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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围绕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主题和诚信建设主线,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重点业务工作
(一)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对除沈阳、大连地区以外12市的事务所和2013年执业质量检查中因业务质量问题受到行业惩戒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检查和复查。继续加大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明确关键检查领域,突出检查工作重点。重点关注新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和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事务所。2014年共检查事务所103家,抽查业务报告539份,其中,审计报告514份,验资报告25份。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7家事务所予以行业内的自律惩戒,其中:2家事务所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5家事务所给予训诫的行业自律惩戒。将15家不符合设立条件以及经营地址与执业证书或与工商部门登记不符的事务所移交省财政厅会计处处理。
(二)完成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检查中严格审查事务所申报的检查材料,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清单、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业务工作底稿等。全省应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3409人,通过年检3258人,未参加及未予以通过年检151人。年检结...
2014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围绕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主题和诚信建设主线,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重点业务工作
(一)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对除沈阳、大连地区以外12市的事务所和2013年执业质量检查中因业务质量问题受到行业惩戒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检查和复查。继续加大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明确关键检查领域,突出检查工作重点。重点关注新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和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事务所。2014年共检查事务所103家,抽查业务报告539份,其中,审计报告514份,验资报告25份。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7家事务所予以行业内的自律惩戒,其中:2家事务所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5家事务所给予训诫的行业自律惩戒。将15家不符合设立条件以及经营地址与执业证书或与工商部门登记不符的事务所移交省财政厅会计处处理。
(二)完成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检查中严格审查事务所申报的检查材料,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清单、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业务工作底稿等。全省应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3409人,通过年检3258人,未参加及未予以通过年检151人。年检结果在《辽宁日报》和辽宁省注协网站予以公告。
(三)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成立考试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公布《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省报名简章》,完成了网上预报名、专业阶段和英语测试资格审核、考生免试申请受理、机位核查、考试报名费用相关手续办理、巡考、考试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等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收支管理,实现了省考办统一办理收费许可证、统一网上收取考试报名费、统一申领开具发票、统一结算全国考办和市考办的考务费。结合全科合格证的发放,加大“入会”动员力度,积极引导和吸引考试通过人员申请入会。
(四)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辽宁省注协与东北财经大学合办的MPAcc项目培训班新增4名注册会计师;二是遴选出51名注册会计师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参加第二期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三是2014年,举办执业注册会计师培训班27期,培训3382人次,培训完成率为100.36%,其中:省注协举办主任会计师、股东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岗前培训等17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远程教育视频培训3期,282人),共计2340人;事务所自行举办培训班10期,共计462人。针对不同对象层级,采取不同的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执业会员培训分为MPAcc学位教育、高级管理人员研修、主任会计师培训、股东及合伙人培训、一般注册会计师培训和新批准注册会计师6类培训。
二、其他职能工作
(一)继续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按照《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符合要求的354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评价,有4家分所并入总所评价,26家会计师事务所未保持设立条件不予评价,1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受到社会公开遣责不予评价。评选出5A级事务所20家,4A级事务所40家,3A级事务所60家,2A级事务所80家,1A级事务所100家。综合评价结果于2014年6月5日在《辽宁日报》和协会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告。
(二)做好防伪标识发放、回收和管理以及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向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发放业务报告防伪标识88451枚,其中审计报告69955枚,验资报告18496枚。事务所上传报备粘贴防伪标识的鉴证报告67508份,其中审计报告55698份,验资报告11810份。回收事务所上缴2013年未使用标识16752枚,其中审计防伪标识10910枚,验资防伪标识5842枚。同时,为外省在辽宁执业的45家事务所完成审计报告上传匹配503份,验资报告上传匹配12份。对事务所已上报的错误信息进行数据进行修改和维护备案信息65800项,完成转所登记系统备案356份。同时,对原有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增加94年收费标准、收费排名,实现事务所低收费和收费最低10%预警;增加注协统计、查询、导出功能如综合查询统计、标识使用查询、业务查询导出;在事务所登陆首页显示通知和提示信息,如季度业务上报通知、未上缴、报备不足80%;增加系统发送通知、业务报备变更功能。
