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会计工作
2022年,贵州省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为谱写新时代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会计支撑。
一、贯彻实施会计准则制度
(一)宣传贯彻会计准则制度。利用财政厅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专家咨询等多种平台,宣传《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会计准则制度,第一时间解答财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举办4期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线上培训班,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8454人参加学习。
(二)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落地见效。转发《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和重大问题会商机制,督导各地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扎实做好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工作。督促市州财政部门定期报送准则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准则实施典型案例,做好...
贵州省会计工作
2022年,贵州省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为谱写新时代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会计支撑。
一、贯彻实施会计准则制度
(一)宣传贯彻会计准则制度。利用财政厅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专家咨询等多种平台,宣传《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会计准则制度,第一时间解答财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举办4期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线上培训班,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8454人参加学习。
(二)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落地见效。转发《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和重大问题会商机制,督导各地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扎实做好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工作。督促市州财政部门定期报送准则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准则实施典型案例,做好汇总梳理分析,及时向财政部报送贵州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报告。
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对全省1万多家单位财务人员采用线上培训,培训内容为“政策实务解读”“内控建设”“风险管理”“内控评价”等。将内控报告编报操作视频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及全省的内控工作微信群和QQ群中发布,供广大填报人员学习参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内控报告编报质量的审核,切实提升报告质量,实现“以评促建”。
三、加快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组织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18名来自省内高校的会计学教授和企业财务负责人组成专家团队参加集中评审工作。189人参与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17人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149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发放评审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文件。
(二)组织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5月举办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推迟到8月。原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11.02万人,经过退费、调出后为10.79万人,5.97万人参考,1.63万人通过。1018人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598人参考,357人通过国家线(60分),74人通过省线(55分)。原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4.55万人,其中贵阳市推迟到12月初考试,经过退费后为4.28万人,1.72万人参考,3030人通过。
(三)有序组织会计高端人才培养。根据《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贵州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7人和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30人参加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的学习,参训人员均取得培训证书。
(四)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做好会计人员咨询服务。组织全省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学分申报及审核工作。通过电话、QQ工作群和政务信箱等平台及时反馈和解答全省会计人员提出的问题,通过政务信箱及省财政厅OA系统回复群众来信266封。
四、规范会计中介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管理。依法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审批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注销备案等工作,根据“双公示”工作有关文件,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21家,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变更备案39家次。
(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印发通知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报备以及开展自查自纠报备工作,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自查自纠报告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和审计质量。及时整理、汇总、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整改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规范执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行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相互分离制度。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检查程序规范、检查信息公开、处理结果合规合法。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年度业务报备工作。
(四)依法整治行业秩序。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16家“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改,截至2022年12月31日,10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整改工作。针对会计师事务所超胜任能力执业情况,随机抽取相关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开展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针对代理记账行业存在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突出问题,组织各市县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对2293家“无证经营”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的1478家“无证经营”机构进行处理处罚,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许可的231家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存在“虚假承诺”的5家机构进行处理处罚。通过开展整治工作,打击会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会计行业市场,规范了会计行业秩序,促进了会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