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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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民用航空运输业财务会计工作在总局党委的领导下,开拓思路,扎实工作,确保了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编制了直属企业2002年财务收支计划,并结合快报逐月分析经济效益情况,及时为总局领导和行业内所有企业反馈信息。多次召开民航企业增收节支暨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落实总局关于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的部署,努力实现全年效益目标。11月,结合机场收费标准调整,重新核定管理局、机场财务收支计划,并在年底对管理局、机场进行专项审计,实施考核评价。
二、落实优惠政策,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与财政部协商,落实了飞机、发动机折旧年限延长5年政策;落实了民航直属机场2001年亏损补贴、地区管理局行政经费等,在机场费中列支政策;安排民航基金8亿元,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积极促进东航集团与西北航联合重组;经国务院批准,将Bae-146飞机政策性亏损转增为国家资本金;争取专机政策,编制专机资金预算,并及时拨付;协助困难企事业单位向财政部、中国残联获得了减免就业保障金;报送关于海口美兰机场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获批准;落实了白云机场留成机场费转作收入的政策。
2002年,民用航空运输业财务会计工作在总局党委的领导下,开拓思路,扎实工作,确保了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编制了直属企业2002年财务收支计划,并结合快报逐月分析经济效益情况,及时为总局领导和行业内所有企业反馈信息。多次召开民航企业增收节支暨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落实总局关于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的部署,努力实现全年效益目标。11月,结合机场收费标准调整,重新核定管理局、机场财务收支计划,并在年底对管理局、机场进行专项审计,实施考核评价。
二、落实优惠政策,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与财政部协商,落实了飞机、发动机折旧年限延长5年政策;落实了民航直属机场2001年亏损补贴、地区管理局行政经费等,在机场费中列支政策;安排民航基金8亿元,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积极促进东航集团与西北航联合重组;经国务院批准,将Bae-146飞机政策性亏损转增为国家资本金;争取专机政策,编制专机资金预算,并及时拨付;协助困难企事业单位向财政部、中国残联获得了减免就业保障金;报送关于海口美兰机场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获批准;落实了白云机场留成机场费转作收入的政策。
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落实了民航总局所属机场和空管中心(站)2002年度继续执行集中纳税和就地预缴税率为零政策;落实了国内航空公司湿租飞机取得收入按3%交纳营业税政策(以前为5%);配合财政部研究民航进口飞机关税、增值税政策,统计1998年以来引进飞机缴纳进口税收情况;落实了民航飞行学院进口教练机及航材减免税事宜;协调航空公司基金免交营业税政策;与国家邮政总局协商解决邮运单使用问题。
开展政府保险担保和国际保险机制研究,与财政部、保监会、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等组织召开研讨会,寻求保险问题的解决途径;向国务院申请政府担保支持,为航空公司节约保险成本10亿元人民币。分析国际民航组织国际保险机制进展情况,向国务院报告,提出加入国际保险机制建议并获批准;征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国际保险机制的意见。贯彻落实总局领导的指示,完成机场保险续转工作,保费上涨幅度在国际市场基本处于最低水平。完成民航联合投保机队的机身战争险续转和飞机第三者战争责任险(AVN52D)续转,机队保费同比下降,节约保费支出3.8亿元人民币(4580万美元)。协助“4.15”和“5.7”两次空难善后工作,积极与人保公司协调理赔方案,指导航空公司妥善处理保险理赔工作。
三、配合民航体制改革,做好相关财务工作
汇总1999~2001年直属机场盈亏及补贴情况,测算下放机场亏损补贴方案,重点核定试点省局补贴基数,起草《民航机场属地化改革亏损补贴管理办法》,对试点省份体改工作进行调研,配合有关部门审核地区管理局上报的试点方案;积极参与空中警察组建工作;对管理局、机场及所属单位资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督促管理局、机场落实贷款及贷款担保责任;与财政部协商,明确集团公司资产划转程序,办理民航6大企业集团产权登记、变动事项;根据原新疆、云南航空公司体改分立存在的问题,确定分账原则;根据民航体制改革及转变职能需要,清理总局持有的对外投资;与境外金融机构联系,妥善安排总局持有的SITA股份的管理;政企脱钩后,对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省安全监管办公室及空警等行政系统及空管财务体制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地区管理局机关和机场公安近3年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调查。
四、搞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改革设想
完成2002年度财政预算批复、调整及2003年预算上报工作,针对民航改革,将地区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空警等预算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完成了全年预算收支工作,逐步建立分级次部门预算管理体制。组成调研组,对总局空管局、六大地区空管局以及部分2002年成立的空管中心(站)近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调研。
