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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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教育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除了做好各项日常工作以外,重点抓好制度建设,与财政部一起,制定并颁布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一、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改革内容。
1.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建立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管理新模式。《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准则》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程序,如会计科目的分类及内容、各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会计账簿的设置与登记、会计报表格式及填制方法等,作出具体、直接的规定。各高等学校再统一按会计制度要求组织本校的会计核算活动。从而确保全国各隶属于不同地方、不同部门的高等学校能提供完整、统一且具备可比性的会计信息。
2.以高等学校为会计主体,建立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新制度根据《准则》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将高等学校视为独立的会计主体,按“大收大支”的概念,取消预算内外资金的划分,将除国家对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校办产业经营收支外的所有各类资金均纳入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体系,并按统一核算、综合...
1998年,教育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除了做好各项日常工作以外,重点抓好制度建设,与财政部一起,制定并颁布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一、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改革内容。
1.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建立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管理新模式。《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准则》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具体方法程序,如会计科目的分类及内容、各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会计账簿的设置与登记、会计报表格式及填制方法等,作出具体、直接的规定。各高等学校再统一按会计制度要求组织本校的会计核算活动。从而确保全国各隶属于不同地方、不同部门的高等学校能提供完整、统一且具备可比性的会计信息。
2.以高等学校为会计主体,建立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新制度根据《准则》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有关要求,将高等学校视为独立的会计主体,按“大收大支”的概念,取消预算内外资金的划分,将除国家对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校办产业经营收支外的所有各类资金均纳入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体系,并按统一核算、综合平衡的原则,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和相应的会计报表。
3.简化会计制度规范内容,改革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体例。考虑到会计工作任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监督、会计交接和会计档案等已在《会计法》及其他法规制度中作了专门规定,因此,新制度不再重复其他会计法规以及《准则》中已规定的内容,而是从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角度出发.侧重于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使用、会计报表的编制等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和说明,简化了制度规范的内容,改变了原制度的体例。
4.改革记账方法,新制度要求高等学校用借贷记账法取代资金收付记账法。
5.改革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基础。为准确核算与反映高等学校的收支情况,特别是为考核高等学校在教育、科研等事业活动外所从事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成果,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事业收支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经费收支的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与收付实现制相比,由于权责发生制对收入或支出所归属的会计期间是按学校取得收款权力或承担付款责任的时间确认,因此更有利于准确区分高等学校在不同期间的收入和支出。
6.改革科目分类体系,按规范的会计要素分类设置会计科目。根据高等学校资金运动特点以及借贷记账法的原理,新制度将高等学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共五类,并相应设置五类会计科目,以完整、科学、准确地反映高等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费收支情况。新制度设置的会计科目及其科目分类突出了以下三个特点:①将原来按资产停留的阶段和存在形态分类改变为按会计要素分类。即将原来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类会计科目,改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会计科目。②取消了按资金性质分别设置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两套会计科目,改为根据大收入、大支出概念和统一组织会计核算的要求,设置了统一、规范的会计科目。其中,收入按来源和性质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支出按性质和用途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③将事业活动与经营活动分开,增设了反映经营收支、经营收支结余及分配情况的会计科目。
7.改革会计平衡公式。高等学校的资金来源渠道中,既有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无偿性资金,也有银行贷款等有偿性资金。高等学校在资金使用方式上也趋于多元化。为此,新制度结合学校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用“资产一负债=净资产”的新的会计平衡公式取代“资金来源一资金运用=资金结存”的平衡公式。新的会计平衡公式严格分清了“负债”与“收入”的界限,突破了原平衡公式以实物或倾向存量价值为中心的局限,不仅有利于在会计核算上明确债权人的权益,使高等学校会计报表能体现学校的法人地位,且有利于对外提供更为有用的会计信息,满足有关各方了解学校资产结构及偿债能力的需要。
