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
2022年,全国供销合作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发挥职能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在深化改革、争取资金、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夯实基础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一、坚持调度与指导结合,持续深化系统企业改革
围绕目标推进有序落实。聚焦2021年全国供销合作社企业工作会议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的改革任务,年初下发《关于报送社有企业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明确9项2022年度社有企业改革重点任务目标,按季度定期调度进展,举办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培训班,对重点难点改革任务再部署再指导,推动全系统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董事会建设等目标任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中农集团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历史性突破。
聚焦重点强化有力指导。深入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文件中关于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的15条改革举措,确保改革不走样、不偏向。印发《关于加强社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社有企业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印发《关于加强社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社有企业“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各地切实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注重典型引路,总结推广社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三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11个典型案例。汇编总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印发各地结合实际参考借鉴,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制度建设,推动全系统社有企业加快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注重服务加强日常调度。做好社有企业财务信息定期披露工作,形成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分析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供分地区、分行业、分层级3个维度的财务信息。聚焦社有企业强化运行监测和调度,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任务的指导,适时提出风险警示和工作建议,为总社党组理事会决策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参考。建设完成全国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组织全系统完成社有资产清查和信息填报工作,实现对全系统社有资产的全面掌握、动态监管,形成较为详实的社有资产数据库。收集整理并定期发布国家出台的系列惠企财税政策,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分析水平,指导各地在政策利用上产生良好效果,全年发布17项国家政策信息;发挥好总社与系统企业日常工作沟通联络的桥梁纽带作用,每月更新总社社有企业新闻资讯专栏,宣传系统企业工作动态,打造系统企业工作交流互动平台,全年发布系统企业工作动态新闻63条。
二、坚持协调与监管并重,持续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管
资金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规程,形成覆盖事前评审、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全流程管理闭环。从严从紧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坚持实行分级责任制、专户管理和支出事前审核机制,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执行率明显好于往年。对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滚动评价,高质量开展绩效监控和专项审计调查,有效提升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规范性。
积极争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有关政策。继续支持社有企业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832平台”建设运营、粮食储备等项目实施,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介积极宣传各类政策支持项目为农服务成效,《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中国财经报》等发表报道14篇。
三、坚持服务与管理同步,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科学配置财力资源,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规划内项目支出规模250.86万元,压减培训费等费用79.6万元;对4项“数字供销”建设任务开展评审,压减预算规模超过50%;统筹各方面财力资源,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重点任务。积极推动所属各预算单位应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顺利将预算编制、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切换至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反馈系统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严控资金支出,规范预算执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情况定期评估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对临时增加工作任务的经费需求,及时统筹调剂预算予以保障;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执行进度较慢、产生偏差的项目及时纠偏,确保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四、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持续完善社有企业监管制度机制
形成比较完备的社资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对标对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制定或修订《总社社有企业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总社境外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总社社有企业财务主要负责人委派管理办法》等14项制度,基本形成衔接有序、覆盖有效的社有资产制度体系。
构建比较规范的社资委运行机制。根据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资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定位和社有资产监管制度等,研究提出进一步明确社资委职责并优化人员组成的意见建议,修订出台《社资委工作规则》,细化社资委研究审核事项清单,夯实社资委规范运行的制度基础,市、县级供销合作社建立社资委的比例均在90%左右。组织召开9次社资委专题会议,研究审核中农公司改制等29个社资社企重大事项,为总社党组、理事会决策有效发挥前置研究和审核把关作用。
依法合规强化社有企业动态监管。严格依据制度做好中国供销集团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工作,下达2022年度目标任务,明确2021年度考核结果,切实做到考核准、考核实。审核批复中国供销集团2022年度全面预算,定期督导预算执行情况,布置2023年中国供销集团全面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持续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重要位置,配合中国供销集团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就风险事项出具社资监管提示函;全面梳理总社所属“僵尸企业”处置情况,指导督促中国供销集团全面完成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名单的僵尸企业清理工作。一体推进内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审计署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扎实落实审计发现整改要求,制定监事会监督建议书整改方案并统筹抓好落实。针对中国供销集团2022年33次董事会的122个议题审核研究提出意见。
五、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持续强化基础管理
财务基础管理进一步夯实。全面接收总社离退休干部部和原机关服务局财务管理职责,实现总社机关财务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修订出台《总社财务支出管理规定》和《总社会议费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相关经费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总社机关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扎实做好总社机关资产台账管理,按时向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资产配置计划、资产月报、资产决算报告、绩效自评报告等。规范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出资企业全面预算、财务月报、决算等基础工作。推进直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整改等相关事宜。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