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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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各级林业计财部门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在战略谋划、规划编制、政策协调、资金争取、运行监管等方面积极搞好运筹组织,全方位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为林业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一、加强规划编制,重大规划批复取得新进展
发展规划是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各级林业计财部门全力抓好前瞻性重大规划的编制和促批,积极拓展林业发展的新空间。一是加强内外协调。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首个全国林业重点规划——《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约9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7.1亿元;经积极沟通、协调,组织编制《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经国务院审议并印发;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有效拉动内需,经国务院同意,组织编制《林业产业振兴规划》,并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实施。二是明确将《雨雪冰冻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规划》纳入了国家“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三是精心谋划林业“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林业“十二五”发展思路、目标、重点...
2009年,各级林业计财部门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在战略谋划、规划编制、政策协调、资金争取、运行监管等方面积极搞好运筹组织,全方位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为林业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一、加强规划编制,重大规划批复取得新进展
发展规划是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各级林业计财部门全力抓好前瞻性重大规划的编制和促批,积极拓展林业发展的新空间。一是加强内外协调。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首个全国林业重点规划——《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约9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7.1亿元;经积极沟通、协调,组织编制《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经国务院审议并印发;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有效拉动内需,经国务院同意,组织编制《林业产业振兴规划》,并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实施。二是明确将《雨雪冰冻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规划》纳入了国家“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三是精心谋划林业“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林业“十二五”发展思路、目标、重点工程、重大改革及政策需求框架,为“十二五”规划编制奠定了基础。各地林业部门也超前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着手本省(自治区、市)林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广东省以建设现代林业强省为目标,积极开展“十二五”生态林业建设发展战略研究。湖北省聘请多位专家组成咨询团,就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编制《湖北林业生态建设十年规划纲要》和《湖北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纲要》。四是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协调工作。
二、加大年度资金争取,资金投入创历史新高
资金是林业发展的物质基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林业投入是林业计财部门的重要职责。一是各级林业计财部门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中央林业投入再创历史新高,地方各级林业投入大幅增加,为现代林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共争取和落实中央林业投资691.6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48.2亿元,同比增长142%;林业财政专项资金保持高位态势,落实林业财政专项资金543.4亿元;各金融机构对林业贷款规模达到240亿元,同比增长105%。地方各级林业部门在中央政策引导下,充分发挥优势,努力增加政府、社会及其他行业对林业投入。河南省在2009年完成的79亿元林业投资中,市县财政投入占23.5亿元,社会资金达24.8亿元,利用外资和贴息贷款8.5亿元。山西省全年林业投融资总量达到64.2亿元,较上年大幅提高。二是积极争取部门预算资金,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争取全年部门预算资金24亿元,比上年增长12.79%;压缩出国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支出预算639.12万元。三是积极谋划和争取2010年及以后扩大林业投资规模。认真测算林业投资需求,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2009年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林业投资计划和2010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编制2010年造林生产建议计划。四是为了保持林业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林业建设项目储备。国家林业局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木种苗等共462个项目进行审定,批复项目总投资32.6亿元。完成加格达奇航空护林站改扩建项目、山西省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等5个大中型项目的审核工作。共储备林业项目1028个,资金规模达53.2亿元,为争取2010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中央投资奠定了基础。地方各级林业部门也加强了项目储备编报工作。
三、加强政策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取得新突破
(一)落实林业补偿、补贴和补助政策,着力建立林业支持保障机制。一是继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09年将区划界定的非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和天保工程区新增造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增加补偿面积3.5亿亩,新增补偿基金17.5亿元。明确从2010年起对属集体林的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补偿基金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会同财政部修订并联合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二是积极推进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协调财政部落实森林抚育补贴资金5亿元,并在12个省区和森工(林业)集团开展试点工作,安排试点任务500万亩,每亩补贴100元。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会同财政部出台《关于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试点的原则、试点目的、范围、抚育对象、任务和补贴标准,提出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及保障措施。三是继续协调财政部,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2009年集体林改工作补助经费2.42亿元,至此中央财政累计下达集体林改工作经费25.48亿元。四是在财政部支持下,启动福建、江西和湖南3省的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30%的保费。会同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林业部门也在争取省级财政扶持林业补偿、补贴和补助政策方面作出积极的努力。福建省2009年安排省级财政投入5000万元,全省1.15亿亩森林纳入火灾保险范围,每亩保额500元,实现森林火灾保险覆盖全省。贵州省全面完成各类森林经营方案的论证、审批和备案,积极探索补贴政策,推动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
