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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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围绕服务国家建设主题和诚信建设主线,认真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扎实做好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夯实行业党建和团建工作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管厅长、省行业党委书记于宏主持召开了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会议。传达了省财政厅厅长王庆江的批示,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省注协行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行业党委成立3个督导组,并建立双周报告制度;向各市(地)党组织拨付党建经费;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省直有关单位责任推进上下联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统一订购多套学习资料发放到市(地)行业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和行业全体党员手中。将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重点提示和活动要求整理、汇编下发了《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辅导100题》,组织全省行业党员进行答题;组成调研组分赴哈尔滨市、...
2014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围绕服务国家建设主题和诚信建设主线,认真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扎实做好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夯实行业党建和团建工作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管厅长、省行业党委书记于宏主持召开了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会议。传达了省财政厅厅长王庆江的批示,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成立了省注协行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行业党委成立3个督导组,并建立双周报告制度;向各市(地)党组织拨付党建经费;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省直有关单位责任推进上下联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统一订购多套学习资料发放到市(地)行业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和行业全体党员手中。将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重点提示和活动要求整理、汇编下发了《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辅导100题》,组织全省行业党员进行答题;组成调研组分赴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召开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代表的座谈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了党委自身建设。一是行业党委定期召开省行业党委班子会议,加强理论学习,探讨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发掘行业党群工作开展的好思路、好举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省财政厅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定期向其汇报党群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完善行业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注重调动各市行业党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作用。建立经常性督导机制,把握全省行业党建工作动态。
(三)强化了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一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全行业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书记余蔚平《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等讲话精神。二是组织参加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远程培训班,组织全省各地市党组织负责人、注协秘书长及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共计9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三是参加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省级行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四是齐齐哈尔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还举办了“齐齐哈尔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员骨干政治理论”学习班。特聘专家做了关于《依法治国:中国执政新思路》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解读》的专题讲座。
(四)开展了“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一是结合已出台的《省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和《人才培养跟踪管理办法》,制定了《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行业人才建设的设计,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措施要求。二是开展了行业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选拔出20名优秀注册会计师参加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首届)领军人才培训班。
(五)按照《关于总结和提炼会计师事务所支部工作法的通知》要求,指导事务所将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关键环节和重要方法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形成一套简便易行的工作规程,并将双鸭山兴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的“四对接”工作法作为典型材料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
(六)根据中央统战部、财政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战工作的意见》精神,省行业党委召开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充分听取对行业现状和前景的分析及建议。为了更好地掌握行业党外人士的信息,省行业党委向每位行业党外人士发送了“行业‘两代表一委员’及相关人员情况登记表”,并据此建立了行业统战人士信息库。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积极参与黑龙江省委提出的在全省统战系统开展“同心协力活动”,配合省委统战部门赴绥芬河口岸进行考察、对接。探讨发挥行业优势,创建“同心基地”、组织“同心专家服务团”,以提供业务培训、业务咨询等形式,为加强省沿边地区开发开放,促进对外经贸合作发展服务。
(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的部署,省行业党委先后转发了《关于在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广泛开展“两带头、双争创”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积极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推荐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党员和优秀合伙人,并同时评选出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八)扎实做好行业团建工作。一是截至2014年底,全省行业共有团支部6个,团员95人,团员的70%在哈尔滨地区。二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注册会计师行业2013-2014年度青年文明号活动和“最美青工”活动中,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团支部获得了“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称号。正达会计师事务所钟丽娜、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丛丽等人获得“优秀共青团员”“青年五四奖章”的荣誉称号。三是开展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要求事务所从业的团员青年充分发挥朝气蓬勃、敢于担当的精神,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成自觉行动。先后转发了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优秀企业团委(支部)书记“百家微讲坛”的通知》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行动的通知》等,积极组织了“百家微讲坛”和“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行动”活动。四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关于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要求,批准建立了5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二、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中心建设,做好行业各项管理工作
(一)做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各阶段组织工作。一是顺利完成2014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二是按要求实施好2014年度的机位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秘书长为组长的5个检查小组,于5月下旬至6月中旬会同地市考办对全省5个考区的所有考点进行地理环境、硬件设施、计算机数量和配置、网络条件等各项细节的检查。三是组织召开了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考务工作会议,督促各考区工作人员签订回避承诺书。组织了省直考区巡考人员培训会议,对巡考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了要求。四是及时将数据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考生办理了2013年度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全科合格证、专业阶段单科免试初审等,并上报财政部考办批准。
(二)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上,增加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开展了行业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委托哈尔滨商业大学对20名通过考试选拔的领军人才,进行为期两年的定向培养;加强了行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在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上,举办了1期主任会计师培训班;举办面授培训班7期;组织事务所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远程视频培训班4期,增加远程视频点数2个;选派34名注册会计师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中小事务所定向培训班,2014年共完成2862名注册会计师的培训任务。
(三)加强会员管理和服务,开展2014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一是共对全省322家会计师事务所的2903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任职资格检查。二是对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并将排名前30家事务所的信息向社会公告。三是在执行会员注册等行政许可事项时,严格按照规定的受理、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和AB角制度依法办事。四是全年共完成了对55名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工作;审核批准了95名执业注册会计师;为5名注册会计师出具了连续执业证明;受理了3个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股东)资质审核申请;审核通过了6名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股东)资质审核;共为235名会员办理了转所手续;以及31名会员的转会手续;为32个事务所办理了股权变更。
(四)强化行业监管,提高执业质量。制定了《黑龙江省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对参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人员进行培训,并将检查人员编成3个检查组,对哈尔滨等11个市(地)70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组织召开惩戒委员会会议,拟对执业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1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5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业惩戒。此外,还配合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管理处对2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
(五)加强行业宣传及财务工作。全年编发6期会刊《黑龙江注册会计师》,为全省注册会计师发放《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等书刊,及时在省注协网站发布行业发展信息及各类文件通知。
(六)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要求,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的决算进行了审查和校正,生成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汇总决算电子报表及财务状况报告,及时准确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汇总决算的同时,全面完成了事务所上年度团体会费和执业会员个人会费的收取工作,并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缴。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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