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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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会计工作
2022年,天津市会计管理工作坚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筑牢会计法治根基
(一)推动会计准则制度修订与完善。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工作,组织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征求意见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
(二)加强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宣传财政部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行...
天津市会计工作
2022年,天津市会计管理工作坚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筑牢会计法治根基
(一)推动会计准则制度修订与完善。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工作,组织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征求意见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
(二)加强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宣传财政部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文件,引导会计准则制度深度实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推动天津市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联合市水务局印发《天津市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方案》《天津市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实施细则》,确定记账范围和入账主体,明确水利基础设施的初始计量、折旧或摊销、处置等会计核算,要求各相关单位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及时确认水利基础设施资产价值,全面反映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家底。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和《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有关要求,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单位有关账务处理操作指南》,为本市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功能企业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5个方面69项内容,组织天津市功能企业专题调研,形成《天津市2022年度功能企业专题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成果运用于天津市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为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参考。牵头组织《加强会计质量监督落实财会监督主责研究》课题研究,总结财会监督实践经验,分析新形势下财会监督新内涵,从法治建设、创新工作模式、联动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人才建设等方面分别提出对策建议,为全面提升天津市会计主体信息质量和财会监管水平提供思路。
(三)组织开展会计学术研究工作。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会计学会2021—2022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的通知》要求,成立评审鉴定专家组开展评审,评出“优秀”等级科研项目11项,“良好”等级科研项目51项,“合格”等级科研项目7项。将项目择优汇编出版,宣传推广科研成果。
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风险防范治理能力
(一)统一工作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及时印发通知,明确填报要求。发布用户操作手册、操作视频、填写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等资料,做好部署和辅导。
(二)强化业务指导。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专题培训”,对全市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系统培训内控报告编报具体要求和编报软件操作,线上累计观看达到3000人次。
(三)加强政策服务。结合本次内控报告编报实际需求,设置微信群、政策及技术服务电话,对各单位在编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操作问题进行定向辅导,帮助各单位及早掌握、顺利操作。
(四)做好结果运用。全市范围内共收集各单位内部控制汇总报告155份,其中,市级主管部门139份、市级财政部门16份,包含全市各级各类单位内部控制报告4906份。经分析,97.4%的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组长,99.5%的单位已建立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况、分级授权机制,67.5%的单位已开展干部交流和定期轮岗工作机制,99.4%的单位已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机制。
三、抓好会计队伍建设,推进会计人才培养选拔
(一)顺利组织会计职称考试。2022年全市会计初级考试报名35081人,出考20816人,合格7625人;会计中级考试报名30889人,出考6185人,合格2462人;会计高级考试报名1056人,出考725人,合格563人。财政、卫生、教育、公安、工信、电力等各单位周密组织、紧密配合,构建起责任明确、响应及时、运转高效的考试工作组织体系,确保考试顺利完成。落实考点机位,确保考生能考尽考。全力争取常规高校考点,逐一对接,一校一策配合落实考试防疫要求。科学制定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标准,严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强化机考网络技术保障,确保考试数据安全。考试期间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力应急保障,对考试数据及时做好备份及完整功能性检查,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抽调70余名干部赴各考点巡考,监督各考点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考务职责。联合天津市工信局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等行为,通过移动信号屏蔽器、视频监控以及巡考等方式加强考场监督,多措并举打击考试作弊,持续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考试期间设置4部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实时解答考生咨询;多次为考生发送温馨短信,传递财政温度;在各考点组织志愿者设置服务站做好入场引导,对于行动不便的考生提供必要的便利;考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休息场所及餐饮便利。多次召开政策答疑培训会,统一回复口径,确保考生对考务及防疫政策应知尽知,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累计解答12345便民热线、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智慧信访等渠道的考生咨询上万余人次。
(二)精心组织会计高级职称评审。立足天津市人才强市战略,组织完成2021年度本市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共有37人取得正高级会计职称,428人取得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采取在线述职答辩模式,实现申报全程无纸化,最大程度为参审人员提供便利条件。
(三)深入开展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联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分别开展两次第七期会计领军人才线上集训工作,累计培训时长20天。开展会计人才评价,组织第七期学员毕业答辩和毕业考核工作,共完成49篇学术论文,9篇科研课题,择优出版,宣传科研成果。审核推荐7名人选参加财政部2022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笔试,1人进入面试;审核推荐8名人选参加财政部2022年度高层次财会人才中青年人才行政事业班选拔,1人进入面试。组织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选派20余名市级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参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高端人才培训。
四、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会计服务市场发展
(一)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推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落地。组织开展平台操作培训,要求全市会计师事务所用好平台,加快信息化普及和智能化升级。对平台的使用情况跟踪督导,汇总使用建议,及时反馈财政部。做好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工作。实行网上报备,建立工作群,及时将审核意见结果反馈,实现业务零见面。全市报备率达到100%,2021年全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17.86亿元,相比上年的17.55亿元,增幅为1.8%。放宽会计师事务所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要求事务所做好日常备案,辅导其做好年度自查自纠报告报备,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代理记账机构行政管理。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新区、东丽区全面取消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完成自贸区代理记账“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深入推进全市会计行业证照电子化,实现代理记账证书在全市范围内上线应用。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积极协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各区审批局等单位,完成电子印章采集、接口开发对接、电子印章测试等工作,顺利实现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的制发与应用。强化代理记账行业行政监管,推动实现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服务“零见面”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做好信息推动和反馈,对报备工作进行实时督导。全市共1868家机构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成年度备案。2021年代理记账业务收入5.81亿元,全市从业人员9287人,其中股东(合伙人)1984人,为11.2万户企业提供了代理记账服务。
五、加强会计监督,整顿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按照财政部部署,开展清理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行为、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行为、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等4项整治工作,主动对接市场监管委、税务等部门,建立工作配合和信息交流机制,核查涉嫌“无证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27家;涉嫌“超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59名,涉及23家会计师事务所,调阅案卷218份,对全市1699名注册会计师进行筛查,对存在问题的100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注销。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教育。组织召开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召集全市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参会,要求行业树立自查自纠的责任意识、遵从监管的法治意识、审慎执业的风险意识,扎实提升行业监管水平,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财政部要求,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质量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协调配合,树立财会监督权威。市级层面检查单位共计3家,投入检查力量13人。发现问题单位3户。区级层面共检查单位53户,投入检查力量81人,发现问题单位24户。开展全市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针对代理记账行业存在的“有照无证”经营、虚假告知承诺、个人违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等突出问题,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核查企业合计2665家。开展实地检查,筛选出涉嫌“无证经营”机构76户,约谈2户代理记账机构,2户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理处罚结果。
(天津市财政局供稿 马迪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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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