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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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会计工作围绕工会工作大局,以服务职工群众、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和服务基层工会为切入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合理确定并实施2010年度经费收支预算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全年本级2010年度经费收支预算。
(一)提高收入增长幅度。在收入安排上,全面分析经济形势对工会经费收缴的影响,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影响,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确保工会经费预算收入增长幅度同比上年有明显的增长。
(二)加大重点工作投入。按照“广开财源,加大经费增收力度;突出重点,保证职工组织、维权、教育、帮扶的资金需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重点扶持,推动基层工会发展;支持工会事业发展,增加公益性投入;坚持专款专用,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的原则,加大对全总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大幅增加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法人登记,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等项目的资金投入;增加宣传文化教育经费,同比大幅增长。
(三)保持对下补助水平。补助下级支出占经费总收入的67%,其中对西部、老...
201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会计工作围绕工会工作大局,以服务职工群众、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和服务基层工会为切入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合理确定并实施2010年度经费收支预算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全年本级2010年度经费收支预算。
(一)提高收入增长幅度。在收入安排上,全面分析经济形势对工会经费收缴的影响,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影响,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确保工会经费预算收入增长幅度同比上年有明显的增长。
(二)加大重点工作投入。按照“广开财源,加大经费增收力度;突出重点,保证职工组织、维权、教育、帮扶的资金需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重点扶持,推动基层工会发展;支持工会事业发展,增加公益性投入;坚持专款专用,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的原则,加大对全总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大幅增加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法人登记,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等项目的资金投入;增加宣传文化教育经费,同比大幅增长。
(三)保持对下补助水平。补助下级支出占经费总收入的67%,其中对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会的补助予以倾斜,超收返还达到96%,新疆、青海、西藏达到100%。
(四)规范机关预算管理。认真安排好各产业工会、各部门的预算,做到既保障资金需求,又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同时,把预算管理的重点放在规范预算审批程序上,全面规范预算审核批复手续,凡专项业务和大项支出,必须提供全总领导或书记处审批确认件,预算外新增支出首先在预算中调剂,严格预算追加审批程序。
二、进一步推动工会经费收缴改革
继续深化“一改三策”改革,以税务代收工作为抓手,重点在制度创新、解决难点和扩大全额代收以及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委沟通上做文章。
(一)总结交流创新经验。认真总结交流各级工会在工会经费收缴方面的成功经验,突出宣传推广广西、海南等省(区)在积极推进委托税务全额代收工会经费方面的创新做法。广西在税务代收中实行工会经费与税款同步申报、同单征收、费随税行、库前分流、足额汇缴、全区集中、先上后下、按月清算的一整套国库汇缴清算管理办法;海南按照统一代收时间、统一代收标准、统一代收手续费、统一代收办法、统一代收软件的“五统一”,规范全省的委托税务代收工作。
(二)突破直辖市税务代收难点。北京市总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在西城区部分街道、丰台区、昌平区全面启动。
(三)2%全额税务代收面不断扩大。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7个地级市、2027个县工会开展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其中13个省(自治区)全面实现委托税务部门2%全额代收工会经费。
(四)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沟通。多次与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等部门进行沟通,就委托税务代收的具体问题进行探讨。积极争取国家税务总局就规范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拿出具体意见。
三、全面推进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为了全面实施新的《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搞好财会规范化建设,财务部组织力量深入推动此项工作。一是派工作组深入基层工会,全面了解和指导新工会财会制度的实施,及时掌握各地的工作进度,并帮助解决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的问题;二是加大培训,在2009年举办新财会制度和软件师资培训班的基础上,继续举办全国工会财务管理软件师资培训班,使各级工会尽快熟练掌握新财会制度及软件的使用,为进一步做好工会会计核算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在规范财务制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入票据的管理,全面解决工会经费5项收入都能对外开具正式收据的问题。从7月1日起,各级工会统一使用财政部印制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并举办经费收入票据软件培训班。
(二)11月16日,全总财务部在深圳召开全国工会财务部长会议,交流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的经验。会上,广东、天津、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青海等省级工会介绍各自落实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的做法、经验。全总财务部副部长张西昶代表财务部就继续推进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并对2011工会财务工作做出部署。
四、努力解决工会经费收缴、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针对乡镇、街道和基层工会面临的资金问题,在回拨省级工会的超收补助经费时明确要求:各省级工会务必将全总回拨的超收补助全部用于省、市、县、乡镇、街道和基层工会工作,要重点保证基层工会的经费需求。
(二)针对改革维稳中的工会经费新问题,积极配合机关其它产业工会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如,配合海员建设工会研究出租车企业工会组建中的经费问题,起草《关于出租车企业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将其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出租车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一部分内容。
(三)针对乡镇(街道)工会经费及财务管理问题,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上海、浙江、福建三省启动乡镇(街道)工会财务规范化试点工作。
五、广开资金渠道,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
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较上年同比增长3.5%。201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较2010年增长35.6%,增强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加大对工会疗休养事业的支持。协调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就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下发文件,对合法收缴经费和接受捐助提供政策支持与相关保障。
六、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地震后,及时将第一笔救灾款200万元汇到青海省总工会;第二天又将300万元帮扶资金拨付灾区。同时,积极与青海省总工会及各省级工会财务部门联系,传达全总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积极投入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共同做好支援震区抗震救灾工作。每天及时统计各省级工会捐款数,并按时上报全总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根据全总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示,起草《关于加强青海玉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监督的通知》,并以全总明电的形式下发青海省总工会,对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积极做好其它省区的救灾工作,截至2010年底,对各省级工会拨付救灾补助2700万元。
七、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整顿工作
一是在全总2009年下发的《全总机关及直属单位加强“小金库”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基础上,将中央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2010年下发的文件转发至全总各单位,要求全总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本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制定本单位“小金库”防控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构建“小金库”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工作。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派专人参加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中关于工会经费课题的研究工作。三是落实2010年各季度“小金库”问题零申报工作、“回头看”检查以及组织全总所属社团开展“小金库”治理自查和配合重点检查等工作。
八、加强会计学会工作
一是紧密围绕工会财务工作,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围绕财务部2010年调研重点课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努力办好学会会刊,为工会财会工作者服务。二是学会协助财务部在中央财经大学举办全国工会财会中青年骨干人才高级培训班,对全国36个省级工会的40名财务部长、财务骨干进行培训,提高工会财务人员的综合能力与专业素质。三是加强自身建设。11月17日,中国工会会计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深圳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供稿 崔睿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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