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8-10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26.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第十三章第一百六十条禁止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就非鉴证服务收取重大的或有收费。如何理解“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答: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除非另有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网络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词旨在阐明,在此情形下,应衡量的是或有收费对该事务所本身的影响是否重大,而不是对网络事务所的影响是否重大。关于网络事务所的内容在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十三章第一百六十条(二)中进行了阐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