(三)做好会员服务工作。一是2014年,共受理申请股东变更和设立事务所合伙人资料148人,审议通过56人,通过率72.7%。另有108人变更为股东或合伙人,经审核出具从业证明。经过民主评议和变更股东审核及网上公示,共为164名(含上年度申请人员16人)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从事审计业务证明”,并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了备案。二是完成2013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简要分析。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数量变动和组织形式,注册会计师数量、数量变动、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执龄构成,合伙人的数量、年龄结构和执龄构成,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收入规模、收入变动、收入构成、注册会计师人均创收和服务客户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形成《2013年度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简要分析》。三是做好会员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审核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142份,按规定程序批准注册140人;撤销注册1人、注销注册198人;办理注师省内转所238人次、外省转入27人次,转出本省20人次;非执业会员转入8人次、转出17人次;人事档案借阅274人次、事务所内调转259人次;注册会计师换证316人次;受理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资料212份,批准非执业会员211人。撰写《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工作指引》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从事审计业务证明工作指引》。
(四)进一步加强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委托省内14个市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公约委员会组织开展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以网上听课,赠送图书等形式展开,共计培训非执业会员1000多人次。
(五)开展行业信息化建设,做好保密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建设的统一安排,在协同办公系统应用等协会信息化建设方面深入开展工作。督导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管理系统、审计软件和项目管理系统的应用;推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入。
(六)做好行业财务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年度财务决算汇总工作;完成协会财务决算工作;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完成沈阳地区20家事务所和部分财务委员会委员以及常务理事问卷调查工作。
(七)做好召开理事会工作。召开辽宁省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2013年工作报告和2014年工作安排》和《2013年财务收支暨2014年财务预算收支报告》。2014年共召开各专门委员会议12次,就培训、注册、股东评议证明、事务所业务检查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和决议。
(八)做好行业史料征集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集行业史料的通知精神,及时转发文件,并重点通知沈阳、大连、鞍山等市建所时间较长的事务所开展史料征集活动,共征集到有关行业史料43件。
三、开展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行业党建工作
(一)按要求完成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省388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41个事务所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所属的1013名党员和680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活动。实践活动中,省、市财政厅(局)领导对教育实践活动先后批示17次,建立联系点68个,赴联系点调研指导71次,各市行业党委(总支)建立21个督导组对121个党支部开展活动进行监督指导,141家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查摆出问题256件,事务所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260项,事务所党组织解决问题256件。辽宁省注协党委书记刘润田、副书记姜永奇、于延琦赴大连、沈阳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在两地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推进全省行业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行。印发《关于进一步搞好会计师事务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编印《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材料》并及时转发有关文件10个,制发工作简报17期。
(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推动行业党建工作。一是组织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141人,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远程培训班,做好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评选、推荐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等5家事务所党支部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组织的评比表彰。二是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省委统战部关于统战工作要求,建立了《辽宁省同心·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团》;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在辽宁省委统战部全省第三届党外知识分子“双建”活动表彰会上,行业代表张春林,程显俊获辽宁省“建言献策、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称号。三是进一步做好行业团建工作。授予共青团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支部委员会等3家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魏宁宁等12人“青年五四奖章”,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沈阳分所赵松贺等10人“优秀共青团员”,沈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王全景等3人“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与团省委联合转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根据《关于在全省招募青年文明号社会监督员的通知》要求,推荐三名“青年文明号”社会监督员。及时转发《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网络倡文明”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广泛开展“两带头、双争创”行动的通知》等文件。根据《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优秀企业团委(支部)书记“百家微讲坛”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推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团支部书记魏宁宁参加活动并上报相关材料。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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