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会计工作
2022年,海南省会计管理工作围绕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切实抓好行业和人才队伍管理,强化行业日常监管,依法整治行业秩序,着力培养造就高水平会计人才队伍,助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一、加强会计准则制度宣传贯彻,推动制度建设落实落细
配合财政部做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的意见征求和反馈,累计反馈意见建议30余条。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会计准则制度和政策解读,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标准网络培训班,就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实施等进行政策辅导。对全省除三沙市外18个市县村委会的会计、出纳、报账员、村干部、村理财小组成员等共计4746名人员进行村级财政支农政策培训。首次召开全省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培训会,指导全省53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编报数据质量分析检查,对153个省直部门和19个市县财政部门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评价,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二、发挥会计集中核算体制优势,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制定印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财务报账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统一单位财务报账审核口径,规范财务报账审核要求,提升单位财务报账效率。以现场教学、线上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预算单位业务指导和培训,全年开展省直各部门(单位)、省财政国库支付局会计站及市县财政部门业务培训16次,参训人次达2850人次。广泛收集基层业务案例和问题,研究整理并编制业务问题解答,及时指导基层会计人员解决业务难题。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入账工作。全省公共基础设施入账金额从2018年底的29.8亿元增长至2022年底的2929.63亿元,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数据基础,全面清晰反映政府“家底”。推进全省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推动解决在建工程比例较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等问题,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以问题为导向,对省本级91家集中核算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财务运行、财务管理状况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建议。
三、整治会计中介执业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和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持续开展四项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兼职、挂名执业等情形的33名注册会计师注销了注册,对16家未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责令限期整改,对1家“无证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文昌市、陵水县等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职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领域政务服务
制定印发《海南省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对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奖励,推动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全省73家会计师事务所、23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727家代理记账机构2021年度备案工作,分析行业现状,向财政部会计司报送2021年度报备工作总结和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依法完成16家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和5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备案,19项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变更和4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止备案工作。全省会计类行政许可证书全面启用电子证照,打通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最后一公里”。总结海南自由贸易港“证照分离”试点政策执行效果,向财政部报送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和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五、注重会计人才培养,完善专业人才考核选拔机制
完成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累计报名55295人,共121517科次。考试期间,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公告20余个,通过各类平台向考生发送短信超过10万条,通过12345平台热线开展外呼超过3万人次,受理各种渠道考试相关信访件3200余件。及时为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37673名考生办理退费。以邮件、微信、视频等线上方式为主,完成1951名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受天津市、河南省财政部门委托,首次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跨地区集中评卷,完成三地共35705份试卷的评卷工作。两次组织234名历届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人员评选,向财政部推荐陈文婧、张长海为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并获评。会同省委人才发展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正、副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评审通过正高级会计师6人、高级会计师52人。完成流动人员高级会计师确认42人,其中正高级会计师4人、高级会计师38人。
六、加强前瞻性政策研究,提升会计理论服务实际工作能力
在对全国各省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基础上,撰写了《关于打通执业注册会计师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道的研究》课题报告,推动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会计人才流动评价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分析公共基础设施入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撰写了《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政府会计核算的难点及对策》。及时跟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销售税改革进展,召集省内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重点国有企业注册会计师、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就销售税改革后会计核算问题进行研讨,制定《海南自贸港销售税相关会计准则制度改革研究方案》。承担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反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其对应资产问题研究”课题,研究地方政府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形成的政府债务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内的反映情况,提出改进会计核算和地方政府资产债务管理的措施建议。
七、开展会计改革试点工作
全面实施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全省统一的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为抓手,构建“一个单位、一个统一建账识别码、一套账”的建账监管体系,实现“链上登记,链上备案、链上变更、链上注销、链上协管”等建账业务全流程监管,推进建账信息数据共享,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全面规范会计建账监督管理,以实现杜绝假账,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2022年9月起,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正式启用,共组织3批186家试点企业进行实操培训和系统上线。截至2022年底,8089家建账单位完成了首次建账登记工作。参与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国首批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6个试点省份之一,选择在省本级、海口市、三亚市、澄迈县等财政部门开展试点工作。利用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势,采取“一笔业务,两种核算”的方式对新制度开展全真模拟试点工作。通过对2022年全年度业务数据试点,进一步检验了新财政总会计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新制度正式实施积累实践基础。在此基础上,研究探索新财政总会计制度制度与财政报告的衔接,通过“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支撑财政报告的自动生成。
(海南省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