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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驱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民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在我国科技自立自强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指出,“要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使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在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强调,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强财力保障。在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情况下,有效应对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等新挑战,切实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更好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创造活力,携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显得意义重大。
财政支持有利于 破解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难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只有不断优化财政科技投入,强化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以政策的确定性帮助民营企业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才能更好助力民营企业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坚定信心破解其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难题。 (一)弥补市场失灵,减缓研发风险。科技创新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见效慢等显著特征,需要大规模的持续性资金投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数智化转型中面临经营成本不断上升、资金短缺等问题。特别是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持续上升,又进一步抬高了中小企业进行技术研发的风险成本。为此,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对民营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强化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政策支持,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以及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启动实施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等,可以推动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高效直达创新主体,分担企业科技创新成本和研发风险,增强民营企业敢于创新的底气,激励企业大胆探索。 (二)优化融资结构,缓解融资约束。充足的资金保障是民营企业推动技术升级、加速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当前,民营企业结构性融资缺口依旧显著。2024年全国企业债券净融资为1.91万亿元,民营企业债券净融资仅占总体的12%左右。在融资成本方面,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显著高于国有企业。数据显示,民企信用债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51%,处于各板块的最高水平。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民营企业融资的纾困支持。财政通过政府引导基金、贴息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强与金融的配合,可以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和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形成各类资本组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同时,借助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利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切实优化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逐步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融资压力。 (三)强化政策导向,培育战略领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这为财政更好支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指明了方向。强化对战略领域的培育力度和支持范围等财政政策,有利于更好激发民营企业主体在科技重大攻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指挥棒”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科技力量和未来产业,集中资源突破“卡脖子”技术,不断推动支持民营企业科技攻关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实现同其他政策的叠加效应,切实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发展契机。 持续用力、更加给力 推动财政更好赋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这就要求财政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科技强国建设大局稳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前瞻布局、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打好政策“组合拳”,全面提升服务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的能力水平,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赋能护航。 (一)坚持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全面提升财政服务党中央治国理政效能,更好发挥新型举国体制集中力量科技攻关的制度优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调要健全新型举国体制,这对于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党领导下的财政工作需要始终服务服从于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有力有效服务保障科技强国建设大局。因此,财政应在遵循科技创新规律的基础上更加给力,持续优化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供给,加强对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国家科技创新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例如,加大中央财政本级科技投入,以“科技创新战略储备基金”鼓励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专项。优化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财政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特别是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政策供给,多措并举缓解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进程中的资金困扰。重点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需求,以高质量财政政策支撑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发挥,助力做优做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蛋糕”。 (二)坚持守正创新、先立后破,全面提升服务党中央当家理财的能力水平,以财政科学管理赋能企业高水平科技创新。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关乎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关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高质量发展。科学管理是做好财政工作的“内功”,更好发挥财政对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实施效能,需要与时俱进推动财政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领域的科学管理,强化财政资源和科技预算统筹,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推行“揭榜挂帅”与“赛马制”相结合的经费分配模式,加强科技资金绩效监督考核,构建绩效导向型监管体系,对重大科技项目实行“前资助、后补助”的组合支持,对未达预期目标的项目按审计确认支出收回结余资金,破除“重投入轻绩效”惯性思维。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共担机制和财政科技资金“熔断”机制,在守住财政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用好数智化手段使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效率最优化,保障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蛋糕”切好分好。 (三)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配合,打好政策“组合拳”,全面助推企业科技创新提质增效。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汇聚政策合力,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因此,需要做好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统筹协同,提升财政政策目标、工具、时机、力度、节奏的匹配度,促进政策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相衔接,创新直接支持、间接引导、风险分担、市场激活等多维政策体系,构建“目标、工具、执行、评估”全链条协同机制,重点解决政策设计碎片化、执行传导梗阻、效果衰减等问题,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创新主体。同时,增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构建“财政资金引导、金融工具创新、市场机制主导”的政策框架,通过杠杆撬动、风险对冲、资源整合等手段,系统性提升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创新财税激励组合拳,构建阶梯式税收抵扣链条,形成“基础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应用”的全链条激励闭环,更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提升科技创新各主体的获得感,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制度,通过构建“精准激励、权益保障、容错包容”的制度体系,推动激励对象全覆盖、权益分配全链条、成果转化全周期管理,充分激发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统筹推进财政科技政策对企业的预期引导,以政策精准触达、预期动态管理、企业深度参与的协同机制,推动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同频共振,并且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和企业创新实效,动态优化相关政策规定,打破财政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切实推动政策目标和政策成效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