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2022年,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持续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实体经济优化升级,统筹推动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全力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
一、优化投资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持续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支持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强化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管理。2022年,安排中央基建投资6400亿元,进一步优化资金下达流程。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推动落实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选拔确定第二批25个示范城市,安排补助资金150亿元支持两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动示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40个示范县,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大力支持推进交通强国建设。支持民航业安全稳定和纾困发展。安排补贴资金30多亿元,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实施阶段性补贴,并结合形势变化调整完善补贴政策。多渠道安排资金稳定铁路建设投资和运营等,支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挥铁路稳投资、保运输...
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2022年,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持续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实体经济优化升级,统筹推动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全力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
一、优化投资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持续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支持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强化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管理。2022年,安排中央基建投资6400亿元,进一步优化资金下达流程。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推动落实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选拔确定第二批25个示范城市,安排补助资金150亿元支持两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动示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40个示范县,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大力支持推进交通强国建设。支持民航业安全稳定和纾困发展。安排补贴资金30多亿元,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实施阶段性补贴,并结合形势变化调整完善补贴政策。多渠道安排资金稳定铁路建设投资和运营等,支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挥铁路稳投资、保运输关键作用。加大车辆购置税资金投入支持公路建设。安排车辆购置税资金3400多亿元,加大对省道、农村公路等“民生路”和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同时,印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做好“十四五”时期与“十三五”时期的政策衔接,保障政策稳定性。理顺中央本级水运建设投入机制。
二、完善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一)支持增强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聚焦重点产业链,支持打通产业链堵点卡点,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围绕产业基础领域,支持战略急需基础产品攻关,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能力。围绕重点产业链和战略关键领域,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自主创新产品保险补偿,加快国产装备和材料应用。
(二)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创业创新动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继续开展“专精特新”中央财政奖补政策,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2022年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通过遴选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
三、完善商贸流通体系,支持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一)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完善商贸流通体系。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重点支持各地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助力打造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使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村收入和农民消费持续提升。支持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重点支持有关地方按照“强节点、建链条、优网络”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聚焦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建立健全畅通高效、贯通城乡、安全规范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促进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二)提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修订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支持范围、分配方式、审核下达程序、绩效管理等内容。启动首批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作。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确定天津、江苏、广东等8省份为首批示范省份,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奖补资金,支持相关省份围绕电子信息、医药、专用设备等六大外向型产业,率先启动示范工作,加强上下合作、区域协同、补链强链,促进相关外向型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外经贸高质量发展。
四、着力粮食和能源保供稳市,支持守住粮食能源安全底线
(一)调动“两个积极性”,全力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聚焦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支持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两个积极性”。一方面,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2022年,中央财政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稳定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并优化调剂资金使用,促进提高大豆油料自给率;在小麦和稻谷主产区,支持适当提高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稳定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另一方面,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积极性。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保障产粮大县得实惠、有发展;适应保障粮食安全新形势新要求,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修订印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稳定实施粮食风险基金政策,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支持维护粮油市场稳定。
(二)做好能源低碳转型和保供稳价,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持能源保供稳价,确保煤电油气稳定供应。落实落细财政支持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措施,出台高油价下炼油企业补贴政策,支持煤电企业保供稳价,提升能源保供能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稳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督促各示范城市群加快任务落实,因地制宜探索有效工作路径。进一步推动充电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支持国家能源储备建设,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能源储备体系,提升能源收储调控能力,兜住能源安全底线。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部署,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储备能力和水平,把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