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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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教育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2012年实现4%目标为核心任务,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启动实施重大发展项目、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切实做好教育经费管理,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以实现4%为目标,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教育投入政策措施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为确保2012年实现4%目标,教育部与财政部积极配合,研究提出了确保实现4%的政策框架。经国务院或有关部门批准,2010年出台了一系列加大教育投入的重要政策文件,即:《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关于2010年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 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安排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
2010年,教育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2012年实现4%目标为核心任务,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启动实施重大发展项目、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切实做好教育经费管理,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以实现4%为目标,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教育投入政策措施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为确保2012年实现4%目标,教育部与财政部积极配合,研究提出了确保实现4%的政策框架。经国务院或有关部门批准,2010年出台了一系列加大教育投入的重要政策文件,即:《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关于2010年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 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安排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通知》。
二、启动实施重大发展项目,关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协商,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10个重大发展项目细化为今后3年重点建设的37个子项目。其中,延续项目20个,新项目17个。201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347亿元,启动实施了29个子项目。
三、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一)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继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2010年,中央共下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644亿元。截至年底,全国约有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约3000多万农村寄宿制学生免除住宿费,对中西部约1224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二是启动实施了一批义务教育发展项目。包括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全保卫设施设备建设等项目。中央财政共投入157.5亿元。三是继续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工作。全国2800多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一些省份还同时免除教科书费,对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各地按照“两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997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其中79%在公办学校就读。中央财政安排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中央补助资金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励资金64.5亿元。四是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0年,安排中央专项投资2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较多的县、陆地边境县和人口较少民族相对聚居的县新建改扩建学生生活用房等。五是继续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召开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进一步突出工程实施重点,明确了地方主体责任,加强对困难地区的指导和检查。2010年,中央投入专项资金100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0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对中西部七级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的支持力度。截至年底,全国已开工校舍面积2.4亿平方米,占规划改造面积的65%;已竣工面积近1.7亿平方米,占规划改造面积的45%。六是配合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化解债务工作。截至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普九”化债专项资金300亿元,全国共化解债务698亿元,惠及农村债权人200多万人。
(二)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一是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会同财政部下达2010年度中央财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预算10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640个。二是启动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二期。2010年启动建设40所项目学校,会同财政部下达中央财政年度预算3.2亿元。三是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学校进行评审,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学校285所,会同财政部下达中央财政年度预算14.25亿元。四是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会同财政部下达年度中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和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及出国进修。
(三)完善高等教育投入体制,努力增加高等教育投入。一是切实推进减轻中央高校债务负担试点工作。继续会同财政部着力推动中央高校通过事业收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下达直属高校化债资金47.7亿元。二是落实专项经费。会同财政部认真总结二期“985工程”建设成效和经验,决定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2010年落实资金80亿元。落实“211工程”专项经费33亿元。落实捐赠收入财政配比经费10亿元。继续做好其他专项经费安排,如购房补贴经费、研究生经费、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高校修购经费、绩效拨款经费、社会服务补偿经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经费、离休人员补贴经费等。
(四)继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资助力度。一是扎实推进落实高校资助政策和措施。①及时下达2010~2011学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经费预算。其中,国家奖学金5万人,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国家励志奖学金64.21万人,中央和地方财政共计安排专项资金32.11亿元;国家助学金429.79万人,中央和地方财政共计安排专项资金85.96亿元。②扎实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新进展。2010年1~10月,全国新增贷款人数9.3万人,新增贷款金额13.5亿元。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审批1.6万人,新增审批贷款金额2.2亿元。③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基本完成。上年中央高校共有7469名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工作,共计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1.31亿元。全国普通高校共有3.6万名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共计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5.52亿元。④研究制定了玉树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对生源地为玉树地震重灾区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10~2011学年实行免除学费和补助生活费的特别资助政策,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⑤提高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全国普通高校国家助学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每生每学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共计安排专项资金21.49亿元。二是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①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会同财政部下达2010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22.45亿元,资助学生479万人。②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并将免学费覆盖范围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会同财政部共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42.73亿元。③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会同财政部共下达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预算91亿元,资助约120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组织开展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全国大检查,严肃查处和坚决制止虚报冒领,加强资金管理。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④对青海玉树地震重灾区学生实施特别资助政策。会同财政部下达2010年玉树地震重灾区学生特别资助政策资金预算资金4102万元,资助学生8481名。
四、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一是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直属高校意见,并与部内有关单位反复交换意见。二是会同财政部研究起草了《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央高校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意见》,拟综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责任、管理绩效等方面因素对高校办学绩效进行衡量,以引导高校注重质量、加强管理。三是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工作。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的总体思路,筹备成立了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四是根据部属出版社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论证组建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资产及财务管理模式和方案,并参与出版集团筹建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顺利完成组建出版集团开展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划转、产权登记等有关工作。截至年底,已完成部属出版社和部属高校出版社转制清产核资立项及结果审核74家(财政部已审批69家),审核评估报告并完成评估备案51家,报送财政部并已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7家。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继续做好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细化和使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部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核工作。五是规范外事财务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调整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新标准平均提高约40%。研究制定了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标准,加强了驻外机构财务管理工作,推进了驻外教育机构馆舍改造和馆舍安全工作,规范了留学人员奖学金发放的具体措施。六是积极配合审计署教育审计局做好200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决算审计及相关整改工作,并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七是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向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教育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总结报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教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治理“小金库”工作总结报告》等,“小金库”治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八是组织开展了公共教育经费统计口径国际比较研究,加强和深化了统计分析,编印《2009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简明分析材料》、《2009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快讯》和《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9》等统计资料。九是配合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出台有关文件,部署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并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制定《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财务司供稿 魏秦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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