“两重”、债务风险防控等,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政策持续发力。建立党员监督队,聚焦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党员先锋队,聚焦民心守护、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发挥党员作用,有效实现三支队伍整合机关党建向产业聚焦、向项目聚力、向发展赋能。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每年组织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坚持不定期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检查,紧盯重大节日、关键节点开展专题廉政提醒,持续纠治“四风”。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通过集体廉政谈话、“以案促改”专家授课等方式,树牢拒腐防变防线。 进一步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一)坚持“一个中心”,促进思想融合。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学出高度。财政部门是政治机关,干好财政工作,需要做到任何工作都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对“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心中有数,时刻关注总书记、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重大利益、根本利益,工作起来才有坐标、方向,才有预见性、主动性。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来川考察指导或参加有关活动,提出很多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宏观调控、财政收支管理、财税制度建设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导我国经济发展发生历史性变革。每一名财政干部都要结合职能职责,全面、系统、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财政新形势、研究财政新情况、解决财政新问题的能力水平。二是注重调查研究学出实效。坚持联系实际学风,贯彻学懂弄通做实要求,聚焦各自条线领域最突出、最急迫、与先进地区差距最大、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调研,在调查研究中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把理论学习和业务研讨结合起来,克服学用脱节,促进学用相长,科学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真正让调研成为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堵点大解决的过程。三是创新载体平台学出自觉。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持续规范设立“学习监督员”,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做实支部党员集中学,坚持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各领域专家围绕党史、习近平重要讲话等做专题辅导。拓展线上课堂系统学,持续用好学习强国APP、泸州公务员培训网等线上平台,督促引导党员开展日常学习、常态化学习。丰富实践活动现场学,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持续“书香财政”活动品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思想自觉。 (二)做实“三个结合”,促进组织融合。一是将党建工作与班子建设相结合。加强党的建设,是每位班子成员的政治责任,必须牢牢扛起责任,在推动党建工作中凝聚班子力量,发挥“头雁效应”。二是将党建工作与财政事业发展相结合。机关党建的方向始终是与财政事业发展方向一致的,如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需要机关党委主动思考、主动作为。三是将党建工作与机关文化建设相结合。要以提升质量效果为着力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多思考、多谋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党员能力素质,打造泸州财政特色党建品牌。 (三)明确“三项要求”,促进队伍融合。一是明确发展党员要求,奠定“合格党员”坚实基础。一方面,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将业务骨干发展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充实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另一方面,全面提升党员素质,结合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坚持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把集中培训、集体学习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思想理论水平、服务群众能力、日常工作表现,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发展党员工作更有公允性,更有说服力。二是明确党员日常管理要求,建设强大党员队伍。加强党员教育,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及时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有针对性地给予鼓励鞭策、帮助提醒。实施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引导全体党员努力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合格共产党员。广泛开展经验介绍、谈心谈话、结对共勉等活动,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集合起来,促使广大党员以坚定的自觉履职尽责,努力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工作业绩亮得出来”。三是明确机关群团工作要求,发挥党建带群建作用。机关工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书香财政”建设,积极开展读书分享、好书推荐等各类读书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抓好共青团和青年干部工作,加强青年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机关妇女组织要扎实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引导广大女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中体现价值、成长进步。 (四)压实“两个责任”,促进机制融合。一是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持续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和落实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注意丰富督查方式,充分运用现场核查、抽查暗访、访谈座谈等工作手段,切实增强督查实效。注重加强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督促党支部列出清单,坚决防止打折扣、走过场。二是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认真做好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机关党建考核评价办法,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推动机关党建责任落实落地。抓好考核结果运用,把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真正把党建“软指标”变成“硬约束”,倒逼党建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