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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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紧密围绕质检工作中心任务,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质检事业发展当好家、理好财、把好关、服好务作为根本目标,全面保障、突出重点、锐意创新、服务到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结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党组有关部署和要求,紧扣加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和党员先进性建设,以强基层组织、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科学管理、精细理财的理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确立开展党性锻炼、岗位奉献、服务群众、标兵示范、组织创新5项活动和落实树立先进典型、搞好对照检查、提高创建实效3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工作。为保证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做出具体要求,明确各个阶段的时间界限、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将全年的创先争优活动划分为动员部署、全面争创、巩固提高和总结完善4个阶段,并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争创活动。
二、做好基层联系点工作
确定马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2个工作联系点。成立...
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紧密围绕质检工作中心任务,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质检事业发展当好家、理好财、把好关、服好务作为根本目标,全面保障、突出重点、锐意创新、服务到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结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党组有关部署和要求,紧扣加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和党员先进性建设,以强基层组织、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科学管理、精细理财的理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确立开展党性锻炼、岗位奉献、服务群众、标兵示范、组织创新5项活动和落实树立先进典型、搞好对照检查、提高创建实效3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工作。为保证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做出具体要求,明确各个阶段的时间界限、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将全年的创先争优活动划分为动员部署、全面争创、巩固提高和总结完善4个阶段,并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争创活动。
二、做好基层联系点工作
确定马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2个工作联系点。成立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抓好落实。通过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和帮扶指导,搭建与基层质检计划财务工作对接互动平台,为加强基层质检能力建设,增强技术保障能力,提供基础性资料。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基层质检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装备配备标准,努力把基层工作联系点建成质检能力标准点、示范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质检系统基层财务管理水平、基础保障水平和基层建设水平,提升基层机构检测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局质量把关、严守国门和厂门的职能作用,从而真正实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源头监管,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强理论研究工作
在认真总结质检系统财务管理和经费保障工作情况基础上,围绕质检事业的发展方向和中心任务,组织系统专家,从经费保障、科研保障、技术支撑、口岸核心、行政执法、应急保障、信息化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八方面入手,就质检事业发展保障能力课题进行研究,针对性地提出保障质检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及策略,为全力提升质检事业发展保障能力提供理论指导和借鉴。
一是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防财务风险的角度出发,对质检系统预算财务管理工作的潜在风险进行深入研究和剖析。结合各项具体业务和工作环节,逐条进行梳理,查找潜在风险点。认真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探索和研究应对风险的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和加强风险防范的紧迫感。二是积极开展基层能力建设达标工作。为将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确定用3至5年时间,使质检系统基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和监督把关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系统专家制定《质检系统基层能力建设标准(草案)》,并组织召开华北和东北区、华东和中南区、西北和西南区3个区域质检机构座谈会,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结合有关意见对相关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作为开展基层能力达标活动的规范性指导文件正式印发各单位。
四、强化制度建设
制定检验检疫系统预算管理规定和仪器设备购置预算审核程序,对预算工作进行明确规范。结合财政部最新要求和审计署对质检系统提出的有关审计意见,组织各直属局的财务专家召开研讨会,对《质检系统检验检疫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质检系统检验检疫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质检系统检验检疫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和《质检系统检验检疫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指示,加强玉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检查工作,制定《质检系统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检验检疫机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结合总局督察内审司对在京社团单位的审计情况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拟订《在京社团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在京非预算单位管理。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检验检疫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严肃财经纪律。为进一步规范质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组织直属局和在京单位讨论并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探索财政资金应用规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出台《检验检疫机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财政部关于推进绩效评价的要求,对在京单位及质量技术监督专项预算做出规范化要求。
五、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为切实提升支持质检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能力,加大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沟通和协调力度,不断在经费争取上下功夫,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为落实大质检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质检机构工作水平,改善一线职工生活条件,满足基层业务需要和经费需求,依据总局各项重点工作和年度突发事件需要,通过当面汇报、文件申请、邀请调研等形式,积极向财政部申请经费支持,取得财政部的认可,追加总局检验检疫设施购置预算、供港澳食品安全检验检疫预算、食品和光电产品等检测设备购置预算和陆地边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文体设施购置预算等专项经费。在努力争取经费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实验室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科研经费、基本建设项目的投入和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经费的保障力度,有效保障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对非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上海世博会、天津达沃斯论坛、宁夏中阿经贸论坛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甘肃省质监局报送的舟曲县质监局泥石流灾情报告,紧急下拨救灾款,确保甘肃应急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并根据国务院要求,及时印发《关于做好舟曲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督促、协调甘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积极向地方有关部门争取资金、项目支持。进一步加大灾后重建力度,在组织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四川灾后重建方案的调整工作;在第一时间拨付青海玉树灾区质检救灾经费后,2010年再次安排青海检验检疫局灾后重建经费,完成青海玉树质量技术监督局灾后重建规划,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青海发改委,将玉树质监局实验楼纳入青海省政府的重建规划。为应对2010年全国部分地区发生的台风、暴雨及洪涝等灾害,安排江西、海南、辽宁、吉林、四川、广西、河南质量技术监督局仪器设备专项经费,安排广东、辽宁、黑龙江、吉林、四川、广西、湖北、湖南、江西、福建、海南检验检疫局机动经费用于灾后重建工作。
