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
市政基础设施是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资源。为规范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全面有效实施,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于2022年12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在《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基础上,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核算的有关事项,包括总体要求、市政基础设施的界定、会计核算依据、记账主体、明细核算、初始计量、政策衔接的规定、组织保障等八部分内容,并对市政基础设施的资产构成、会计明细科目设置作出具体列示。《通知》要求,各记账主体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本通知规定将存量市政基础设施纳入政府会计核算。
制定《通知》是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全面完整...
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
市政基础设施是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资源。为规范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全面有效实施,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于2022年12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在《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基础上,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核算的有关事项,包括总体要求、市政基础设施的界定、会计核算依据、记账主体、明细核算、初始计量、政策衔接的规定、组织保障等八部分内容,并对市政基础设施的资产构成、会计明细科目设置作出具体列示。《通知》要求,各记账主体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本通知规定将存量市政基础设施纳入政府会计核算。
制定《通知》是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全面完整反映市政基础设施“家底”,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对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