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0]1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精神,深化行业学习实践活动和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监督和促进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的提升,现就改进和加强行业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进和加强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维护公众利益。
三、完善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突出检查重点。
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监管信息的搜集和运用,发挥管理信息系统的预警功能,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获取的信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抓住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惩治串通舞弊、挂名签字、兼职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采取回扣、恶意压价等违反职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动态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五、完善检查及惩戒处理程序,体现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
六、探索建立事务所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