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为督促预算执行,根据财政部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要求,结合预算执行实际,通过结余资金跟踪管理、逐项分析支出情况、电话了解执行进度、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通报文件等形式,在保证正确执行国家政策和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督促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每周在总局内部进行通报,每月在全系统进行排名并发文通报,提出加快预算执行的意见。实行预算执行问责制,并将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与年中追加预算、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挂钩,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紧迫感。10月,总局将各司局纳入预算执行通报范围,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力度。通过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截至2010年底,总局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同比降低了17.79%,预算执行效益和效果得到明显提高。
七、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质检系统各单位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调整和充实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日常办事机构,并全部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班子专门抓,财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层层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分层级组织实施、全系统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在以前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基础上,深入开展了质检系统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结合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完善了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组织和指导系统各单位建立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长效机制,并将建设成果报送中央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不断扩大“小金库”治理综合成效,积极开展质检系统所属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制定《质检系统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质检系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将质检系统所属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4类社会团体中的行业性协会以及有政府资助或财政拨款、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特别是行政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列为治理重点,健全社会团体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八、提升部门预、决算管理水平
结合财政部2011年预算编报的新要求,按照确保总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的原则,对各预算单位2011年部门预算“一上”和“二上”进行逐项审核,发现并及时纠正各单位在预算编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系统整体预算编制水平。由于对预算编制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不断探索和完善科学论证、精细编报的方法,预算编制工作得到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全面完成2009年部门决算、企业财务决算,及2009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汇总、上报、批复工作,并顺利通过财政部审核。
九、加强基本建设管理
为加强基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组织建成了基本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并补充建立了基本建设审查环节专家库,所有基建项目的建设标准,均严格控制在总局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组织完成总局第五批15个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批复工作;完成江苏检验检疫局新建综合技术实验用房项目等9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审查工作;完成大连港矿石码头采制样设备项目等6个项目的验收工作;完成14个基本建设项目的概算调整、102笔基建项目直接支付审查和6个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转批工作;申请并得到发改委安排的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顺利完成国务院组织的赴内蒙考察工作。
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完成质检系统2009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工作。开展质检直属系统所属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通过对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使各单位所办企业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经营活动、资产管理等方面更加重视,经营管理更加规范。按照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向财政部报送中国质检出版社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完成2个出版社转企工作。组织质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请财政部的专家授课,学习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布置质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土地清查工作并组织会审,初步摸清办公用房及土地“家底”。
十一、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组织专家论证并审核质检系统需采购的专用仪器设备,向财政部报送的仪器设备进口申请,全部获得财政部批准。根据总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完成27类专用仪器设备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工作,完成总局2010年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项目采购工作,完成总局甲流防控卫生检疫应急监测车采购项目、总局甲流防控移动式X光机采购项目和总局高清视频会议建设项目等较大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在招标采购工作中,更加注重加强监督制约,严格操作程序,在保证质量、符合程序的前提下,节约采购资金。
十二、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组织召开质检系统2010年国库集中支付实务培训视频会,对质检系统二、三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推广工作进行部署,并邀请财政部专家对公务卡改革相关政策与实务进行专题讲解。2010年,总局有500多家单位实行公务卡改革,共计发放公务卡两万多张。不断加强与财政部的沟通协作,陆续开通国库管理外网信息交换平台,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申请信息系统操作用户共计700个,实现了基层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批复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实时查询,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监管水平。探索开发检验检疫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版软件,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并尽可能减轻基层财务人员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十三、加强收费管理
成立收费项目管理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方案,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开展质检系统收费专项检查。帮助有关单位解决检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冲突,并督促各单位落实国办、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收费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对现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质量检查费收费等项目和标准的修订申报工作,整理并印发《质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为各单位规范收费行为提供依据和标准。积极配合财政部国库司做好调研工作,落实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划财务司供稿 王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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