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工作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管制度、管行业、管人员”的基本职能,积极作为,创新发展,在宣传贯彻会计法规制度、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和会计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良性发展。
一、宣传贯彻会计准则制度,夯实会计信息质量基础
(一)组织开展培训,推动会计准则制度高质量实施。针对全区会计人员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高质量实施”和“政府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专题网络培训班,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实施会计准则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截至2022年底,累计1万余学员完成培训。
(二)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财政部做好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反馈。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自治区直属相关部门、各盟市财政局、大中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常态化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报送机制,每半年收集、汇总全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分析自治区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有关问题,形成意见建议,报送财政部。
(三)针对特定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题调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功能企业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本级选取2家承担一定政府融资功能的国有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企业、调取资料、组织座谈,完成功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专题调研报告,并报送财政部。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有关标准规范。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完成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第三批试点单位的验收,并通过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等单位的验收,参加全国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总结会。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会计、审计中介机构营商环境
(一)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313家会计师事务所,281家资产评估机构,2033家代理记账机构。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和“网上办”等便民措施,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和备案变更事项办理流程,优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推行代理记账行业备案电子化工作,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开出全区第一张代理记账许可电子化证书,并加快推进其他盟市代理记账许可证电子化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指导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一次性导入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中介服务“采购申请网上发布、采购邀请网上推动、报名选取网上操作、竞争结果网上确认、服务质量网上评议、运行效能网上监察”,切实解决以往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等问题,着力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年度信息报备审核工作。全区共289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报备、7家注销,报备率95%。对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情况、一体化管理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审核,通报批评未完成报备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和监管对象。
三、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健全财会监督体系
(一)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建立自治区和盟市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全区18635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报送率100%。经汇总、审核、分析后,自治区财政厅形成《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报送财政部会计司。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以及内控建设情况纳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法治建设考核,促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服务财会监督需要。
(二)开展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查前调研、集中培训、巡视督导、现场检查、结果运用等方式,有序开展全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全区共检查企、事业单位339户,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1户,民营企业21户,行政事业单位267户。检查代理记账机构362户,其中,代理记账延伸检查单位43户。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发现违规问题户数151户,违规问题金额总计54.37万元。处理处罚单位83户,其中代理记账机构72户,企事业单位11户,补缴税款3.65万元。
(三)依法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问题。对2021年检查的12家会计师事务所、29名注册会计师和2家资产评估机构、4名资产评估师进行行政处罚,并对3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2家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管理建议书,要求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开展业务,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依法处理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投诉举报。
(四)继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出涉及“超出胜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42家、相关注册会计师108名,均列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范围;累计清理65家“无证经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注销300名“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责令431家“无证经营”、28家“虚假承诺”的代理记账机构限期整改。
四、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一)做好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区共22.7万名会计人员完成信息采集,会计人员规模有序增长、人员结构不断优化。共10.6万人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中网络培训9.1万人、现场培训321人、视同完成继续教育8942人、其他多种方式累计完成5931人。
(二)全力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多措并举,完成电子化报名审核、考试组织管理、考生延考、退费等多项工作。2022年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总人数115798人,其中,初级74427人、中级39823人、高级1401人、正高级147人;考试合格人数16749人,其中初级12618人、中级3534人、高级国家级455人,高级内蒙古自治区级89人、正高级53人。
(三)开展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最新要求,完成2022年会计系列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及网上备案工作。全区共收到参评材料386份,其中高级335份,正高级51份。共302人通过评审,其中高级263人,正高级39人。
(四)组织自治区企事业单位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选拔40名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组织6名候选人参加2022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考试;组织32名候选人参加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选拔考试;选拔、推荐2名自治区优秀会计人员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并接受财政部表彰。
五、发挥学会、协会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自治区会计学会和珠心算协会的会计人才链接作用。管理、维护会计专家库、人才库专家246名;管理珠心算鉴定基地4个、鉴定点1个;一级鉴定员8名、二级鉴定员2名、三级鉴定员5名;组织珠算、珠心算等级鉴定1040人次;组织2500名选手参加“第30届海峡两岸珠算珠心算通信比赛”,中国珠算心算协会主办的“第六届全国珠心算比赛”和“2022年全国珠心算网络答题活动”等活动,均获得优异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供稿 王璇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