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协[2014]48号)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积极推动本所信息化建设,取得实际效果,基本完成业务管理应用和内部管理应用信息化建设任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
(二)部署实施了符合审计准则要求、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的审计作业软件,且审计作业软件系统处于应用状态;部署了客户管理、项目管理、独立性管理和后续管理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满足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实务要求;
(三)部署实施了财务、人力资源、培训和行政服务管理等功能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满足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一体化管理要求;
(四)申报前1年,会计师事务所采购(开发)审计作业软件系统的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审计作业软件的应用,提升了对上市公司、大型央企及银行、保险客户的审计业务服务能力。
第六条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申报表,重点介绍本所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两项信息化建设情况,清晰阐述规划目标、建设架构、软件应用、部署成效等内容;
(二)能够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申请条...
(会协[2014]48号)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积极推动本所信息化建设,取得实际效果,基本完成业务管理应用和内部管理应用信息化建设任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
(二)部署实施了符合审计准则要求、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的审计作业软件,且审计作业软件系统处于应用状态;部署了客户管理、项目管理、独立性管理和后续管理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满足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实务要求;
(三)部署实施了财务、人力资源、培训和行政服务管理等功能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满足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一体化管理要求;
(四)申报前1年,会计师事务所采购(开发)审计作业软件系统的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审计作业软件的应用,提升了对上市公司、大型央企及银行、保险客户的审计业务服务能力。
第六条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申报表,重点介绍本所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两项信息化建设情况,清晰阐述规划目标、建设架构、软件应用、部署成效等内容;
(二)能够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申请条件的制度文件、合同文本、票据凭证、证书证明、视频图片等材料的复印件。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附表1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申报要求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情况自评报告,主要介绍本所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具体包括规划目标、建设架构、软件应用、部署成效等内容。
3.会计师事务所申报前1年内信息化建设投入支出情况报告,包括年度业务收入、年度信息化投入、以及审计作业软件资金等财务数据内容。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作业软件使用情况报告,包括事务所审计作业软件服务商名称、采购时间、作业端口个数、部署方式、执业过程中服务客户的使用效果等内容。
5.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单位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制度文件、合同文本、票据凭证、证书证明、视频图片等材料的复印件。
附表2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