8.简化会计报表,建立完整、统一的会计报表体系。针对原制度报表通用性较差的问题,新制度以加强会计报表的通用性为宗旨,科学设计规范的高等学校会计报表体系。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以学校为编制会计报表的主体,定期对外报送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以及报表附注等组成的会计报表。
(二)特点。
作为专用于高等学校的行业会计制度,新制度在部分会计业务处理及报表编制方法上并不完全与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同,而是根据高等学校的行业特点有所改进。
1.高等学校内部二级核算问题的处理。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校内建立“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与此相适应,新制度特别在总说明部分增加了关于学校内部二级核算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管理体制的高等学校可采用两级核算方式核算二级单位的收支。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前提下,具体核算办法可由各高等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对外投资的核算。新制度设置的“对外投资”科目与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的“对外投资”科目核算的内容有所不同。新制度设置了“对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两个投资科目。其中,前者专用于核算学校对其校办产业的投资及变动情况,后者核算高等学校的其他对外投资。单独设置“对校办产业投资”科目,其目的并不在于简单地将学校的对外投资一分为二,重要性在于通过单独核算对校办产业投资,督促学校理顺其与校办企业的产权关系,强化学校及校办企业双方的产权意识,提高学校对校办产业投资的管理水平。
3.代管款项的核算。鉴于代管款项的特殊性,新制度依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将代管款项作为负债,并单设“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核算,而不是象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那样,将代管款项收付业务混在其他有关负债科目中核算,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制度中因“其他代管经费”科目性质不清,以致部分学校借此隐匿收入的问题,维护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专款收支的核算。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独设立了专款收支科目进行核算。但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没有单设专款收支科目,而是将专款的核算纳入相应的收支科目,在相应的收支科目中再分设专项与非专项进行核算。主要是考虑到专款的收支实际上是高等学校正常收支项目的组成部分。同时,为保持新制度对收支科目采用的“收支两条线,收入按来源,支出按用途”的分类体系,也不应单设专款收支科目。
5.年度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设置。新制度为高等学校的资产负债表规定了月报与年报两种格式。其中的月度资产负债表与通用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相同,报表项目由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等项目组成。但新制度根据“表结账不结”的原则,在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类项目中设置了“未完项目收支差额”项目,将年终反映在收入类会计科目中的各类专项未完项目收支差额全部归入该报表项目反映。因此,高等学校的年度资产负债表仅由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报表项目构成,这不仅能完整反映学校净资产总额,而且使资产负债表的格式更符合其作为时点报表的要求,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易于理解。
二、新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主要改革内容及特点
新制度与中小学校原套用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相比,在会计核算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一)记账方法不同。新制度将原资金收付记账法改为借贷记账法。因此,中小学校会计的记账符号、平衡等式、账户结构、记账原则和试算平衡原理都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二)记账基础不同。过去沿用的会计制度一直统一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新制度则明确指出:会计核算基础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对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勤工俭学收支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会计要素不同。由于改变了记账方法,与原资金收付记账法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大会计要素也同时废止。中小学校会计将改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新的会计要素,有利于从动态和静态角度反映中小学校资金活动的全貌。由于净资产要素的确认,在中小学校净资产的核算上,按资金来源不同渠道分别核算,资金使用在不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统一安排,收支结余通过对应的有关账户对比轧差后转入相应的基金。
(四)会计科目不同。新制度将原《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中预算内外资金分别核算、各自平衡,改为在对各项资金分别设置相应科目的基础上统一核算、综合平衡,改变了将会计科目划分为预算内会计科目和预算外会计科目的作法。新设计的中小学校会计科目,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在有关总账科目基础上规定了明细科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此基础上分设某些会计科目。收入科目按资金的不同来源渠道分类充分体现了中小学校收入形式多渠道的特点;支出科目主要按资金功能和用途分类,有利于加强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考核。
(五)会计报表不同。从会计报表种类来看,新制度将原资金活动情况表、经费支出表、拨入经费增减情况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专项资金明细表、往来款项明细表、预算外收支表、基本数字表等,改为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本数字表等,并要求年度会计报表必须附有财务收支情况说明书。在报表平衡原理、格式和内容上都作了较大的变动。
(教育部财务司供稿 田祖荫 华成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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