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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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环境保护部门财务会计工作按照总体构架、重点突破、循序推进、务求实效的思路,提前运作,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保障急需,紧张有序推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和基础能力建设
2009年,继续加大中央环保投资对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保障力度,积极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接参与安排项目的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投资共49.31亿元,全口径中央环保投资343亿元。一是在污染防治方面,继续深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改革,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改进、完善项目评审方法,建立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积极协调财政部,共下达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9.45亿元。其中,按因素法下达地方10.9亿元;其余8.55亿元用于重大污染治理,共安排项目18个,重点支持“锰三角”地区、甘肃省8个重灾县(区)以及山东、山西、宁夏、辽宁、湖北、新疆、云南、陕西、广西等重点地区的环境污染治理。二是在能力建设方面,进一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实施,选准突破口,坚持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突出民生,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持重点城市和省级监测站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
2009年,环境保护部门财务会计工作按照总体构架、重点突破、循序推进、务求实效的思路,提前运作,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保障急需,紧张有序推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加快推进污染防治和基础能力建设
2009年,继续加大中央环保投资对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保障力度,积极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接参与安排项目的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投资共49.31亿元,全口径中央环保投资343亿元。一是在污染防治方面,继续深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改革,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改进、完善项目评审方法,建立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积极协调财政部,共下达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9.45亿元。其中,按因素法下达地方10.9亿元;其余8.55亿元用于重大污染治理,共安排项目18个,重点支持“锰三角”地区、甘肃省8个重灾县(区)以及山东、山西、宁夏、辽宁、湖北、新疆、云南、陕西、广西等重点地区的环境污染治理。二是在能力建设方面,进一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实施,选准突破口,坚持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突出民生,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支持重点城市和省级监测站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加大对基层监管能力支持力度,推进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提升了地市,特别是县一级环保机构的监管能力;树立负责任的环境大国形象,支持边境河流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边境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共安排了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15亿元,其中:环境质量监测7.7亿元,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2.1亿元,核安全监管技术支持系统0.5亿元,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4.7亿元。
二、着重夯实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础
2009年,着重构建了预算管理总体思路,明确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预算管理的努力方向和基本目标,重点体现预算管理的规则、效益和支撑保障作用,具体归纳为抓好一个转变、做好两个并重、处理好三个关系、完善好五项机制。一个转变是指预算管理从资金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两个并重是指预算工作从重点加强增量资金的管理到如何管好用好存量资金,增量与存量并重;三个关系是指预算管理以规划为先导,以项目为支撑,以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为保障,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五项机制是要建立预算管理五大机制,包括预算编制的审查、评审机制,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的挂钩联动机制,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机制,项目财务验收及绩效考核机制,项目成果共享及推广应用机制。在上述预算管理总体思路的指引下,稳步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为“十二五”预算管理打下结实基础。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审计署审计报告要求,加强委托业务费管理,研究制定《委托业务费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委托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同时,根据部领导关于一费一办法一标准的批示精神,启动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定额编制工作。二是优化预算编制管理机制。在2010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动员和培训,邀请审计署资源环保审计局作专题报告;完善评审机制,启动项目专家库建设;改进审核方式,对预算项目进行集中审核。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重点推进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步推进专项业务工作和预算执行进度,努力实现速度和效益的统一;加强集中调度力度,排查重点项目,并适时在内网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四是推动资源共享。强化资金安排和使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提出委任业务费的委托方财务验收制度和专题成果的网上提交制度,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三、努力做好农村环保惠民工程
一是建立新机制。积极配合财政部创新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在推行“五项原则”和“五项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两个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实行项目法加因素法的资金分配机制,建立省级专家审查和中央形式审查相结合的项目选择机制。二是探索新模式。在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积极探索专项资金管理新模式,从提高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角度,提出集中连片和共用环保基础设施的理念,发挥专项资金规模效益和示范效应,重点对辽宁省大伙房水库、湖北省大东湖水网和洪湖水网、湖南省湘江流域、云南省洱海周边地区村庄进行集中支持,在解决村庄局部环境问题的同时,提高区域环境质量。三是保障重点。积极协调财政部,围绕工作重点,事前谋划,合理安排项目布局。2009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0亿元,共支持了1280多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170多个村镇开展生态示范建设,900万群众直接受益,带动各地农村环保投资近15亿元,重点解决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以及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四是加强监督。积极配合财政部组织北京、江苏、四川等12个省市财政厅(局)投资评审中心,对2008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预算资金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制定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五是开展宣传报导。对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2009年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导,并在中国环境报上开辟专栏,对浙江、湖北、湖南、云南、宁夏5省区2008年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典型实例进行系列宣传报导,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四、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在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范围内推广财务监管信息系统二次开发功能模块运用,及时调度预算执行情况,增强预算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效率。二是改革机关财务管理模式,规范工作流程,制订《部机关财务报销及核算工作规程》、《部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采取经费集中报销方式,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报账集中送单据,并将报销款直接支付到个人一卡通账户,简化报销程序、降低现金支取风险。三是开展抗震救灾实物资产调查,组织对抗震救灾期间负责接受救灾物资的16个单位,涉及使用保管的单位37个市、4个区、203个县进行全面核查,为下一步的资产处置提供详实基础。
五、积极开拓内部审计工作新局面
一是构建审计工作规范体系,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规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审计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力争在两年内完善审计工作体系建设,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协助环境审计,配合审计署开展长江上游水污染防治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多项审计调查工作。三是完成6位司局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真实性、合法性为主,向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风险性有机结合的转变。
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成立了以部长周生贤任组长的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精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宣传发动、落实举报制度、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对25个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积极协调配合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检查组为期4个月的检查工作,并认真组织问题整改,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专项治理任务。该项工作多次获得部领导和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肯定和表扬,向中央报送的14期工作简报中有4期简报被《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简报》引用,信息宣传工作获得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表扬。
七、积极探索研究界定环保投资口径
针对当前环保投资口径、范围界定不清、投资规模虚高等问题,组织开展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报告编写、发布等工作,通过公益性科研项目探索优化环保投资核算体系,提出准确、直观、有效反映我国环境投入现状的环保投资口径、核算体系。同时,在重点行业环保投资核算方面进行了一些初步研究。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供稿 刘小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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