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国家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研究探讨烟草行业跨世纪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注重基础工作,稳中求进,年实现利税900亿元,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配合审计部门,对全行业进行重点审计
1997年,审计署决定对烟草进行行业审计,在烟草行业各级领导重视及其财务、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下,行业审计圆满结束。
这次行业审计的特点:①各级领导重视。烟草局党组成立了领导小组,在全国烟草财务审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省级局(公司)严肃认真,积极配合,把开展行业审计当作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管理水平的契机,共同做好审计检查工作。经过学习研究,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搞好行业审计奠定了思想和组织基础。②自查自纠认真。各省级烟草局认真贯彻了这次会议精神,积极、严肃、认真地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据统计,全行业自查自纠违纪金额达43亿元。绝大多数单位自查自纠认真,工作扎实。有的被审计单位自查自纠做得好,审计组审计时未能发现重大问题。③配合协调工作做得好。此次行业审计,被审单位基本能做到热忱欢迎,积极配合。大多数被审单位根据审计工作的要求,事前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如实介绍情况,与审计组的同志坦诚地交换意见,讲明情况,取得理解。在审计过程中,烟草行业的同志向审计组深入细致地宣传烟草专卖政策和烟草行业的特殊性,从而为审计机关准确执法创造了条件。④认真总结整改。烟草局领导始终关注行业审计,多次强调:“要对审计发现的违纪问题综合分析,并结合‘审计意见书’中的整改意见,及时研究措施,落实整改,推动全行业财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许多被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逐条加以分析研究,进行整改。在专卖、财务、经营、投资等管理上,建章建制,堵塞漏洞,严格了财经纪律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内部财务管理。通过这次全行业重点审计,共查出16亿元违纪金额,对教育烟草行业各级领导、财会人员和广大职工增强遵纪守法观念,烟草企业依法经营,强化管理,对推动全行业提高管理水平,保证行业今后的健康发展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会基础工作
为加强烟草行业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
(一)为了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烟草局制定了全行业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计划,并成立了会计基础规范化领导小组。各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督促、指导、计划布置、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定期组织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检查。检查工作以单位自查整改为主,在此基础上,各级主管部门组织互查,或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另外,配合规范化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加快会计电算化步伐。
(二)在1996年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规范财务会计核算,结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烟草局制定印发了《国家局直属公司及经济实体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考核办法》、《财务管理考核细则》和《企业内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指标》,并组织直属公司及多种经营企业财务人员,依据考核办法进行业务培训。
(三)遵照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及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烟草行业财务管理的实际,烟草局制定了《烟草系统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实施办法》,对全系统烟草企业的对外投资项目布置清查工作,根据清理结果,逐步完善投资管理办法。
(四)烟草局制发了《国家局派出的监事会监事选派及监事会工作规则》,规定了监事选聘条件及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合理评价企业法人代表的经营业绩,促进企业监督工作的开展。同时,贯彻执行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使烟草行业的资产评估工作逐步深入。
(五)规范工商利益,调整财务处理行为。通过工商利益调整,对解决卷烟工业困难,避免大面积亏损,保证行业的稳定协调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具体操作中暴露出许多问题和不规范做法。针对这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烟草局拟定了《行业工商利益调整财务处理规范办法》。
(六)实施、贯彻新的事业单位财会制度的改革。1997年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改革,为做好此项工作,烟草局财务司汇编了《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学习材料》,并举办了学习班,顺利完成了新旧制度的衔接。
三、加强财税改革研究,支持行业深化改革
(一)按照烟草局1997年的工作部署,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烟叶价税政策的研究,从而调低了烟叶农业特产税税率,规范了国家烟叶收购价格,在不减少地方财政收入的情况下,使烟农利益得到保障,烟叶经营单位和卷烟工业也不增加负担。同时对低档烟产销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拟出了低档烟税率调整的初步意见。同时,烟草局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汇报了地方政府额外对烟草企业征收附加税费的行为,促使陕西、甘肃等省进行自纠,其他尚未出台征收附加税费的省、市也被及时制止。
(二)烟草局配合国务院试点城市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顺利完成催交、返还所得税的补充流动资本工作。由于积极清缴税收,完成了国家税收入库任务,兑现了国家财政给予烟草行业的优惠政策。国家有关部门给予充分肯定。
(三)为配合烟草行业的产业战略发展,推动企业组织机构调整,烟草局争取财政补贴、技改还贷、专营利润分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烟草局对关停并转的烟草企业都给予大力支持;对有历史包袱、扭亏有望、需重点扶持的企业给予政策方面的倾斜;同时还支持了烟草行业烟机国产化、滤材、烟叶种植和打叶复烤等行业的配套项目发展。
四、完成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一)完成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997年,在各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和上年度产权登记检查工作,向烟草系统的国有企业核发了产权登记证。通过产权登记,明确了企业的产权关系,为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为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资产增减和运营管理状况、增强国有资产的预警机制,经过1996、1997两年的努力工作,逐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三)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草局印发的《国家烟草专卖局派出的监事会监事选派及监事会工作规则》,1997年向山东将军集团、长沙卷烟厂、红塔集团派出了监事会,定期召集监事会开展工作,促进了国有资产监管。
(四)加强企业对外投资的监督管理。烟草企业进行对外投资,必须首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坚持集体讨论,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部分烟草企业的对外投资及收益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加强对外投资的国有资产管理积累了经验。
(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司供稿 叶建华 赵素芬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