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建设部社团管理办公室的要求,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对社团分支机构的认定,相同相似和业务交叉分支机构的撤并,以及负责人的年龄、任期等问题进行了自查。关于分支机构的认定和撤并问题,基本符合《建设部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的规定,均予保留,对少数分支机构擅自更改已经批准的名称进行了纠正。关于负责人的年龄、任期问题,本着专业化、年轻化的精神,并按规定在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候选人名单中进行了调整。关于财务审计问题,经中建审计事务所对中国建设会计学会1995、1996年财务审计的结论是:财务核算、财务管理符合财务规定,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所属7个分支机构,都按统一部署进行了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