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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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原林业部改组为国家林业局,林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更加繁重的任务。在新的形势与任务面前,各级林业财会部门积极拓宽工作领域,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强化财会规章制度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争取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我国现有天然林面积8726万公顷,仅占国土面积的9%,加强对现有天然林保护,培育新的森林资源,对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98年,我国率先在国有林区十省区和海南林区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林业局财务部门以争取资金为重点,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地完成了天然林保护工程所需财政资金的测算工作。二是召开座谈会,开展调查研究,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有关地方财政减收问题、企业负债、三角债、各种挂账以及木材加工、运输下游企业的影响问题等进行了调查,为争取国家扶持政策,保证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三是向财政部汇报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大意义及工程实施的具体思路,得到了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1998年,中央财政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
1998年,原林业部改组为国家林业局,林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更加繁重的任务。在新的形势与任务面前,各级林业财会部门积极拓宽工作领域,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强化财会规章制度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争取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我国现有天然林面积8726万公顷,仅占国土面积的9%,加强对现有天然林保护,培育新的森林资源,对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98年,我国率先在国有林区十省区和海南林区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林业局财务部门以争取资金为重点,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地完成了天然林保护工程所需财政资金的测算工作。二是召开座谈会,开展调查研究,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有关地方财政减收问题、企业负债、三角债、各种挂账以及木材加工、运输下游企业的影响问题等进行了调查,为争取国家扶持政策,保证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三是向财政部汇报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大意义及工程实施的具体思路,得到了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1998年,中央财政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11.3亿元,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森林管护事业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补助和贴息贷款贴息支出,为工程的顺利启动提供了资金保证。
二、林业发展继续得到国家税收政策扶持
林业行业具有生产周期长、经营风险高、投资大、见效慢等特点,对林业实行税收扶持政策是保障林业生产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根据林业生产特点.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出台了4个文件,明确了有关政策:一是《关于对国有森工企业减免原木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在2000年以前对国有林区重点森工企业继续按10%的税率减征农业特产税的政策,其中对东北、内蒙古按5%的税率减征农业特产税。二是《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在2000年以前对国有森工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三是《关于对育林基金不应征收营业税的通知》,明确对育林基金不应征收营业税;四是《关于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在2000年以前继续对进口种子、种苗等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据测算,由于实行以上扶持政策,1998~2000年将累计减少林业税负42亿元,对促进林业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强化各项资金管理
1998年,在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林业部门广泛开辟资金来源,全方位开展资金筹集工作,有力地支持了林业发展。除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外,包括林业、教育、科学、森工事业费以及各项专项资金在内的其他各项事业费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1998年中央财政共计投入6.9亿元,比1997年增长12%;林业项目、治沙、山区综合开发、森工多种经营四项贴息贷款总规模达49亿元,比1997年增长32%。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国家林业局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整章建制,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与财政部联合出台了《贫困国有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配合财政部出台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到资金分配、管理有法可依;二是进一步理顺了财务主管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管理程序,做到了资金分配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三是召开专项资金管理座谈会,对各地在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方面积累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总结和交流。
四、做好直属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工作
按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要求,国家林业局财务部门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工作十分重视,及时部署、严格审查、及时上报,并认真负责地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困难企业。1998年,全年累计拨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3400万元,为保障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完成直属企业脱钩工作
根据国家经贸委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国家林业局成立领导小组,对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及时部署。在脱钩工作进展过程中,国家林业局财务部门认真听取局属企业意见,随时了解和沟通有关情况,对直属企业报表及脱钩分类处理意见进行了及时的汇总、整理和上报,确保脱钩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高校筒子楼改造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快普通高校筒子楼改造改善青年教师住房条件的意见,国家林业局成立了局属高校筒子楼改造协调小组和工作办公室,要求各校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从速组织实施筒子楼改造工作。1998年,共落实财政预算1328万元,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改革,做好国有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政府机构改革后,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从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划归国家林业局管理。1998年,国家林业局财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景观资产的研究力度,在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会工作从统计、考核、检查、分析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了局属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八、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林业财会人员素质
1998年,国家林业局财务部门对在职财会人员培训,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了会计电算化业务的培训。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林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特点,国家林业局对48个事业单位(含三级预算单位)进行了事业财务软件培训,实现了林业事业单位记账和报表的会计电算化;二是举办现金流量表编报培训班,培训直属企业及基层财会人员60多人,为企业编制好现金流量表打好基础,受到基层财会人员广泛欢迎;三是组织有关林业财会专家编写了《林业会计核算教程》,对规范我国林业成本核算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与财政部基本建设司一起组织部分省区的基建财务人员共同编写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九、加强林业会计学会的业务指导,林业财会理论研究再上新台阶
一是开展了以林业成本核算、林木资产管理以及育林基金和林业税费等问题的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二是进一步办好学会会刊,组织刊物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经验交流会,对提高办刊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使《林业财务与会计》杂志成为全体林业财会工作者的良师益友;三是出刊《学会通讯》4期,对影响林业发展的重要经济政策、研究成果、学会动态向全国各地进行介绍和交流;四是组织召开地方林业会计学会秘书长会议,召开南方及中原两个片会,为解决当前林业财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许多科学建议,对促进林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五是通过办理团体会员以及个人会员登记、发展个人会员等,进一步加强了学会的组织建设及业务建设。
(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資金管理司供稿 吕红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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