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藏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2年,西藏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扎实做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积极推动会计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一、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精心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7934人,实际参考4753人,参考率为59.9%。因自治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为保障考生安全,经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意见,取消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二)开展全区财务人员能力建设工作。为有效提高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使广大财务会计人员适应新形势下财税管理工作需要,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筹备2022年度全区财务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培训。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把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纳入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将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纳入培训。
(三)筹备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和《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筹备评审工作。印发《西...
西藏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2年,西藏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扎实做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积极推动会计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一、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精心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7934人,实际参考4753人,参考率为59.9%。因自治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为保障考生安全,经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意见,取消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二)开展全区财务人员能力建设工作。为有效提高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使广大财务会计人员适应新形势下财税管理工作需要,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筹备2022年度全区财务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培训。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把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纳入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将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纳入培训。
(三)筹备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和《西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筹备评审工作。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同时成立自治区2022年高级会计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
二、规范会计服务
(一)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审批和变更工作。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准入,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拟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和变更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和层层把关。完成新设立的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需要变更的8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审核批复。结合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准入审批的从严把关,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全区会计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程序,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变更实行备案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推进会计行业执业许可证电子证照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组织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开展电子印章采集,协调自治区职转办进行电子印章系统接口连接工作。自治区已完成电子印章信息采集,系统接口连接和测试工作,为实施会计行业电子证照奠定基础。
三、推进内部控制工作
稳步开展内部控制报告和数据的汇总工作。2022年8月,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和数据的汇总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数据填报工作,帮助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制度进行梳理。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进一步推进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同时,根据近年来各单位填报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和部分单位内控填报工作人员诉求,协调系统技术人员,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内控填报培训会,取得良好效果。
四、加强会计管理工作
(一)横向联合,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专项整治工作。转发《关于“整顿行业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健康发展”做好2022年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委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和未在区内缴纳社保,涉嫌“挂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筛查工作。全区有17家“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区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保险缴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存在保险缴纳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022年上半年以“半月报”形式,共计17次向财政部会计司汇报专项整治阶段成果。
(二)组织有序,持续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建设。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与业务处室对接,研究确定单位会计核算模块数据信息剔除单位上报财政部。为提高自治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模块数据质量,按照条块模式,将自治区各级单位督促调整至各业务处室,督促各预算单位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录入工作。
(三)纵向联动,扎实开展全区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工作。为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会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2022年全区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工作的方案》。组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完成全区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会计司。
(四)规范管理,有序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组织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1年度信息报备工作。组织自治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自查自纠并报送自查报告,填报业务开展情况,核查会计师事务所报备材料,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持续满足设立条件,并对会计师事务所报备信息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上报财政部会计司。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