(二)争取和落实林业税收金融支持政策。一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在一定期限内,对销售的以三剩物、次小薪材等4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机关继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二是联合财政部修订出台《育林基金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办法降低了征收标准,规定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由现行的20%降低为不超过10%,减轻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负担;明确育林基金的计征依据和征收环节;规范育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明确林业基层单位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妥善解决。三是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三)认真研究天保工程延长期政策措施。在对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天保工程延长期政策框架,主要包括:争取完善森林管护、社会保险等补助政策,新增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措施,促进职工就业、增收和国有林区体制机制改革等,体现了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区民生改善问题,森林资源持续快速增长、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有望逐步建立健全。
(四)争取中央财政对燃油涨价后的林业补贴政策。会同财政部等7部委报请国务院同意,联合下发《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中央财政将继续对林业行业给予油价补贴。2009年中央财政预拨林业行业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6.52亿元。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林区民生改善取得重大进展,林区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进
一是加强了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协调工作。《林区道路建设工程规划》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将逐步纳入交通建设范围。林区用水安全建设全口径纳入水利部《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二是林业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进。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全面铺开,全年安排中央投资23.5亿元,改造15.67万户,大部分改造任务已经竣工入住。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启动试点,安排试点任务近2500户,为全面实施探索经验。
五、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计财管理水平
一是高质量编制完成并及时上报2008年部门决算和住房改革支出决算;制定出台《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工作。二是完成2008年度中央级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加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项目与资金监管、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与项目等的检查和监督。在中央扩大内需林业投资项目实施中,累计派出156个工作组490人次,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三是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先后印发《国家林业局机关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国家林业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会议费报销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机关司局业务委托合同(范本)》;加强局本级资金集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力度。四是加强审计整改工作。2009年审计署对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调查规划设计院等7家京内单位。针对审计署《审计报告》提出的各项问题,积极协调和督办,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并按照要求基本整改到位。五是研究提出现代林业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试算,为林业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及时提供科学依据。
六、林业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创新林业产业发展机制。及时跟踪林业经济运行走势,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建立林产品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人造板、木质家具、木地板等主要林产品生产情况,木材产销存以及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为全行业及时掌握国内外市场信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林业产业升级步伐,实现林业产业的总体增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围绕提高林业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增加林业经济总量。二是积极推进油茶产业发展。完善落实油茶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落实中央投资4.5亿元,完成油茶新造林110万亩,集中安排一批油茶种苗项目。各油茶主产省区也采取有效措施,为油茶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湖南、湖北省组织编制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投入。江西省设立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对油茶等林特产业进行重点扶持。福建省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共同调研,形成金融支持发展油茶产业专题会议纪要,在油茶种苗培育、造林种植、产品加工等方面,通过龙头企业或担保公司给予油茶开发项目贷款支持,省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和贷款贴息支持。三是积极发展林特产业。竹产业、沙产业、花卉业、林果业、森林食品、林下经济开发等特色产业发展迅速,带动林业经济快速发展。浙江的竹产业、辽宁的林下经济、内蒙古大兴安岭的森林旅游、广东的野生动物繁育利用、新疆的特色林果业等,已成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四是促进林业对外合作。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出口退税等稳外需促出口的政策。启动欧投行江西、内蒙古生物质能源和碳汇示范项目,完成了世界银行5期和亚洲开发银行项目评估工作。
(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供稿 袁卫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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