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对中央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中央高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稳定支持。对中央高校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开展前瞻性自主科研、提升创新能力给予稳定支持,根据使用绩效和中央财力状况适时加大支持力度。
(二)自主安排。中央高校根据自身基...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对中央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中央高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稳定支持。对中央高校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开展前瞻性自主科研、提升创新能力给予稳定支持,根据使用绩效和中央财力状况适时加大支持力度。
(二)自主安排。中央高校根据自身基本科研需求统筹规划,自主选题、自主立项,按规定编制预算和使用资金。
(三)公开公正。中央高校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通过公开评议、公示等方式遴选项目,确保各环节公正、透明。
(四)严格管理。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中央高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注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