编制2002年行业内部调节预算,确定各地区管理局、直属机场亏损、还贷补贴政策及指标。编制2002年总局集中预算,重点保证总局行使行业职能相关的支出。继续实行机关行政业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下达2002年各司局经费预算。
五、稳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各项收费政策
与国家计委共同开展调研,草拟国内航空运价改革方案,积极准备简易听证有关材料,完善团体票价政策;制定制止散客充团措施;组织开展航线联营工作;协调国务院五部委联手整治航空运输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民航机票暗扣和非法销售行为;加强因公出国人员乘机管理,制定2期因公出国优惠票价。
理顺现行机场收费体系,制定出台新的国内机场收费标准,拟定《关于国内机场收费标准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建立健全民航行政事业性收费体系,完成涉及飞行标准、适航、运输和公安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工作。研究航油价格改革;与中航信联合开发民航价格收费信息管理系统。
六、加大资金管理力度,积极配合审计监督
超额完成了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与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年度征收目标。针对外事经费、代表处经费、国际组织会费严重不足的情况,积极向财政部申请调整预算。全面掌握总局贷款担保情况;认真做好日元贷款准备金归集和还款工作。做好与财政部及民航各单位之间资金的缴拨,保障民航系统资金需要和正常运转。办理民航集中缴纳所得税申报工作;参与总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协助四部委联合检查组对总局银行账户检查,撤销了7个账户;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并提出具体要求。
配合审计署对总局2001年和2002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2001年和2002年预算外资金的审计,2000年和2001年度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的审计,并延伸审计至4个地区管理局及19个重点建设项目和单位;配合财政部对2001年政府性基金决算的专项审计。
七、加强制度建设,夯实财务基础
2002年,起草了《民航总局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民航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办法》;编写了《航空运输企业财务会计特殊业务分析与实务操作》。根据《民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国内航空运价管理办法》、《国际航空运价管理办法》和《民用机场收费管理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神,分2批对原有体制下需要报批、备案的各类财务事项逐条进行清理,提出处理意见。此外,协助企业做好有关财税制度的备案工作。
八、完善基础数据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完善了会计决算报表体系,简化编报口径、更新采集软件;改进快报编制方法;以财务快报和年度会计决算为基础,对航空公司、机场实施信息反馈制度。根据国际民航组织要求,完成了航空公司国际航线、大型国际机场有关收支情况调查工作;开发专门软件,实施航线经营分析。按照财政部要求,组织开展民航税收调查工作。完成2001年企事业单位会计决算和基本建设决算汇总上报及批复工作,完成工效挂钩工资、所得税清算,布置了2002年会计决算,民航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001年会计决算受到财政部通报表彰。
九、完成各项任务,规范工作秩序
完成了2001年度产权登记年检,审核209户企业产权登记的年检申请,涉及资产总额631亿元,办理100多户企业占有和变动产权登记,办理114项次飞机权利登记,办理12项资产评估结果备案工作;完成2002年度购汇人民币限额执行情况报表上报工作,并申请2003年度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审核办理总局机关出国团组130批、380人次的外汇费用;协助办理在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工作;完成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建筑物、汽车、政策外津贴、调资人员和京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调查、上报工作。
十、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专项课题研究
完成了航线经营成果分析课题,并荣获民航科技进步二等奖;体制改革后民航总局经济职能课题,通过了课题鉴定评审;与有关部门、院校开展了民航税费改革专题研究;与民航学院联合开展了民航企业现金预算管理、民航企业风险评估与控制等课题的研究工作,完成前期调研和课题主体部分。
十一、搞好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2002年,组织了第五期中青年财会干部培训班,并组织前3期人员分2批65人次赴境外考察学习;与总局人教司配合,完成了民航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23人获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组织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参加人员全部通过考试。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供稿 潘亿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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