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事业财务会计工作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事业财务会计工作形成“预算保障、绩效激励、采购落实、资产安全、财务监督、企业监管”的全链条管理格局,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一、聚焦重点工作,全力保障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一)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稳经济部署要求,出台四方面12项具体举措,延期缴纳专利年费15.6亿元,惠及116万专利权人,切实为创新主体纾困解难。推动出台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相关收费政策,保障海牙协定2022年5月5日在我国正式生效。
(二)稳步提升审查质量效率。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提质增效工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审查进度,2022年共授权发明专利79.8万件,注册商标617.7万件,圆满完成审查周期压减目标任务。持续严厉打击非正常申请,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打击恶意商标注册,快速驳回恶意抢注商标3192件,对涉嫌恶意囤积的3522件商标进行转让限制,依职权宣告无效商标2629件,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行业环境不断向好。将知识产权审查工作列为预算重点保障对象,安排专利审批业务专项和商标业务费项目资金64.45亿元,强化专利商标委托审查经费规范管理。
(三)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启动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改,开展地理标志立法研究。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开展地方试点。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2022年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5.8万件,同比增长16.8%;办理维权援助申请7.1万件,受理纠纷调解8.8万件。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新建1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印发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首次通报25起严重违法失信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预算保障力度,未将该项目纳入统一压减范围,持续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严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
二、强化预算执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始终坚持过紧日子。持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支出,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强会议、差旅、培训和办公用品等支出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倡导节能减排,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按季度对局属单位过紧日子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挖掘提炼共性问题,总结梳理经验做法,指导督促局属单位过好紧日子。严格控制资产配置计划,统一核减计划金额约30%。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防止资产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预算保障作用。在坚决落实中央部门预算统一压减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增量,坚持有保有压,加强资金统筹,优先保障党组重点工作和单位基本运转,为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本年收入总计75.61亿元,其中项目预算66.35亿元。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对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每月定期印发预算执行情况简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有效督促预算执行。截至2022年12月底,可用预算执行进度为96.5%,项目执行进度为99.2%。
(三)持续优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开展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研究,持续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激励约束机制,编制国家知识产权局《预算和绩效管理工作手册》,为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指引,推动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包括一级项目15个、二级项目29个,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个重点二级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做好全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后半篇”文章,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先后3次向财政部报送整改情况。针对35个整改问题制定81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74项,持续推进7项,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四)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根据财政部工作安排,积极配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运行试点工作,开展一体化系统资产数据核对和功能测试,及时向财政部一体化工作专班反馈意见建议,推进一体化系统不断改进完善。全面应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报2023年预算,组建专门运维团队,及时解决各类问题。组织开展一体化系统操作培训,为后续资产和采购模块应用奠定基础。
三、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持续提升报告编制质量。组织全局开展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等编报工作,精心组织业务培训,扎实开展集中会审,严格把关编审质量。持续开展年度部门决算工作考核,通报表扬决算工作先进单位,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强数据分析和报告结果运用,制作“部门决算和财务报告一本通”,为后续年度工作形成重要参考。受财政部国库司邀请,派业务专家参加中央部门财务报告政策研讨和集中会审。
(二)着力提高资产管理绩效。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长效机制,组织局属单位定期开展清查盘点,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强化资产统筹管理,积极开展公物仓试点工作,针对局属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等资产集中统一调剂使用,推进资源共享共用。组织开展全局房屋资产使用情况检查评审,摸清房屋资产使用状况,提高房屋资产使用效益。
(三)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持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部门自行采购项目实施规程》,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组织编印《政府采购常见问题解析》《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汇编》,有效提升采购人员业务水平。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集中检查和履约验收专项检查,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约束,切实提升采购质效。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超额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
四、深化局属单位国企改革,逐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一)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组织开展企业摸底排查,全面摸清企业“家底”,建立名录清单,实施动态监管。成立局领导挂帅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制定局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改革任务、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聚焦主责主业,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减少企业法人户数,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研究确定每家企业的改革方向,明确企业清理措施和工作计划。召开国企改革部署动员会,建立督查机制,对局属单位国企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二)全面加强企业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局属企业日常监管,加快构建完整立体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制定《局属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办法》3项制度,防止企业无序生长和非正常经营。广泛了解相关政策和经验做法,向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农业农村部等咨询学习,赴教育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局属重点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对企业国有资产处置交易、出租出借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开展企业风险排查,探索建立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切实防范企业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