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会计工作
2022年,深圳市会计管理工作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切实抓好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加强行业监管及会计人才队伍管理,着力提升行业发展竞争力,推动全市会计事业取得新成绩。
一、提升质效,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
(一)研究制定并印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加强会计工作的规划引领。
(二)推动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在深圳工作的全国高端会计学员(领军人才)开展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会计准则实施问题收集机制,走访重点企业,及时收集案例及有关意见建议,开展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推动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探索研究数据资源相关会计问题,形成《企业数据资产会计处理问题前瞻性研究报告》及《数据资产账务处理和报告操作建议》上报财政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等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并收集意见建议。
(三)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创新性开展预算单...
深圳市会计工作
2022年,深圳市会计管理工作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切实抓好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加强行业监管及会计人才队伍管理,着力提升行业发展竞争力,推动全市会计事业取得新成绩。
一、提升质效,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
(一)研究制定并印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加强会计工作的规划引领。
(二)推动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在深圳工作的全国高端会计学员(领军人才)开展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会计准则实施问题收集机制,走访重点企业,及时收集案例及有关意见建议,开展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推动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探索研究数据资源相关会计问题,形成《企业数据资产会计处理问题前瞻性研究报告》及《数据资产账务处理和报告操作建议》上报财政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等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并收集意见建议。
(三)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创新性开展预算单位内控建设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工作要求以及支持深圳市实施预算单位内控建设分类管理的改革要求,大胆探索,率先建立预算单位内控建设评价指标并根据结果对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从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和专项资金简化审批等方面实施“放管服”配套措施,对内控建设做得好的单位给予放权激励,推动各预算单位主动加强内控建设,强化风险防控。通过举办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网络培训会、印发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方案和编报手册等形式,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完成2021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开展深圳市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的质量考评、通报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推进内控管理水平提升。
二、优化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会计行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制定《关于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请深圳市政府审议实施,以力度最大、举措最实、覆盖最广的扶持政策,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督导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完成深圳市首次事务所分级分类评价工作。指导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完善协会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启动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修正工作。抓实行业党建,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全覆盖。
(二)深入贯彻落实行业“放管服”改革。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根据有关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修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注册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外、深圳市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实施告知承诺方式;对注册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试点取消设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2022年通过“不见面审批”方式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11个,做到“0复议”“0投诉”。持续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建促”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建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市级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并成立工作机构,印发《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市级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多次会同财政部深圳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等机构联合举办具有证券业务服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培训班,开展诚信教育,提升审计质量。积极推进深圳市政务服务系统与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对接,并将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政务服务业务接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受理审批,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承诺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会计政务服务效能。
(三)加强代理记账、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印发《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代理记账机构2020年度报备工作,形成《深圳市2021年度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情况报告》上报财政部,并按要求全面实施代理记账审批电子证照改革。开展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管理调研工作,提请重点国有上市企业、资产评估协会和重点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相关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报送财政部。
三、积极作为,优化会计考试和人才培养服务工作
(一)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面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始终贯彻落实“应考尽考”的要求,坚持“以考生为本”的理念,全市财政部门及卫健、教育、网信、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区、各考点单位密切协作、攻坚克难,如期举办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深圳考区考试,实现考务组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相关工作得到上级财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做好正高级、高级会计师队伍发展工作。增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76人,及时更新扩大评审专家库,储备评审专业力量。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完成2021年度高会评审工作,通过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10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264人。
(三)开展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举办市级预算单位财会人员业务提升培训班(470人参加),提升预算单位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实操能力;会同市总工会开展全市工会系统财务人员培训(450人参加),宣传贯彻落实新《工会会计制度》;举办全市2022年度代理记账行业素质提升专职人员全员培训(1.3万人参加),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优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及服务工作。推动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更名为深圳财政科学研究中心,市财政局会计人才培养、财政科学研究、财税及会计政策宣讲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起草《深圳市财政局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征求意见稿)》,致力于加强深圳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组织完成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培养报名动员及深圳考点考试工作。全市有21人参加2022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考试,入选3人,入选人数占全国的10%;有73人参加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培养选拔考试,25人进入面试、入选20人,入选人数占全省的40%。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及企业总会参加财政部高层次人才岗位能力提升培训。
四、强化协同,开展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调研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区财政局、行业协会开展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调查问卷填报,成立调研小组赴各区财政部门开展实地调研。结合书面与实地调研情况,形成深圳市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调研报告,提出关于加快会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建立财政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会计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议上报财政部。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