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1998年,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努力促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社会行政管理等多项事业的发展与改革,认真组织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救灾捐助活动。各级民政计财部门转变思想观念和部门职能,改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民政财务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一、多渠道为各项民政事业发展筹措资金
(一)为保障优抚救济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争取和落实国家财政预算拨款一直是民政计财工作的首要任务。1998年落实全国民政事业费预算168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抚恤和社会救济费121亿元,自然灾害救济费47亿元。1998年全国民政事业费实际总支出161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39亿元,离休、退休、退职费支出26亿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34亿元,其他民政事业费支出21亿元,自然灾害救济费支出41亿元。另外,民政部1998年度的中央级行政经费1558万元,中央级民政事业费预算6193万元,外交支出预算460万元,科学事业费预算336万元。国家预算资金的落实,为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本着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办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筹措社会资金用于民政事业发展。1998年通...
1998年,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努力促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社会行政管理等多项事业的发展与改革,认真组织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救灾捐助活动。各级民政计财部门转变思想观念和部门职能,改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民政财务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一、多渠道为各项民政事业发展筹措资金
(一)为保障优抚救济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争取和落实国家财政预算拨款一直是民政计财工作的首要任务。1998年落实全国民政事业费预算168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抚恤和社会救济费121亿元,自然灾害救济费47亿元。1998年全国民政事业费实际总支出161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39亿元,离休、退休、退职费支出26亿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34亿元,其他民政事业费支出21亿元,自然灾害救济费支出41亿元。另外,民政部1998年度的中央级行政经费1558万元,中央级民政事业费预算6193万元,外交支出预算460万元,科学事业费预算336万元。国家预算资金的落实,为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本着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办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筹措社会资金用于民政事业发展。1998年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奖券,全国共筹集社会福利基金15亿元。同时完成发行特种赈灾福利奖券100亿元的任务。自国家批准福利彩票发行以来,已筹集到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利基金100余亿元,社会福利基金已成为发展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三)1998年我国遭受特大洪涝灾害,为抵御洪涝灾害和济助灾民,国内外各界人士和组织踊跃捐款。截止到1998年12月31日,全国民政部门共接收救灾捐款32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家民政部直接接受国内外捐款11亿元人民币)。各项捐款已全部下拨到灾区,为灾民的生活和灾区重建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随着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会计法规的出台,原有的《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满足民政财会工作的需要。为此,在经过深入调查之后,民政部对原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民政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为加强对民政系统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会同财政部发布了《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把社会福利基金纳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对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作出了更具可操作性、更为严密的规定。《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的筹集、有效使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三、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一)对民政系统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除严格按照经费与各单位现有事业编制、离退休人数和业务任务量进行挂钩,适当安排必要专项经费外,各级民政财务部门把强化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积极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开放,通过提供优良服务来取得事业收入,增强其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上。1998年民政系统事业单位通过对社会开放,取得事业收入37.2亿元,大大缓解了正常经费不足的困难。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业务特点决定而无法对外组织收入的事业单位,鼓励和支持其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控制支出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加强对部机关各司局专项经费的预算管理和财务报销的审核控制,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勤俭办事业”的工作作风,坚决制止专项经费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以及在业务活动中讲排场、铺张浪费的现象和行为,使有限资金尽可能发挥最大效益。加强与部机关服务局和离退休干部局的协作与配合,逐步规范行政经费的预算管理。部机构改革任务完成后,财会部门重新测算和核定机关服务局的年度行政经费预算,核减其预算不合理部分,堵塞浪费渠道。
(三)编制基建计划,严格基建财务支出管理,集中财力物力保证系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1998年度,民政系统完成基建投资14.6亿元。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控制基本建设程序、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强化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审查工作,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投资效益。
四、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职能
(一)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民政事业费预算执行审计、预算外资金清理重点检查,以检查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加强了对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决算审核工作。
(二)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加大对民政直属企业财务监督检查的力度,进一步强调企业重要财务事项的备案和审批制度,印发了《关于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通知》,建立了企业定期会计报告制度,为认真贯彻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企业脱钩的统一部署,做好了准备。
(三)加大对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和发放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为确保所有的救灾捐赠款物能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用到重灾区、重灾民身上,在建立健全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制度,发挥内部约束机制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措施:①要求所有赈灾捐赠活动的整个过程都需经公证部门公证和审计部门审计,所得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支出,必须全部上交同级民政部门;②非重灾省、区、市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必须全部上交民政部,由民政部制订分配方案,统一调拨;③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主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对所接收的捐赠款物,要采取适当方式,通过报刊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发放规定公开、款物数额公开、发放程序公开、发放结果公开;④各级民政部门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定期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深入村组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有的还实施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切实保证救灾款物按规定发放及使用。
(四)加强对福利彩票发行和社会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5月发出《关于认真落实审计署对全国福利彩票发行和资金使用审计决定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针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民政部组成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分赴广东、江苏、河南、四川、广西、新疆6省区,对各地落实审计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各地自查自纠的整改工作以及检查组实地核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绝大部分得到了改正,严肃了国家财经法纪,促进了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基金使用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各级民政部门及时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新颁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财务会计法规,并在全系统范围内举办了民政基本建设财务培训班;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加大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力度,在会计战线上树立起敬业爱岗、坚持原则、钻研业务、优质服务的职业道德观,保障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同时,进一步推广民政系统会计电算化工作,力争有60%以上的县级民政部门在2000年前实现会计数据处理电算化,彻底扭转民政系统会计处理手段落后、会计数据处理质量不高的被动局面,并为向会计数据远程处理和数据网络传输方向发展打下基础。
(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供稿 陈爱丽 李伟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提示
各位用户:
因技术维护升级,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预计8月15日左右恢复正常使用。在此期间如有投稿需求,请您直接投至编辑部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