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市场主体、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风险,扎实推进财务审计重点工作,服务保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强化资金保障
(一)强保障,健全中央财政资金保障机制。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解决“十三五”时期延续项目资金安排和港建费取消后的地方水运建设政策衔接问题。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十四五”时期延续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政策和绩效考核体系。2022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规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有力支撑扩大交通运输有效投资。
(二)抓创新,引导信贷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创新金融支持政策、政策性银行示范带动、商业银行协同跟进”的思路,创新金融信贷支持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路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联网、补网、强链的意见,引导银行保险资金加大交通运输发展支持力度。
(三)促改革,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印发《关于加快2022年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发行专项债券用于交通运输领域发展。推广使用PPP模式,推动基础设施领域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交通物流领域7个项目通过REITs方式上市。加强里程费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交通强国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等研究。2022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创历史新高。
二、坚持稳字当头,助力纾困解难
(一)加强政策供给。推动国家重点帮扶交通运输业行业,在帮扶措施上给予重点倾斜。出台政策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完善拖轮费政策、阶段性降低货物港务费,全面推广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推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减免第四季度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10%,上述政策减免优惠金额约966亿元。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针对交通运输业精准纾困政策,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设立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累计协调出台减税退税降费、社保费用缓缴、财政资金补贴、金融信贷支持等40余项纾困解难政策。指导地方交通部门出台实施细则,争取地方特色支持政策,推动地方纾困政策与中央政策形成集成效应。
(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印发《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助企纾困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行业市场主体全面知晓、落实。开展督导检查,建立通报机制,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堵点,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完善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跟踪政策落实,加强政策评估和储备政策研究。
(三)综合施策助力市场主体。从严从实组织开展交通物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减轻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开展防范化解中小企业欠款专项行动,及时清偿企业欠款。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和房租减免政策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推动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
三、坚持安全至上,强化安全投入
(一)强化重点任务和“三保”经费保障。保障首届全球可持续交通高峰论坛等重点任务经费。落实党中央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做好“三保”资金落实,保障部属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加强资金统筹调剂,保障部属单位完成社保缴费。优化国库资金审核调度,及时下达预算资金。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好各类资金,保障交通运输发展。
(二)保障资金支持通畅。下达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保障行业安全稳定。紧急拨付资金支持四川泸定地震、四川雅安芦山地震等公路应急抢通。强化中央本级水运建设资金保障,港建费收费政策取消后,研究解决延续项目资金悬空问题,协调明确后续资金保障渠道。
四、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管理制度
(一)深入推进“三基”建设。巩固财务审计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成果,组织部属单位开展自评,查漏补缺、以评促建,培树“三基”建设先进典型,按时完成“三基”建设各项任务。核查和审计调查部属单位财务审计“三基”建设情况,督导补短板、强弱项。财务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完善,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实现财务审计“三基”建设预期目标。制定加强内控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三基”建设长效机制。
(二)持续强化财务管理。组织开展部属单位投资企业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设立企业情况,分类施策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体系,印发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三公”经费管理、部门决算管理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深化预算支出标准建设,改进项目预算评审,全面实施预算和资产绩效管理,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要求。严格审核预决算、政府财务、资产报告等财务数据,从严审批政府采购、资产处置、基建财务决算等事项。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和入账情况调查,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报告涉及交通公共基础设施的编报工作。在中央国家机关中首批完成预算一体化系统切换,实现财务管理流程重塑和各环节贯通。
(三)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修订公路水运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加强内审工作指导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推进部属单位审计全覆盖。开展车购税资金结存和支出情况“回头看”,督促各地加快车购税资金使用。加强帮扶项目资金监管。完善联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审计与其他监督方式贯通融合。做好国家审计协调配合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整改,报告整改结果。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