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止IVS230“不动产权益”的附件。2011年版准则中的IVS230“不动产权益”的附件----“历史性不动产”并未对IVS230作出进一步的补充,并且该附件是唯一一份对主要资产类型中的子类型进行指导的文件,容易引人误解为这是一个对子类型进行指导的先例。因此,IVSC在新版准则中删除了该附件并表示此类涉及具体资产的指导性文件将以技术文件的形式发布。
(二)废止IVS300“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附件。废止IVS300“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附件----“公共部门的不动产、工厂和设备”的原因有二。第一,该附件大量引用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中的要求,而IPSAS正在开展概念框架项目,未来其计量要求也将发生改变,因此附件内容将不再恰当;第二,在世界范围内正在使用的财务报告准则有多部,它们对计量与评估的要求也存在很大差异。IVS300应适用于所有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因此若其附件只基于某部准则是欠妥的。