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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青岛:做到“三个坚持” 切实防控地方债务风险
坚持党建引领
压实地方债务风险防控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压实区市属地责任。研究制定防控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印发一系列配套文件,有效统筹全市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同时压实区市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建立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地方债务风险防控的机制。
发挥考核作用,激励担当作为。将防控地方债务风险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核,根据地方债务管理工作重点,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的作用,推动地方债务管理水平提质增效。
强化监测预警。依托债务监测平台、国资大数据监管系统及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地方债务数据,逐笔监测地方债务临期债务信息,加强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共同查找风险点,动态监测预警。
坚持底线思维
盯紧守牢管理重点
稳妥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按照财政部要求,结合全市经济和财政形势,分年分季分月设定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全市隐性债务化解进度超过计划。同时,加强对隐性债务化解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定期开展“回头看”,全面核实排查,确保化解真实准确。
实施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事中绩效跟踪“双监控”,事后绩效评估“抓重点”,建立穿透专项债券“借、用、管、还”的管理闭环机制。组建市区两级专项债券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建立分工协作、现场督导、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深入项目一线,督导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确保到期债务按时偿还。建立“6-3-1”监测预警新机制,即提前6个月发送提醒函、3个月发送提示函、1个月发送警示函,逐笔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确保资金接续。近年来,青岛市融资平台债务规模和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全部债务均正常接续,未发生债务违约,地方债务风险防得住、控得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