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
2022年,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围绕加快构建现代财政体制,强化重点领域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任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积极贡献力量,推动行政政法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制度标准体系建设
(一)修订《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加强行政性经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顶层设计,聚焦行政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近年来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会计制度等财政改革要求,与时俱进完善规则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更好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
(二)研究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关于精减会议活动的新精神,统筹研究线上线下会议,提出新形势下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一揽子政策措施。
(三)及时研究修订分领域财务管理办法。研究修订《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公安出入境证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四)深入开展重大政策问题研究。聚焦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中公务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等9项重大问题,统筹研究机构联合开展前瞻性政策研究和国内外制度对比分析。研究调整税务部门“三代”税款手续费标准。根据预算评审结果和调研座谈情况,研究降低“三代”税款手续费。持续研究规范统一着装管理,召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座谈会,会同八部门赴四省(市)开展联合调研,密切跟踪了解六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情况。支持推动政法领域制度建设,编印《财政政法领域重点课题研究报告汇编(2021)》,推进研究成果运用。借力专家“外脑”,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体制国际比较研究》课题被财政部评为优秀课题。研究提出向其他主权国家选派法官履职保障政策建议,支持提高中国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的影响力。
二、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健全重点领域改革攻坚
(一)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前半篇”文章。完成数百家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方式的核定工作,批复相关改革实施方案,绝大多数培训疗养机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或直接撤销,附属的餐饮住宿等接待服务设施得以剥离,培训疗养机构经营管理体制得到改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巩固。
(二)深化政法领域配套改革。稳步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累计已有30余个省份改革到位或出台改革方案。推进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体制改革,在强化监督核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收缴罚没收入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推动解决政法机关改革遗留问题。拟定铁路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方案,督促公安部加快规范铁路公安机关工资待遇政策并划转资产,推进铁路公安预算管理规范化,推动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奠定基础。
三、服务中心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任务
(一)全力做好迎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重点做好党的二十大会议经费财政保障工作,在严格执行中央部门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的同时,切实落实会议相关环节经费需要。支持对外主动发声,支持保障同外国政党和政治组织的交往联络,加强中国共产党故事对外传播。
(二)完善人才强国战略资金保障机制。重点完成人才项目经费保障和政策服务,支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延续设立“下派选调生到村任职”一般性转移支付,持续支持博士服务团、“西部计划”等人才项目。
(三)加强财政资源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工作经费保障,通过转移支付对省级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反垄断执法予以支持,进一步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支持落实修订后的反垄断法,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反垄断政策制度体系。支持相关部门优化登记注册管理流程,切实提高服务的有效性。配合修订印发《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落实质量强国、标准、计量、市场监管等政策和经费支持,安排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持提升地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优化资金政策供给,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加强海关查验技术装备建设,切实提升执法保障和监管查验能力,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提升通关效率、监管执法效率。积极支持海关加强“单一窗口”建设,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保障海关提升反走私能力提升,安排工作经费筑牢口岸防线。配合财政部部内相关司局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地方打击走私工作,推动在全国推广走私冻品归口处置政策落实。
(五)大力推进财政统战工作,支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财政统战工作牵头司局职责,找准大统战工作格局下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大力推进统战、宗教、民族、参政党建设等领域重点工作,支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会同相关部门修订《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支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六)支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及时下达政法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并逐年保持稳定增长,支持地方政法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维护重点地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任务,制定部内分工方案,推动任务落实。支持中央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原创性贡献系列研究,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制定“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完善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制度体系。
(七)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配合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将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整合升级为“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并增资,研究加大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投入。参与联合国会费委员会、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指导委员会等工作,切实履行联合国财政义务,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按时向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注资,加强和完善基金管理。加大向国际组织捐款投入力度,优化捐款结构,推进中国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强做精预算管理主责主业
(一)推动中央部门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好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减和重点经费保障。2022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较上年进一步减少。收回对口部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按季度组织开展中央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评估工作。
(二)从严从紧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做好对口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科学分配统筹,重点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发展规划和执行中央交办任务。充分发挥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内预算管理全流程工作机制作用,聚焦重要环节和共性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及时开展风险提示。
(三)注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加强部门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应用,与2023年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预警督促,研究确定预算执行跟踪督促的重点,按季度做好预算执行综合分析,通过按月通报、集中约谈等方式推动加快执行进度,组织对口部门协同推进审计整改。指导海关总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应对口岸防控任务大幅增加等新情况。选择公安部“长江禁渔十年行动专项经费”等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选择移民局“移民出入境证照制发”项目开展成本分析,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四)持续加强和规范转移支付管理。积极参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做好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政法领域有关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