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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8-14 作者:全国预算会计研究会会计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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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责发生制,即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以权利是否已经形成和义务是否已经发生为标准。凡应归属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收益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在本期发生,均不作为本期收益和费用处理,我国的企业会计一直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而预算会计除事业单位经营性收支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外,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这种完全的收付实现制已不能适应新的财政预算管理目标的要求。研究和探索我国预算会计如何运用权责发生制,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主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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