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以下称PCAOB)签署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协议签署后,中美双方依照具体合作安排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检查工作。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派员赴港全程观察并协助美方顺利完成对我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检查有关工作。
近年来,美国国会及监管机构持续向中概股施压,针对中概股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于2020年12月由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生效。该法案要求,若PCAOB连续3年无法完整检查为中概股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中概股公司证券将禁止在美交易。2021年12月,PCAOB首次“认定”无法对中国内地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中概股强制退市进入倒计时。随后,美国国会议员约翰·肯尼迪等人推动起草《外国公司加速问责法案》,拟进一步将中概股审计监管合规时限由3年缩短至2年。2022年12月,美国国会紧急通过《2023财年综合拨款法案》并由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生效。其中包含《外国公司加速问责法案》条款内容,即PCAOB连续2年无法完整检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中概股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密切协作,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称SEC)、PCAOB等美国监管机构就中概股问题加强沟通,稳步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
现场工作结束后,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与SEC、PCAOB多次沟通,推动其对中概股审计监管作出客观公正认定。在我方持续努力推动下,2022年12月15日,PCAOB发布公告,确认2022年度其可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检查,撤销2021年对中概股审计监管作出的负面认定。中概股集中退市危机暂时解除。SEC、PCAOB主席在公告发布当日分别对外发布声明,对2022年度中美审计监管合作成果表示肯定,认为双方监管部门有效执行了合作协议,并对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与其卓有成效的沟通合作表示感谢,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