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大所主要负责人于会上分别介绍了本所本土化转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截至2013年底,四大所均已经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工作,在本土化转制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业务基本实现平稳过渡。四大所转制后,客户基本保持稳定,资本市场反应平稳,事务所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转制后四大所的年度总收入达到人民币106亿元,业务收入年均增幅超过6%。
二是合伙团队结构更加合理。四大所转制后,本土合伙人占比从转制前的约40%增至60%以上(接近65%),在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中的比重由30%上升至50%,本土员工的晋升渠道更加畅通,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事务所合伙文化氛围更为浓厚。
三是内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四大所转制后,在法律形式上真正成为合伙制,境外和境内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对等的义务,初步形成了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框架的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社会接受度和市场认可度明显提升。
四大所主要负责人表示,未来一段时期内,事务所将按照《转制方案》的要求,继续提高本土合伙人的比重,培养更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成为合伙人,特别是吸收更多的本土合伙人参与事务所核心战略决策和关键业务管理,选拔更多的本土合伙人...
四大所主要负责人于会上分别介绍了本所本土化转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截至2013年底,四大所均已经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工作,在本土化转制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业务基本实现平稳过渡。四大所转制后,客户基本保持稳定,资本市场反应平稳,事务所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转制后四大所的年度总收入达到人民币106亿元,业务收入年均增幅超过6%。
二是合伙团队结构更加合理。四大所转制后,本土合伙人占比从转制前的约40%增至60%以上(接近65%),在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中的比重由30%上升至50%,本土员工的晋升渠道更加畅通,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事务所合伙文化氛围更为浓厚。
三是内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四大所转制后,在法律形式上真正成为合伙制,境外和境内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对等的义务,初步形成了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框架的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社会接受度和市场认可度明显提升。
四大所主要负责人表示,未来一段时期内,事务所将按照《转制方案》的要求,继续提高本土合伙人的比重,培养更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成为合伙人,特别是吸收更多的本土合伙人参与事务所核心战略决策和关键业务管理,选拔更多的本土合伙人担任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元的负责人。与此同时,四大所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来规范事务所决策流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