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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赣州:守护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屏障
赣州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江西母亲河赣江和香港饮用水源东江的源头。近年来,赣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以来,按照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整体保护的意识、系统修复的思维、综合治理的方式和改革创新的办法,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初步建成了以“废弃稀土矿山环境修复样板、我国南方地区崩岗治理示范、多层次流域生态补偿先行”为明显特点的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本刊记者就财政支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成效,对赣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逸进行了专访。
在推进试点项目建设中,赣州市积极改革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赣州生态保护修复的经验做法入选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其中寻乌废弃稀土矿综合治理案例获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推广。
一是矿山修复探索“三治同步”。针对稀土开采造成的矿山环境破坏、水土流失以及水体污染等环境问题,实践探索废弃稀土矿山治理的“山上山下同治、地上地下同治、流域上下游同治”模式,采取种树、植草,固土、定沙,洁水、净流等生态和工程措施,使废弃矿区回归绿水青山。
二是崩岗治理推行“三型共治”。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崩岗水土流失问题,按照宜草则草、宜果则果、宜游则游的治理原则,因地制宜采用“生态修复型、生态开发型、生态旅游型”三种方式推进崩岗治理,叫崩岗长青树,让荒地变资源。
三是流域治理开辟“三化模式”。针对溪流湖泊修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稀土尾水治理等难题,按照小流域分区治理的思路,分类实施生态化“疏河理水”、多元化“治污洁水”、生物化“消劣净水”,做好“保水护水”文章。
朱逸:一是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列为市委主要领导领衔推进的重大改革项目。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财政局、自然资源、发改委、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领导小组,形成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成立专职机构——赣州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中心,把各类生态资源纳入统一治理的框架,打破以往政府职能部门各自为战、单打独斗,项目实施零敲碎打的局面,改变之前“管山不治水、治水不管山、种树不种草”的单一修复模式,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全方位、全地域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倾心倾力抓保护,精准精细促修复。
二是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林长制”和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成立市县两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出台水土保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印发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制定资金筹措、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指导意见,加强项目跟踪督察通报和绩效评价,有效护航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
三是健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大力推进省际、省内、市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行全覆盖,与广东省签订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参与共建共享赣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确保赣江清水常流;建立市域流域县(市、区)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签约数量23个,推动建成全流域上下统一、齐抓共管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把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加快推进《美丽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落地,着力实施一批夯基础、管长远、惠民生的美丽赣州建设行动重点项目,大力推进国家首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努力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
二是践行“两山”理念,统筹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已实施修复项目的后期管护管理,积极探索“生态+一二三产”的创新融合,推进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利用,有效打通“两山”双向转换新通道,切实发挥修复项目生态、社会、经济效益。
三是拓宽项目资金筹措渠道,不断探索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投入机制和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有效政策和措施,吸收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助推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