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管,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会计日常管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守准则制度,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
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指导和贯彻落实,召开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收集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和典型案例收集工作,建立相关单位每半年收集上报一次相关材料机制。从监管部门、重点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上报问题中筛选和整理出14个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和4个典型案例,及时报送财政部。完成财政部《事业单位成本具体指引》等相关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指导推动市县(区)财政部门、区直各部门做好《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等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及时为广大会计人员答疑解惑,有效推动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制度落实,推进全区内部控制建设
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修订《内控报告常见问题答疑》《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典型案例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管,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会计日常管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守准则制度,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
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指导和贯彻落实,召开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收集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和典型案例收集工作,建立相关单位每半年收集上报一次相关材料机制。从监管部门、重点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上报问题中筛选和整理出14个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和4个典型案例,及时报送财政部。完成财政部《事业单位成本具体指引》等相关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指导推动市县(区)财政部门、区直各部门做好《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等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及时为广大会计人员答疑解惑,有效推动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制度落实,推进全区内部控制建设
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修订《内控报告常见问题答疑》《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典型案例报送参考格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通过视频培训方式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按时完成内控报告的编报工作,有效提升各单位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视,促进各单位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区直各部门475家单位、27个市县(区)、宁东管委会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4092家单位有序开展了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三、狠抓培养提升,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工作。2022年,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47999人,其中初级报名34554人(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延考、中卫考区停考等原因办理退费考生6102人),实考17159人,出考率60.31%,成绩合格4427人,合格率25.8%;中级报名16052人、41075科次,成绩合格1073人;高级报名352人,实考233人,出考率66.19%,通过国家分数线成绩合格133人,通过自治区内线成绩合格22人,合格率66.52%。
(二)完成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2022年,115人报名参加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自治区财政厅严把标准,主动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会计高级职称上报评审系统进行优化完善设计,做好评审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经过材料审核、论文查重等把关审核,103人通过初审,86人通过答辩评审,其中2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评审。
(三)指导各市县(区)、各部门和广大会计从业人员做好继续教育工作。印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100余人参加财政部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标准网络培训班。
四、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会计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进一步巩固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等,对违法违规的鸿兴会计师事务所注销执业许可。按照《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印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进行督导,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自前一年度以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自纠报告,有效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提升自身执业质量。对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监管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掌握全区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收集第一手资料。审批全区2022年度备案机构449家,全区代理记账机构160家,完成46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446家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审核工作。
五、组织核查整顿,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印发《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将工作重点、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进行了明确要求,共同推进全区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经营”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即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许可证书的企业,通过现场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梳理出核查清单,要求符合条件的机构尽快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对已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结合自查报告情况,确定检查清单,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名称中含有“代理记账”“会计”“财务”“财税”“财会”等字样的企业,是否已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对不具有申请代理记账或包含“代理记账”“会计”“财务”的机构要求其变更经营范围,对“财税”“财会”等字样不发生业务,也不符合办理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企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整治。全区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许可证书的机构共计801家,核查机构653家,结合核查情况确定的应检查“无证经营”机构381家,已检查机构192家,应处理处罚机构35家,已完成处理处罚7家。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186家全部进行了核查,结合自查报告确定的应检查机构129家,检查97家,对1家机构进行了处理处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