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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广西南宁:多措并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吴厦
来源:《中国财政》2024年第22期 2024/12/05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财政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聚力招商招才工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大财政金融联动力度,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深化数字化改革,多措并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助推南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财税收入快速增长,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不断打造经济新增长点,财税和产业齐头并进,为顺利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提供稳定税源和坚实物质基础。

聚力双招双引工作

提升财源建设水平

一是全过程服务招商引资。南宁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积极筹措资金,2021—2023年,在现代工业发展资金中累计安排87.63亿元支持企业在南宁稳产扩产。支持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开展,加大外资企业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兑现2021年度广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本级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南宁市2021年度实际利用外资奖励,有力支持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助力成功引进比亚迪、太阳纸业、龙电华鑫等3家超百亿产值的企业,围绕比亚迪等一批“链主”企业,吸引宸宇富基、龙电华鑫、安达、贝特瑞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来邕发展。目前南宁市的新能源电池产业链项目预计达产产值超1200亿元,成功抢占产业发展新赛道。

二是全环节支持人才引进。2021—2023年,共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3.98亿元,重点保障各类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项目、人才平台建设支持项目以及人才引进服务项目等,促进高层次人才来邕留邕就业,提升重点企业引才聚才能力,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人力支持和智力支撑。

三是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会同市行政审批、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从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强化营商环境监测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整体水平。2021—2023年,安排资金1340万元,为市本级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为办事企业群众免费寄送证照等,不断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简化办理程序。在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方面,会同市行政审批部门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各部门资源和信息,实现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和便捷的沟通咨询渠道,持续监测南宁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一是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2023年,累计为全市企业降低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二项社会保险费人工成本约26.04亿元,惠及全市超10万家企业。主动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费率政策,累计为参保企业降低人工成本约7.73亿元,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

二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坚决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税费减免政策,落实落细广西出台的“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多项顶格减免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实时跟进上下级财政间库款调拨进度,全力确保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直达基层财政、直接惠企利民,并做好后续政策兑付资金保障、中央补助资金分配结算等工作,助力基层财税部门及时将政策落实到位。2021—2023年,南宁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政策减免金额达20.68亿元,让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利。

三是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牵头组织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建立税务、财政、人民银行三方留抵退税会商工作机制,推动完善跨部门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协调机制,保障企业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应享尽享。2021—2023年,累计办理留抵退税264.25亿元,惠及纳税人1.09万户,助企纾困成果明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

加强财政金融联动

拓宽资金供给渠道

一是“桂惠贷”贴息政策发力精准。积极发挥财金联动作用,深入运用财政贴息工具,通过做好贴息资金预算安排、强化调查研究、完善优化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等举措,引导“桂惠贷”精准有效滴灌实体经济,有力推动惠企红利直达实体经济。2021—2023年,统筹资金拨付“桂惠贷”贴息17.9亿元,带动金融机构向全市3.8万户市场主体投放1784.4亿元“桂惠贷”优惠利率贷款,投放金额及笔数均位居全区第一。通过财政金融联动引金融活水润泽首府实体经济,南宁市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中成效显著,成功获评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逐步完善。2021—2023年,累计下达政策性农业保险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12.74亿元,因地制宜推广优势特色险种,持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2023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7亿元,同比增长6.67%,共提供风险保障215.31亿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成效突出,开展广西首个市级特色险种肉鸽养殖保险试点,在南宁市兴宁区成功落地全国首单中央财政补贴型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持续落地生猪“保险+期货”重点项目。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逐步完善,保险险种日渐丰富,基本涵盖了全市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

三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赋能有力。高度重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从2014年开始探索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服务壮大实体经济的路径,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带头作用。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依托,通过投资子基金形式,以较少的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南宁市重点产业、创新创业投资领域,有效推动多项重大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政府引导基金领投优势,不仅吸引区外优质项目主动来邕发展,且充分赋能南宁本土企业发展壮大,推动2家企业成功上市,有力支持了南宁市优质企业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

搭建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保障财政发展与安全

搭建南宁市投融资项目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功能模块组建政府投资项目现金流测算模型,构建更加符合南宁市实际的产业园区、片区开发等重大项目决策参考指标体系,综合运用现有的专项债、国债、存量PPP、PPP新机制等筹融资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并通过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征拆资金池、项目前期经费资金池等措施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新建项目决策科学性、续建项目资金有保障的双赢目标,不断完善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打造好产业发展“硬件”。同时,通过制定配套项目策划指导意见和现金流测算办法等文件作为支撑,加快构建南宁市片区开发重大项目筹融资、资产盘活和债务偿还三位一体的可持续投融资闭环机制,持续提升财政投资安全水平。

强化部门预算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零基预算改革的决策部署,打破部门预算基数概念,按照实事求是、集中财力、过紧日子的原则,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中心工作,提前谋划项目预算安排,加强零基预算编制审核。同时,结合零基预算改革重点要求,组织开展零基预算审核工作,从预算编制源头着手强化各阶段各环节预算审核力度。

二是强化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新增多项共性项目支出文本模板,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精细度和透明度,完善细化项目支出预算。2023年印发《关于推进南宁市本级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标准体系整体结构,完善标准建设工作机制,优化标准建设工作流程,持续推进各类支出标准落地,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强化项目支出标准应用。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审计监督发现问题、预算支出进度、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以及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等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预算安排约束。在布置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对上年度预算执行达不到进度、跨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预算单位因漏编误编预算造成年度执行中申请追加等情况明确预算编制控制措施。

深化数字化改革

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是加快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2023年,南宁市成功列入全国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9亿元,自治区财政下达1090万元配套奖励资金,支持南宁市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1—2023年,累计落实资金5.47亿元,用于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为南宁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通过提供前期经费、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吸引智能制造、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商用密码等多个领域企业入驻,数字经济产业集聚效应逐渐形成。支持本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举办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大赛,助力推动优秀创新成果和前沿科技在南宁市落地和转化。

二是推动非税收入征管数字化转型。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非税收入收缴“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市本级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南宁市财政局力推新版非税系统上线工作,2023年6月起全面切换使用新版非税系统,2024年推广实施应用电子缴款书,通过统一项目设置实现“各自为政”向“集中管理”转变,通过优化缴款方式实现“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腿”转变,通过电子缴款书应用,实现票据监管“事后审核”向“全程监管”转变,提高了非税收入征收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是助力以数治税强共治。持续推动综合治税机制建设,和税务部门定期召开全市财税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综合治税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推动税收共治。支持南宁市政务数据平台建设,为南宁市税务局依托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多维度数据的采集,强化纳税人风险管理,助力税收颗粒归仓提供有力支撑。完善与税务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助力提升财政收入预计测算的准确性以及预算执行分析的科学性,为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稳企助企、优化重点税源培植与服务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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